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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道不同不相为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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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电话的不是别人,正是亘永律师事务所的谢总。他在电话里带着一种挑衅、讥讽的口气说:“曾洪钊啊——我的曾大律师,最终还是你胜了——我这里庙小,你明天过来收拾收拾东西吧……”说到这儿,他挂了电话。曾洪钊明白他话里的意思,今天他和其他同事刚从法院回到所里,曾洪钊就觉察到已经有人将代理“物华公司赔偿案”讼诉的辩护情况提前向谢总报告了。“这小报告打得够快的。”

曾洪钊在心里嘀咕了一句。按照工作程序,他们作为“物华案”讼诉代理团队应该由大家一起(或案件主负责人)向公司法人——谢总汇报。但是,在他们所人际关系犬牙交错的“政治生态”下,“打小报告”俨然已成为摆不上“桌面”的工作常态,似乎也成为谢总有效治理的“非常”手段,只不过他不能公开言明而已。在大家刚刚返回所里,谢总看到曾洪钊的第一眼便阴阳怪气地对他说:“案子结了会给你‘庆功’的。”

曾洪钊有点莫名其妙,他接着反问了一句说:“谢总你这话啥意思啊?”

谢总说:“你今天下午干的好事。”

曾洪钊马上明白他说的“好事”指的是什么了。曾洪钊刚想向谢总作一解释,但谢总便马上打断他的讲话,然后去忙别的事了。“物华案”诉讼代理的辩护意见在法院开庭之前,谢总已带领他们反复讨论了多次,物华公司也完全赞同。但曾洪钊却有自己的看法,他认为“物华案”在具体赔偿对象上适用法律条款存有瑕疵,如果按照他们的“正确意见”,物华公司的赔偿便没有考虑第三方利益。当曾洪钊在讨论会上提出这个独特看法时,在座的律师同行们没有任何人表示认可他的意见,大家集体保持沉默,他作为新入行的同事在他们团队中似乎成为了一个“异类”。曾洪钊的不合时宜、不看来头的“另类”意见被包括谢总在内团队成员束之高阁,晾在一边了。对大家的反应,曾洪钊并没有表现出多少非同寻常的懊恼,他觉得作为一个团队应该允许存在不同意见,而不是不论什么情况都是“铁板一块”,即便你“人微言轻”,但只要你的意见是有道理的,作为文明社会的现代团队更不应该人为地忽视或置之不理。最后,谢总对“物华案”诉讼代理的辩护意见进行“拍板”,并讲了一番语重心长的话。很明显,他自信满满地向大家暗示:他和法院负责审理此案的关键人物交换过意见,甚至说他可以打“保票”,亘永辩护的赔偿结果就是将来法院的判决结论,其他任何人都别有任何“妄想”(推翻)。不言自明,所有人心里都明白,谢总最后那句满含杀机的话正是有意针对曾洪钊的独特“见解”的。曾洪钊本想为自己的看法再作解释,但还没等开口,大家在谢总的一句“散会”声中纷纷起身走人,离开了会议室,只留下曾洪钊孤身一人呆在座位上。在谢总眼里,曾洪钊还是涉世未深、新入行的“雏儿”,他十分有把握地认为已经将曾洪钊的“看法”扼杀在萌芽,不会再有萌发的机会了。所以,在开庭的时候,他还是安排了曾洪钊陪同参加了法庭辩护。但谢总万万没有想到,正是他放心的“雏儿”却撕开了一道钻天的缝隙。曾洪钊坚信,法律代表着公平正义,作为律师比其他任何人都懂得这个道理。但大家对他的意见却置若罔闻。如果“物华案”回避了第三方的利益,而使“利益攸关者”没有得到权益保护,应得赔偿反而被忽略了,显然不是法律本身的瑕疵,而是人为地适用法律的错误,说到底,就是不良律师在钻法律的空子。这种行为一旦被执掌公器的人所操持而形成错误结论,其所造成的后果不是践踏了法律的公平正义了吗?曾洪钊有点惶恐不安。“必须制止他们。”

