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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八章 今天可让小爷逮住了,美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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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与他见面时的情景,好多年前的事了,那会于欣芯虽然还只是个刚进入青春期的女孩,生得美,所以常常引来很多人复杂的目光。去上学的路上,也常常遇到些社会青年对着自己吹口哨,呼叫着美女美女的。于欣芯一般都是看都不看的就离开。那天她好像是去逛商店,和两个姐妹,逛得很尽心,回来的时候天都黑了,因为不是同路,所以三人都是自己回家。而离自己家较远的巷子里,于欣芯被几个人堵住了,她看着对方的形象,一看就知道是混混。“早就盯着你很久了,今天可让小爷逮住了,美妞。”

其中的一个混混看着于欣芯色迷迷的说着。她只觉得恐惧,天黑了,四周都没人。离自己家又远,她该怎么求救?于欣芯真是恨死自己家的住址,怎么就得路过这么条巷子。“平日里跟你打招呼,你清高得很,直接不理会我们兄弟,今儿就好好的陪着我们吧。”

另一个混混上前,摸了一下于欣芯白净的脸蛋。“大哥,你说我们兄弟几个要怎么玩这小姐?”

他摸了一下于欣芯的脸,回头对着那模样像大哥的人说。身后的几个人顿时都露出一阵笑声。于欣芯只觉得自己快要死了,绝望漫过心头,遍布全身,她看着他们,慢慢的后退,然而身后根本就没路可退。“求你们了,放过我吧,求你们了。”

她可怜巴巴的向那几个人请求着。“没门,”那带头的上前,揪住于欣芯的头发恶狠狠地说着。那天救于欣芯的人是楚君傲。正当于欣芯绝望的时候,听见了一个极其冰冷的声音,“你们挡住我的路了。”

几个人纷纷回头,看见楚君傲站在他们后面,极其懒散的,语气也只是淡淡的。那几个混混却是迅速的离开了,没在为难于欣芯。楚君傲在这里,他们压根不敢再怎么样了。楚君傲的样子,在于欣芯的心里,那就是英雄救美,她一脸花痴的看着站在不远处的楚君傲,张大了嘴巴,完全不知道怎么说话。“小姑娘家晚上还是不要一个人出来为好,这天色暗,什么人都有,快点回去。”

说话也是淡淡的,然后就转身准备离开。“请问你叫什么名字?”

“楚君傲,不用来感谢我的,我懒得见不必要的人。”

他还是淡淡的回答,就离开了。然而他的样子,却在于欣芯脑海里,深深的记住了。楚君傲,她一定要和这个男人在一起,一定要。而且那时的她也相信,楚君傲也是喜欢自己的,他们家又不在这里,他为什么会无缘无故的出现在巷子里救她?不是英雄救美是什么?虽然他离开时摆出一副那样事不关己的模样,但于欣芯就是十分自恋的以为,这男人对自己有意思,她长得那么美,他会不喜欢?可是眼前楚君傲一脸坚决的告诉自己,自己和他没有爱情的可能,心就狠狠地疼痛着,有多疼痛,就有多恨慕白芷。又不是因为她,君傲会不爱自己?“哦……那件事啊,那是我无意间救下你的,让你误会了这么久。”

楚君傲总算是想起于欣芯说的事了,看了她一眼,语气淡淡的说着。“可是,我是真的爱上你了,君傲,真的,没关系,就算我要做见不得光地下情人我也愿意,只要能和你在一起。”

于欣芯眼泪汪汪的说着。楚君傲的回应还是淡淡的,她不介意,反正自己对他最初的记忆里,他就是这样的形象,淡淡的,事不关己的。永远一副十分冰冷的模样。“我心里有人了,所以,不能再接受其他女人了,以后还是不要来往了。”

最后一句话,楚君傲停顿了一下补充道。若不是于欣芯的身份摆在那,他恐怕就要直接说“我不想看见你”了。“就这样,我还有事,就先走了。”

说完楚君傲就自己站起来离开了,根本没再听于欣芯说什么。于欣芯看着他离开的背影,眼神是何等的受伤。他心中有人了,那人还是要样貌没样貌,要家世没家世,又老又丑的老女人。这让于欣芯如何甘心,楚君傲的身影一消失,她就掏出电话拨打。只说了一句,“古重,我确定了,不后悔。”

