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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御空飞行近乡情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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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尝试了飞行的滋味。耳边风声呼啸,月下壮阔的河山尽收眼底。他之所以没有在浮云阁购买飞行符,是嫌眼下飞行太过招摇,目标也太明确。自己修为低下,再飞到天上,无疑于亮出靶子让别人射。只有在远离危险的地方,又是黑夜,他才肯用上此等手段。并非他不喜欢飞行,尝试过一次之后,王常更是爱上了这种感觉。内心不免催生出向上的动力。将来自己修为提高,想什么时候飞,便什么时候飞。书中更有御剑飞行,御器飞行的手段。听说还有价格更为昂贵的飞舟,将来他都要尝试。飞行符果然神速,不过一炷香的工夫,远远的已经到了砚山上空。王常御气下行,平安着陆,那张飞行符当即化为飞灰。眼前黄光一闪,二两已如流星追月,赶至身边,直接跑进他怀里。一日不见,如隔三秋!王常宠溺的揉了揉狗子的小脑袋,心里暖烘烘的。“二两,瞧我给你带了什么?你以后再也不用风餐露宿了。”

王常抱着狗子,直接投进了灵兽袋,神识也跟着探入。初入灵兽袋,小家伙还挺紧张,浑身的毛发都竖了起来,四处找寻主子。“二两,你现在是在灵兽袋中,这里以后就是你的家了。为免其他人看见你,我不叫你,你就别出来。”

二两这才镇定下来,冲着半空点点头。袋子里眼下也是夜晚,一轮明月高挂。草地上清泉流响,凉风阵阵,很是惬意。二两见绝壁上有个石洞,转头便钻了进去。一会儿舔舔灵盐,一会蹭蹭大石头,一会儿又在九阳草垒成的窝里打滚,玩得不矣乐乎!王常则脚步轻快,踏上回乡的旅程。“娘,冲虚虽然有心害我,却也替我医好了你的病,就冲这点,这个师徒的名分我认了。”

“妹妹,没能替你扯来最好看的花布,但哥却可以给你更好的!”

一夜疾行,当东方天际现出鱼肚白时,王常已然回到了平川村口。村口的那棵公孙树,已有近千年寿元,枝繁叶茂,一冠杏黄的鸡冠形叶子。小时候,自己和妹妹,最喜欢收藏入秋的第一批落叶。选出里面最完美的,夹在自己的书页里,每次看见它,都能感知到生命的魅力。那时自己便时常想,公孙树可以活几千载。假如自己也能活那么长时间,该有多好。可以年复一年的,见证它的兴盛和凋零,欣赏它四季轮换的颜色。深秋,还可以品尝它略带苦味的果实。白果炖母鸡,一直是王常和妹妹的最爱。那是娘亲的味道,也是公孙树和味道,更是童年的味道。王常站立在公孙树下,仰头看着一树杏黄。脚下铺满黄灿灿的叶子,如被给大地铺上了一层高贵典雅的地毯。近乡情怯,他忽然间失去了回家的勇气。此去望仙宗,不知要盘桓多少年。修仙界的时间,往往以甲子论,凡俗世界,又有几人能活过一甲子?下次回来,还不知是什么时候,也许再也回不来。既然如此,何必再空惹牵挂,让他们余生都活在无尽的想念中?就此离去吗?你又怎么对得起他们。他们给了你生命,给了你不懈前进的动力。自己能活到今天,不正是因为,可以从家人那里,汲取源源不断的动力吗?虽然来了又离开,难免会让他们余生留下无尽思念。但人活一世,岂能忘本?自己如能修有所成,空当带同家人一道,共赴仙途。假如半途折戟沉沙,那也是命数使然,自己无怨无悔,来世再与娘和妹妹共为一家人。想通此节,王常内心豁然开朗。俯身拾起脚下一片今年最完美的杏叶,大步朝村里走去。“是王常回来啦!”

“是啊,婶子!”

“唉哟,长高了,也壮实了。你娘见着,还不知要开心成啥样!”

“回来啦!好样的,成男子汉了。”

“宋叔过奖了。”

……所过之处,乡音如旧。乡邻们脸上洋溢着真挚的笑意,令人心生暖意。“常儿!”

一声呼唤,在青莲山时,曾无数次回荡在他的梦里。此时回首,母亲正挑着水桶,愣在原地,水桶应声落地,母亲已潸然泪下。“娘!是我!儿回来了!”

王常眼底也禁不住泛起一层薄雾。上前接过母亲手里的扁担,挑起两个水桶:“娘,咱们回家,婵妹呢?”

“你妹妹呀,又去邻村回来的帮工那里,打听有没有你的消息。她要是知道你回来了,准是高兴的一蹦三尺高呢!”

母子相视而笑,并肩走上回家的小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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