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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我的前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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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年入秋,“疯”了一个暑假的我们感到“美日子”不多了。返校领回新书后,新学年在我们心里就算开始了。

开学前两天,忙督促父母包书皮。包书皮是新学年留给我们的第一门“功课”,说是留给我们其实是留给家长的,至少在我们家如此。

晚上,母亲找来旧画报或牛皮纸在新书上比划一下,就下剪子裁剪折叠,书皮包得横平竖直,再在新书上放一本硬皮大书押一押就算是成型了。之后的任务由父亲完成,他用钢笔在书皮上写上:语文(第三册)二年级二班和我的大名。

看着包好的新书和娟秀的楷体字,我便放心睡了。

新学年的第一天,一进校门,大家开始都有些拘束,毕竟一个暑假没见了,不一会儿就追打嬉闹成一团。铃声一响,才规规矩矩地坐在座位上。

老师一进课堂,就说“大家把新书放在课桌的右上角”。然后,老师开始按组检查。走到我桌前时拿起一本看看默默地点点头,又拿起几杆削好的铅笔欣赏了一番悄声问:“谁削的?”

我自豪地说:“爸爸”。

父亲削铅笔有个特点,别人削铅笔从笔端一厘米多的地方削下去,削出来的笔头小里小气,父亲则是从笔的两厘米多下刀,笔头被削出一个平缓的坡度,削出来的笔漂亮又好使。

老师放下书和铅笔,疾步走回讲台说:“没包书皮的同学站起来”。“为什么没包?”

老师逐个问。

“爸妈昨天回来太晚了”一位同学答。“今天抓紧包上,坐下”。“没找到合适的纸”。另一位同学答。老师叮嘱说:“下课到我办公室找找看,坐下”。最后老师问我的前桌:“怎么没包?”

“不知道”,同学们哄的一声都笑了。老师没有责备他,而是面向大家说:“包书皮是为了保护学习用具,是尊重知识的表现,没包的同学要抓紧包上”。“好,哪位同学还没有交学费,请举手”。我暗自数了数有三位,其中还有我的前桌。“为什么?”

老师问。有的说:“忘了”,有的说:“我妈说发工资再交”。我的前桌依然回答三个字:“不知道”。“什么时候能交?”

他仍说“不知道”,同学们又笑了。“好,咱们上课”。老师转移了话题,“现在打开语文课本第一页”,新的学年开始了。

家访是老师在新学年的一门“功课”,“前桌”家是老师带我去的。他家人惊喜地招呼着我们,我的前桌还给我们砌了白糖水。“前桌”的母亲略显苍老,与老师拉家常时眼圈微微发红。她们聊的什么我听不懂,只是他家养的小灰兔忒多,我记忆深刻。

回学校的路上老师对我说:“‘前桌’的父亲病了,家里遇到了困难,大家要想办法帮助他”。回去我们开了班会,很快做了决议:班里一人交五分钱班费替“我的前桌”交学费。向老师汇报时,老师没说反对,但强调:“一定要尊重他的意见,尊重和理解是最大的帮助”。第二天,同学们就把班费交齐了,共计二元六角五分钱(当年小学学费是二元五角钱)。当“我的前桌”知道消息后,他坚决不收,任凭我们大道理、小道理的讲,他还是坚决不收,弄的大家很沮丧,后来这笔钱就组织全班看电影了,但“我的前桌”没去。

电影是在农展馆影院看的,片名记不得了,只记得看完电影后,我们没有往西回家,而是往东“疯”去了。快“疯”到农展馆后身儿时,突然看见“我的前桌”,挎个篮子,提着把镰刀在打兔草儿,我们很快兵合一处。

当年的农展馆后身儿还很荒凉,除了果园就是窑坑,再有就是荒地,草长的一人多高,树也多。打够兔草儿,他就和我们一起“疯”。与他一起玩,不但快乐而且很长知识。他告送我们:“这是野芹菜兔儿能吃,那是马蔺菜不仅兔儿能吃人也能吃。树下的小洞里住着季鸟猴(就是知了的踊),抓几个放在锅里一炸香极了”。他说得我们直咽口水。“你们会抓‘老干儿’(一种大蜻蜓)吗?”

见我们摇头他告诉我们:“先抓一只母的拴上线,对着公的一摇公的就飞过来,‘俩人’顿时掐成一团,放在地上捉它时还掐在一起呐。没有母的也没关系,找个雪白的棉花团拴好喽在水边使劲摇,‘老干儿’就追着棉花团飞,你拿网一扣就能捉住它”。

那天我们玩的爽极了。回家的路上,他还告送我们:“前几天卖了几只兔子哥和姐的学费都交了,又有几只快够分量了,我和妹妹马上就能交学费了。”

我们听了都为他高兴。

在一次班会上,大家又提到怎样帮助我的前桌,我就出主意说:“咱们谁家有菜头、菜帮别扔喽,都给“前桌”送去让他的小兔快快长大”,大家都表示同意“前桌”也没有反对。

下学后,我们多了门功课去给他家送兔食儿。见到小兔鼓囔着小嘴吃个不停时,我们的心里都有一种满足感。一位同学曾问“我的前桌”:“小兔最爱吃什么?”

我当时抢答:“爱吃萝卜爱吃菜呗”。“我的前桌”看着我笑笑说:“其实兔子最爱吃芹菜叶”。

一天,母亲叫我进厨房帮忙摘芹菜,我收拾起摘下的芹菜叶一溜烟地奔进“前桌”家,进了门蹲下就喂小兔。小兔真的爱吃芹菜叶,一大把芹菜叶一会儿就吃的差不多了。这时,“我的前桌”从屋里出来问我:“喂什么呐?”

我向他举了举手中的芹菜叶,他一把抢过来说:“不能让它多吃,吃多了今后就该挑食了,挑食的兔儿难上膘儿”。我再给小兔喂菜头、菜帮时,小兔果真只是东闻闻西闻闻地不吃了。

这天,他带着抑制不住的喜悦对我说:“下午没课跟我去卖兔吧”,我欣然应允。下午,他带着我和另一位同学兴致勃勃的出发了。我们走了很长一段路,才到了六里屯收购站,几只兔子过了过秤共卖了5元6角钱,大家个个喜笑颜开。

回来的路上,我们却闹了点不愉快。同来的另一位同学提议让“同桌”请每人吃一根奶油冰棍,我的前桌以“钱要先交给妈妈”为由拒绝了,那位同学自降条件说:“五分的不行,那就三分的来一根‘小豆的’”。“我的前桌”还是以“钱要先交给妈妈”为由又拒绝了。本来我想乐观其成,见同桌的态度也说他太抠了,回来的路上,三个人都不高兴。

第二天课间,我的“前桌”叫过我和另一位同学说:“我和妹妹的学费都交了,妈妈给我两角”。他把铅笔盒打开,从中拿出两杆戴印花又带橡皮头的漂亮铅笔说:“你俩一人一杆”。我们说:“你呐?”

他举给我们看,并美美的说:“我有两杆呐”。我们一看,一杆是红杆带橡皮头的当时卖3分一杆,一杆不带橡皮头的2分一杆,他给我俩买的则是当时6分钱一杆高档铅笔,他并没发现我俩的诧异接着说:“我还买块橡皮呐”。

这个学年,我学到了许多知识,但收获最大的还是结识了我的前桌”,记忆中,我用他送的那杆笔时格外仔细字也写的分外工整。今天,我像是又握住了那杆笔写下了那时的记忆。

2007年5月10日于银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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