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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九章 古重的谋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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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眼的感觉就是:天呐!这两个人怎么可以这么帅!第二眼就是,这两个人浑身散发着阴冷的气息,令人不自觉的就像远离。走出酒店,两人直接走进一条小巷,那里停留着慕白芷和慕白芷两人的哈雷摩托车。这是一款超绝炫酷的纯定制型摩托。意味着每一辆车都体现了车主独特的个性与极致的品位.古重的哈雷是和慕白芷同款的金色摩托。两辆哈雷在街道上急速行驶,路上的泥土被重重的卷起,飞扬。等到尘埃落定,街道上也早已没有了那两辆外形嚣张的哈雷。到达城东O地点时,已经是上午九点二十四分四十二秒。慕白芷和古重几乎同时到达目的地,停下哈雷摩托,取下头盔,是两张神采奕奕的脸。每张脸上都写满了期待与兴奋,还有对待猎物的势在必得的豪情壮志。只是,慕白芷的期待与兴奋,都是因为古重答应了她,这是最后一单任务,任务完成后,两人也会过着幸福简单的生活。再也不用忍受着低人一等的心酸情绪了。而这边的古重,望着慕白芷的神情,嘴角勾勒出一个嘲笑的笑容。似乎在她眼中,慕白芷早就只是一具尸体。而等待他的,正是数不尽的佣金!慕白芷,要怪,就怪你命不好。从你第一天进雇佣兵培训地开始,就有人要我接近你了,一开始,只是从你口中套话而已。不过,后来大概是怕事情露出迹象。所以,他们下令,要我杀了你。即使我看在我们这么多年的份上,放你一马,可是,你也清楚他们的手段,我不杀你,就会有更多的人来杀你。到时候,还会牵连我。你说你爱了我这么多年,但你却不知道,我最爱的是钱。钱是死的,只有我能抛弃它。可是,你们都是活生生的人,一旦发现我不好,你们就会离开我。所以,慕白芷,你只能去死!把哈雷停放好,慕白芷和古重看了一次时间,正好是九点二十五分。慕白芷和古重对视一眼,点了点头。分别朝着两个不同的方向走去。多年来的默契,让慕白芷读懂了古重的眼神。古重的意思是,他去隐藏好,她去引蛇出洞,把猎狼的人引过来。根据雇佣兵总部提供的信息,猎狼的首领为人十分谨慎,把命看的比什么都重要。而且此人十分有心计,一步一步,从猎狼的一个不知名的人,爬到了今天猎狼首领的位置,步步为营,由此可以看出,猎狼的首领还是一个狠角色,不然,昨天她们的伏击地点也不会遭到破坏。不然,金主也不会出高价找到雇佣兵了。不过,是人就总有弱点。而猎狼首领的弱点便是风水。猎狼首领迷信,而且不是一般的迷信,这个信息给了慕白芷一个诱敌的理由。慕白芷和古重先收买了猎狼首领的首席风水师,风水师告诉猎狼首领:“斩草除根!”

猎狼首领虽然有些疑惑,但却不敢问出声。因为这么多年,风水师就是他的保命符。当了猎狼首领以后,他把风水师当做神一样供奉着。他自然知道,天机不可泄露,时间一到,自会知道的真理。慕白芷到达指定地点,看着长长的车队,心中忍不住吐槽:不愧是猎狼首领,做事果然小心谨慎,不过,你有必要这么谨慎么,居然有一百多辆随行的车,你是有多怕死!看着一百多辆奥迪组成的车队,慕白芷忍不住扶额叹息。但好在,自己的任务是把猎狼首领带到古重面前。不对!这次黑道会议,猎狼首领作为东道主主持会议,应该是早早的就出现在了会议室。那么,这些车队,不出意外,是为她准备的,只要她现身了,不到五秒钟的时间,她就会被打成马蜂窝。根本没有让她靠近的机会。意识到这一点,慕白芷有些心慌,这些年,她每一次行动,都有古重在身边。就算古重不在她身边,古重也会细心的安排好一切,告诉她遇到突发状况应该怎么办。可是……“怎么还不行动?”

