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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八十章封建主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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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不让我们走?”

说这话的是申丰,季孙氏家臣之首,能决定季孙氏继承人的那种顶级家臣。  季紇如今虽然不被季武子重视,但是季紇作为继承人的班底还是有的,申丰就是来保驾护航的。  “不是不让你们走,”闵沃的嘴角一阵苦涩,他和季紇交往时间不长但是干的事情不少也不小,可眼下不是讲感情的时候。  楚国大军就是在徐邑之中,若是见到鲁国军队的副将离开,鬼知道会不会士气大振?  “等过两天舟师运送粮草,你们季孙氏乘坐舟师顺流而下回曲阜也方便不是?”

申丰却是依旧不依不饶:“闵大夫也是看出来了,季紇他是回天乏术,正所谓“落叶归根”我们再怎么也得在这孩子咽气前带着他回到父母身边。”

闵沃这会面色如常,因为他知道副将季紇已经病重,要是自己这个主帅但凡有点激动或者胆怯,传递到整个鲁国军队之中就会放大无数倍。  “既然如此……那就回去吧。”

眼见掩饰已经是没有一点可能,闵沃反倒是放松下来。  他算是明白古代作战的将领,胜利了还好,失败的少不了有一个“刚愎自用”的罪名。  作为将领,你可以做很多决策,但是却不了解敌我的态势,只能摸索着决定,可这种摸索却又不能表现的太犹豫。  你自己都没有信心,你指望手下谁有信心去执行?  申丰本来准备好的措辞被闵沃堵住,楞了楞之后只能是无奈的低声和闵沃说道:  “我知道你的难处,但你也要理解季孙氏的难处,窝囊病死在军中的季孙氏继承人还不如说让他回到曲阜。”

闵沃木然的点着头,之后一边开始思考着战争该怎么打一边安抚着开始喧哗起来的鲁国大夫们。  季孙氏在鲁国积威已经很久,大伙面对季孙氏的领导都有些不满,更何况是闵沃这个小子。  就好比是工作中遇上一个比自己年轻的领导,哪怕知道对方无论是学历、家世、技术还是能力上都比自己好,这是这种仅仅是建立在多活几年的不满还是少不了。  我大学毕业的时候你可才上小学呢!  闵沃只能庆幸于自己之前通过粗制盐产业的利益链(勾)条(兑),再通过木榨油坊的技术传播积累起不错的声望。  当然最重要的还是闵沃的战功让大部分贵族大夫不过是嚷嚷,并没有真正的动静。  当然这也是前期成功的计划更多建立在闵沃厚积的十五年时光之中:  大部分人总是不明白地主、贵族等守旧阶级为什么在工业化时代阻碍了生命力。  但是套用“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结构”一切就是一目了然了:  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结构是心理学中的激励理论,包括人类需求的五级模型,通常被描绘成金字塔内的等级。从层次结构的底部向上,需求分别为:生理(食物和衣服),安全(工作保障),社交需要(友谊),尊重和自我实现。  生理、安全和社交的需求大部分的地主已经更加古老存在并不缺少,自我实现的需求太过远大。  更多有一定土地的地主、贵族最多追求的就是尊重需求。  这里面说的更明显的就是网文小说之中“少爷”主角身边总是需要一个能“干”或者是能干事的丫鬟和小厮,想想身边跟着一众仆从,走在大街上人人对着你堆笑岂不是很爽?  那么怎么解决这些配角的忠诚问题呢?  当然是套上了一个“世代跟随”的人设,搁在霓虹就是普代家臣。  那么解决忠诚的问题,怎么让人“世代跟随”又是一个问题。  这个问题的答案也很简单,人心隔肚皮,我不能保证你会不会中途跑了,但是土地不会跑掉啊!  把人绑定在(自己掌握的)土地上不就可以了。  你想想,土地是古代最主流的生产资料,佃农脱离地主不会死,但是脱离了土地总不能在人烟稠密的中原渔猎吧?  地主将佃农和土地绑定就能完全掌握佃农的生死,这种掌握生死的快感与佃农的卑微,是不是就满足了马洛斯的需求理论中的第四层“尊重”?  这个时候要是有人开设工厂把你家狗腿子泥腿子吸引走,不管人家挣多少给你多少,你就从掌握一村老小的“土皇帝”退化成了“土财主”,就是钱粮没少甚至更多。  但是“尊重”的需求没了,心里也得空落落的。  而将“尊重”这个需求满足的最彻底的当然就是阶级分明的次大陆种姓制度,人家可是有“一亿人民十亿牲畜”的美名。  但是很少有人知道华夏的发展也是差点进入那个圈子里面,关键词就是一个“佃奴”。  有史具载:“旧条,私下分田客非时不得起移。如主人发遣,给与凭由,方许别往。多被主人抑勒,不放起移。”

很明确,田客亦即佃户,不得到地主的许可以及凭证,就不能自行迁移。这已经不是雇佣关系,而是带有典型农奴特点的人身依附关系,即农奴之身附着于土地,也就自然依附于土地主。  佃农被地主禁锢,迁移还要凭证,说明已经形成了成套的规章制度。  而且既言“旧条”,说明是成规久已。不过自两汉以后,直至李唐,未见有此等事记载,也许是五代乱世,豪强擅专强行成例。  但是在宋仁宗天圣年十一月,仁宗下旨废止此旧条:“自今起,客户起移,更不取主人凭由,须每田收田毕日,商量去往,各取稳便,即不得非时衷私起移。如是主人非理拦占,许经县论详。”

但是也是在这位以“仁”为谥号的宋仁宗时期开始,如果有地主打死佃客,只需罪减一等,发配邻州。  南宋时期,南方佃农身份日益低下形同农奴,甚至随同自己租种的土地被地主随意买卖,田主“辄敢将佃客计其口数立契,或典或卖,不立年分,与买卖驱口无异。”

“若地客(佃户)生男,便供奴役;若有女子,便为婢使,或为妻妾。”

“又有佃客男女婚姻,主户(地主)常行拦当,需求钞贯布帛,礼数方许成亲,其贫寒之人力有不及,以致男女怨旷失时,淫奔伤俗(相约私奔败坏民风)。”

北宋苏洵在《嘉佑集·田制》中就提到“富民之家,地大业大,阡陌连接,募召浮客(四处漂泊的人),分耕其中,鞭笞驱役,视以奴仆……田之所入,己得其半,耕者得其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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