一个声音愈来愈清晰地在曾洪钊耳边响起,好像是天外之音,神秘而又遥远,促使他更加坚定了将要打一场“力挽狂澜”之战的信念。法院如期开庭。曾洪钊全程见证了控辩双方的精彩辩护,正如他所料,亘永作为被告的辩护人在辩护内容上第三方的影子一丁点儿也没出现。出于职业的敏感,如果这个阶段不有所“作为”,那么亘永的辩护就会左右法庭的公正判决,在下一次开庭宣判则可能倾向于谢总自信的“预判”了。即便像他曾洪钊这样年轻的律师都能看出来亘永辩护在法律适用的“瑕疵”,作为法院难道没有发现破绽吗?真如谢总说的那样审理“物华案”的关键人物被“通融”了吗?时不宜迟。在审判长刚刚宣布“休庭”,曾洪钊便从座位上站起举手示意,他高声喊道:“审判长,我是代理‘物华案’的律师,我对刚才辩护有不同意见,我认为亘永的辩护在法律条款适用上存有问题。”

审判长回头看着他,愣住了。待曾洪钊把话讲完,审判长温和地说:“你发现有问题,有什么理由吗?有没有证据?”

曾洪钊高声回答:“有,我写了一份书面材料进行了陈述,您能否收下?”

言毕,曾洪钊快速从座位上离开,直奔审判席的位置走过去。大家被曾洪钊突如其来的行为搞得“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这小子到底是哪一伙的?亘永出“叛徒”了?还是他受什么人指使?审判庭里“嗡嗡”地一片嘈杂声,大家小声议论着,更有人故意唏嘘不止,也有人发出不同寻常的连连笑声。其实,一起参加庭审的那些亘永的同事们,也被曾洪钊刚才一幕搞得一时没有反应过来。当曾洪钊拿着材料走向审判席正要交给审判长的那一刻,亘永的人这才完全搞明白是怎么一回事,他们方意识到,曾洪钊这小子“反水”了。“曾洪钊——你想干什么?”

“曾洪钊——你不记得谢总的交待了吗?”

“曾洪钊——你缺德,你不能这样干!”