对讲机里传来古重焦急的声音。古重,对,古重还在呢!“事情好像有点不对劲。东道主怎么可能这么迟才到会场?”

古重思考片刻,为慕白芷分析情况。“猎狼首领从来不按常理出牌,这次迟到,应该是有两个目的,第一个目的是为了让各位杀手以为他不在车上,第二个目的,就是这么多天以来,各个帮派的老大都看不惯他,他这是给他们的下马威。”

不愧是古重,果然聪明。看准时机,慕白芷就火速冲了出去,对着一辆车猛的开枪。在对方还没来的及反击,慕白芷就往回跑走了。“老大,要不要追?”

猎狼首领此时此刻终于明白了风水大师给他的提示,眼神里一片冰冷,“追!斩草除根!”

那个小弟就率领大部分人马去追踪慕白芷了。这时候的古重看准时机,也出动了。……古重事后虽然也有些不安,毕竟这是他第一次刺杀自己的搭档,但是,金钱带来的巨大喜悦很快就冲淡了他的不安,他很快就沉醉在了纸醉金迷的温柔乡里。渐渐淡忘了这件事.要不是这次于欣芯提供的照片,偶然让他看见了,不然,恐怕他下辈子,下下辈子,不,生生世世都想不起来世界上曾经有一个慕白芷的人。古重不明白,为什么世界上会有这么相似的眼睛。慕白芷的那双眼睛,分明已经被自己的药毒瞎了。这……又是怎么回事?难道慕白芷还没死?不不不,就算慕白芷还没死,但是,那座小岛上有不少野兽出没,慕白芷眼睛已经瞎了,又被自己那一刀捅中了要害,不能行动了,就算慕白芷福大命大,没被捅死,那,野兽也该把她吃了才对。难道是慕白芷的家人为她报仇来了?不,当年那件事,除了自己,就只有上级和慕白芷知道,现在慕白芷和上级都已经死了,不可能泄露出去。而且这是于欣芯提供的任务,就不会是慕白芷的家人来报仇啊。事情好像有点意思了。古重看着电脑上君芷的照片,在嘴角勾勒出了一个邪恶的角度。白色衬衫的几颗纽扣已经解开,衣领处还有几个大红色的唇印,整个人却没有糜烂的感觉,取而代之的,是一种奢华风流。真是人不可貌相,谁能想到眼前这个人,能亲手谋杀自己的十年搭档呢!慕白芷……君芷……呵呵,不管你是谁,三年前你能倒在我的刀下,三年后,也一样!古重从电脑桌前移开,转身走向了房间内设置的吧台。当年完成了两个任务,他得到了一笔丰厚的资金。本来已经足够他衣食无忧过完后半生,但是,人心不足蛇吞象,人的贪婪是没有底线的,他去拉斯维加斯参与赌博,结果输大发了,惨不忍睹。本以为他会就此收手,但他又去体验了一把有钱人过得生活=。由俭入奢很容易,没过一个月,他就把有钱人的气质和习惯学的精通了。这房间里的吧台,是他平时里闲来无事,喝酒用的。古重最爱红酒,他认为红酒所意味的,是一种生活境界。能够心无旁骛地坐下来品味杯中佳酿,用精神和肉体同时来感受杯中那源于大自然最纯洁的生命,这真是最美妙的浪漫时刻。他认为欣赏红酒,以感性为主,每一口酒的滋味,每一眼的凝视,每一耳的倾听,都需要全身心的融入,红酒会给人们带来无穷的乐趣与享受。通过一个月的贵族礼仪学习,他知道,红酒也是主人品位和个性的象征。在品鉴一支珍爱的红酒时,那种沁人心脾的馨香,仿佛是贝多芬交响乐达到高潮时那回绕的短笛声。那独特的酒质随岁月的增长变得愈加醇美无瑕,那种细腻与典雅,已经不是一杯酒,而是一种文化,一种时尚的生活品位。吧台上放置的是一块白色的台布。还有古重在拍卖会是以两千万的高价,拍得的一对酒杯。酒杯是餐饮的重要工具,它对餐桌的整体美感,特别是对饮用情趣有决定性的影响,所以饮用红葡萄酒的酒杯颇有讲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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