就挂了电话,擦干自己的泪水,看着楚君傲离开的方向,语气坚决的说,“我是不会放弃你的,永远不会。”

无论楚君傲怎么对待她,有多讨厌她,她都不会放弃的。慕白芷,你等着。楚君傲一边想着于欣芯的话,一边将脸色沉着的回家,不知道白芷怎么样了。他在想,如果,刚刚那些话是白芷跟自己说的,那该多好。自己估计会,开心得笑掉恨不得往公司窗户里撒钱庆祝吧。可是白芷,他的白芷,她何时才会对自己说那句我爱你。夜色灰暗,房间里灯只开了一小盏,看不出坐在电脑旁的男人的脸色,只见男人点击着鼠标,盯着电脑,电脑上显示的,是君芷的照片。这人是古重。他一张一张的点击着,看着那些照片,奇怪的事,君芷的眼神,他觉得很熟悉。但是自己的记忆里,却完完全全没有这个女人的样子,他并不认识她。然而自己浏览照片时又是这么熟悉。他已经很久没有查看过别人的面孔了。自从三年前,自己完成了刺杀慕白芷的任务,金主给了他很大的一笔钱,他就退出了雇佣军的生活,也就没在这样的查看过别人了。这个女人,是谁呢?为什么她的眼神,跟自己记忆里某个人很像。古重想了好久,才想起来,慕白芷,跟自己记忆里的慕白芷眼睛一模一样。他又对着电脑自己的观察了一番,越看越让他想起了慕白芷。说起来,自己与慕白芷在一起执行任务的很多时光里,都是带着快乐的气息,很多时间都是。他们那时,是那么好的搭档,一个眼神,一个手势,就知道最方要表达什么意思了。即便是最危险的关头,生死一线,他们都能从容面对。互为左右臂膀,不惜为对方挡枪遮弹。也正是如此,才让慕白芷对古重愈来愈迷恋。以至于慕白芷单方面的认为,那就是爱。其实古重所做的一切都不过是为了刻意接近慕白芷,然后趁机杀了她!终于,机会来了。他和慕白芷接到刺杀“猎狼”首领的任务。在此之前,他和上级有过一次对话。上级阴沉着脸,“你准备了十年,心软了吗?”

没错,为了成功刺杀慕白芷,他准备了十年。从开始相遇,到后来的每一步,都是他设计好的。每次和慕白芷的关系更进一步,他就能得到一定的奖金。他也很好奇,为什么不从一开始,就派人直接杀了慕白芷?他也询问过,但是,身为一个雇佣兵,他唯一能做的就是服从命令。古重低下头:“我没有。这些年,始终不忘。”

上级语重心长的开口:“这么多年了,你们朝夕相处,我一点一滴都看在眼里,记在心中。你们的感情,当局者迷,其实,只是因为你设的局好,所以,她以为那是爱情。我想,你应该清楚,她对你的感情不是爱。”

留下一段时间让古重思考,又缓缓开口:“万一有一天,她发现自己对你的感情,不是爱。那你怎么办?你为她背叛了组织,被组织通缉,最后她爱上了别人,你得到了什么?想想吧,还不如完成任务,得到一大笔钱,有了钱,你可以有享不尽的荣华富贵,可以有大堆美女对你投怀送抱,可以……古重,你很聪明,你好好想想吧。”

说完,走了出去。留下古重一个人在房间内。说的没错,人本来就是自私的,人不为己,天诛地灭!这次,他不会再心软了。慕白芷,我要你死!夜幕降临,古重独自一个人,坐在房间的沙发里,没有开灯,一片黑漆漆的。他正在擦拭匕首,这把匕首,是慕白芷送给他的。这把匕首,为他杀了不少人,明天,就用它来结束慕白芷的生命,也算是物归原主了。打开从上级房间里拿来的药瓶,啧,真是够狠啊,这药是雇佣兵内部配的专用麻醉剂,雇佣兵平时执行任务,总有些麻烦需要处理,这时,只需要一小滴,轻则昏迷一天,重则直接致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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