三个声音从亘永团队人员中相继发出。但曾洪钊完全不顾这些,他只有一个目标,将材料交到审判长手里。从曾洪钊站起来发话到从座位上离开,一直到将材料交给审判长,前后时间加起来不过三分钟。他们亘永的同事们根本来不及完全制止曾洪钊的行为,因为没有任何先兆,他们压根没有想到曾洪钊会挑这个时候采取意外行动。对曾洪钊的突然“袭击”,虽然亘永的同事们应急处理能力还稍显迟钝,没有将他的行为制止住,但他们给谢总的“汇报”电话打得还是比较及时、快捷的。当他们尚未从法院赶回所里的时候,谢总早已知道了法庭上的一切。所以,曾洪钊一到所里,就感觉到“小报告”已起作用。谢总还是小看了曾洪钊,他千判万判却没有预判到曾洪钊在法庭上的意外行为,但曾洪钊的意见在法院一方究竟会产生多大的影响呢?这是作为法人代表的谢总必须考虑的问题。物华公司为了达到他们想出的赔偿结果,那可是下了本钱的,作为律师事务所有责任有义务维护委托方的权益。谢总知道,如果考虑第三方利益,物华公司赔偿将会额外增加至少120万元。但第三方在哪?其实都是散户——“流”(流动)民百姓。俗话说,“民不告官不究”。那些散户作为“利益攸关者”如果一一查清、对号入座将费很大功夫,120多万分摊到他们每户头上,有的不过是三五千块钱,没有任何单独一户为了这么点利益而去打官司。为了稳妥起见,谢总和物华公司的负责人私下里做了法院关键人物的“工作”,有了这个“托底”,谢总还怕曾洪钊的不同“意见”吗?不会的,即便他把材料递交上去了,但法庭合议不会受他的意见左右的。作为公司的员工,一位堂堂的职业律师,会在关键时刻“反水”,是可忍孰不可忍?想到这里,谢总气不打一处来,当一看到曾洪钊回到所里,本来有一肚子火朝他发,但转念一想,还是忍住了。他要等曾洪钊的好戏看:若法庭还是按照辩护的意见判决,你曾洪钊将如何收场?这就不难理解谢总说的那句“庆功”的话了。曾洪钊将材料交至审判长手里之后,他毅然抱有“老子不成功便成仁”的心态了。让他唯一担心的是,虽然谢总没有做出什么明显的埋怨或指责,但他话里话外却明确给人一个信号即自己的意见在法庭一方不会起到任何作用。如果谢总果真“通融”法院的关键人物,那么这个关键人物是不是审判长呢?还是另有其人?曾洪钊感到,不用等到再次开庭就会预知判决的结果了。为什么会这样?那个所谓的“关键人物”如同亘永代理“物华案”的内线,也好似亘永安插到法院的“自己人”。曾洪钊的分析不是没有可能,万事万物“一切皆有可能”。曾洪钊另一层的担心是第三方的权益得不到保障,这是他坚持不同意见而递交材料的最大初衷。曾洪钊从法院回到所里听到谢总的一席话,曾洪钊的心就一直没有放下。在他下了公交车,谢总的电话此刻打过来,他瞬间猜测到谢总已经知道了法院将要判决的“结果”,或许是他胜了,而不是他曾洪钊。然而,谢总在电话里的意思,显然是曾洪钊的意见被法院采纳了,否则谢总不会从之前的自信一下子转变为无奈的愤怒,并言明要准备解聘他。曾洪钊一直悬着的心释然了,以上那些担心也都烟消云散。对于初出茅庐的一介律师,虽然他还没有独立代理过任何一个案子,但他一出手,就将谢总他们一伙人给“放倒”了,悲乎?喜乎?他为此应该感到高兴,但曾洪钊对这次所谓胜利却没有感到任何的喜悦之情,在亘永经历此事后,似乎感觉到有万枝冷箭一齐向他射来,掀起了可怕而寒烈的飓风团团将他包围,使他难以呼吸、难以逃离,他会困死于此吗?曾洪钊于心不甘。曾洪钊到亘永律师事务所工作,满打满算还不到一年,可以说这是转业之后到一个聘用单位工作时间最长的了,有的在那里工作仅仅一个月,甚至还有的不到两周。曾洪钊起初的规划是,他想找一家单位工作几年,积累一些社会经验和经营管理之道,等时机成熟他要单独“拉杆子”大干一场,诚如妻子所言:出来自己干。但是,刚刚从部队真正步入社会,他感觉之前对社会的认识是肤浅的,有时又是片面的,更甚者是偏激的。社会就是万花筒啊,更多的人仅仅是看客,在随波逐流中淹没了形形色色的才华,消磨了坚如磐石的意志。曾洪钊没想到在他换过多个工作之后,对未来寄予期望的律师行业也即将在亘永中断他的职业生涯。“解聘就解聘吧,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

曾洪钊在心里自我安慰道。他回到家里,妻子还没有到家,孩子最近几日被接到岳父母家里。独自一人坐在空房子里,心里陡然生出一丝凄凉,尤其这一两年时间,程梅梅也疏于关心家事,更谈不上作为妻子对他“关怀备至”了,他似有觉察到妻子日常行为的种种“异样”,不详的预感从某根纤弱的神经里丝丝蔓蔓地蠕散开来。第二天一早,曾洪钊回到所里。大家都各忙各的,没人注意到他在仔细地收拾自己的东西。“曾老师,谢总叫你到小会议室开会。”

秘书叫他。曾洪钊心想,一定是谢总找他谈“解聘”之事。但他到了会议室方知让他参与代理另一个新的案件,大家都在认真地听着谢总在分析案情。半个小时后,谢总终于讲完。曾洪钊什么也没听进去,他脑子乱糟糟的,前后左右地研判了他的境况。他不能再在这里工作了。“道不同不相为谋,亦各从其志也”。这就是他坚决离开亘永的理由。“谢总,我要辞职。”

曾洪钊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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