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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人间大任,一肩担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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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城门不远处,一个年轻道士正站在一间屋子的屋顶,举目远眺。

他相貌普通,身着道袍,背上一柄桃木剑。

就在他出神之时,一道气急败坏的声音传进他耳朵。

“那个看天的小子,给贫道下来。连贫道都不敢站那么高,你当你是谁啊。”

年轻道士低头一看,一个白眉白须极长,背着一个大包裹,一手拿拂尘,一手拿幡子,正气喘吁吁地老道士,正对他怒目而视。

他愣了一下,赶紧从屋顶跃下,挠了挠头。

“你可知这城里如今卧虎藏龙,到处都是高手,你站那么高,不怕被人看不顺眼打下来啊。”

老道士气得大喊。

年轻道士愧疚低头。

“是我鲁莽了,多谢赵真人指点。”

见这年轻的后生态度如此端正,赵仙师倒也消了火气,卸下背后的“重担”,捻了捻须,恢复了仙风道骨的姿态。

他反复瞧了几眼年轻道士,微微点头。

“玄当山弟子,你叫什么名字?”

“晚辈玄当山杨道存,见过紫霄山赵真人。”

年轻道士打了个道揖。

赵仙师点点头,显然对这个尊师重道的晚辈有些满意。

“此番为何下山,来到此处?”

“几日前掌门师父与我说江南生魔气,将有大灾,恐是魔教死灰复燃。师父他以重伤为代价推算出魔灾应在廊州,要我前来相助屠魔。”

赵仙师气急而笑。

“魔什么魔,魔教早在四十年前被覆灭,如今哪还有什么魔教。王守当他年纪轻轻就脑子不行,你年纪更轻竟也跟着犯傻。你们玄当山,就都修出些傻子?”

杨道存不知如何接话,以他山中修行这十几年的经验来看,长辈训话,听就对了,于是他便只是挠了挠头。

赵仙师却忽的沉默下去。

片刻后,他缓缓轻叹。

“若是魔教当真死灰复燃,你此行定然九死一生。玄当山如今青黄不接,气运凋敝,王守当竟肯愿意让一个为数不多的后辈过来冒险?”

杨道存面色一肃,“替天行道,降妖除魔,自古便是我辈修道人之责,何来愿不愿意之说。大灾将起,届时恐怕生灵涂炭。民间已是疾苦,百姓不应再遭受此难。掌门师父如今正在闭关,几位师叔也都脱不开身。这次除魔之任,便要落在我这个大弟子身上。别说九死一生,纵使十死无生,我也断然不能坐视不管。即使掌门师父不说,我也定会亲自前来。”

杨道存眼神坚毅,身躯挺拔,背后桃木剑微微颤鸣。

人间大任,一肩担之。

赵仙师凝视良久,微微一叹:“玄当山之道,一直以来都是人之道,即使自身处危,仍是不忘初心,而我们,却还在追求虚无缥缈的天道。”

“若是紫霄山多一些如你这般的弟子,该多好。”

杨道存无言以对。

良久,赵仙师抬起手,按在杨道存的肩上,轻笑一声。

“放心,贫道不忍看你玄当山就此香火凋零,定会助你一臂之力。”

“多谢真人。”

赵仙师无奈地用浮尘敲了一下杨道存的头。

“谢什么谢,难道降妖除魔,替天行道就是你玄当山一家的事,而我紫霄山道士就是一群尸位素餐之辈吗。不会说话啊,就少说。”

赵仙师挠了挠头,一脸歉然。

“是晚辈说错话了。”

“所以,若真有魔教余孽,你可知他们将如何行事作恶。”

“说来惭愧,掌门师父只能退算出魔起之地,至于魔教的计划,就不得而知了。”

“……”

“所以,你是千里迢迢赶来等死的?”

“……”

杨道存无言以对。

“晚辈定然会尽力暗中调查,若是能将魔教复兴之势扼杀于摇篮之中,免去廊州生灵涂炭之苦,才是最好不过。”

赵仙师叹了口气。若是魔教真的死灰复燃,定是积蓄筹谋了多年,岂是你一个愣头愣脑的傻小子可以凭一己之力将其扼杀的。

“行了,确实也不能奢求王守当还能如何推演。你且安心准备,应对可能发生的大灾。私下我们不宜相见,免得落人口舌。”

杨道存恭恭敬敬地作揖。

“晚辈告辞。”

随后习惯性地纵身一跃,就要到一处房顶,突然想到了什么,硬是生生止住了身形,落地后愧疚低头,回头向赵仙师再次做了一揖,有些尴尬地徒步离去。

赵仙师以浮尘遮面,假装不认识此人。

大齐以武兴国,曾有那“王公贵族,醉时可歌赋,奋起可杀敌;平民百姓,农时可耕地,怒时可持兵”的盛况,才能以弱胜强,以小吞大,平了大越,再横扫五国,主宰中原。

虽然那定鼎之战消耗国力无数,使得朝廷式微,但是江湖却反而愈发壮大,武人盛行,群星璀璨,许多绝代天骄横空出现,震动朝野,风流传世,带动了许多风气。

其中又以酒风最盛。

齐国有那“武将饮酒,壮气凌云。豪侠醉时,剑气冲霄”的说法。武将饮酒,说的是齐国开国大将常英,亦是曾经的刀圣,曾有一次遭到埋伏,一番抵御后仍深陷死地,自知无路可退,竟不知道从哪拿出来一壶酒,一口饮下之后大喝一声“死战”,全军将士皆斗志汹涌,背水一战,竟一举破阵,杀出血路,三千将士奸敌近万,常英更是一人手刃近千敌军,可谓前所未有的军中壮举。自然,得胜之后常英受到了天子降下的不痛不痒的惩罚,毕竟阵前饮酒乃军中大忌,不得提倡。

而豪侠醉时,则最开始说的是如今的天门山老剑仙,亦即是李天心的师父。这位老剑仙还不是现在的老剑仙之时便喜好饮酒仗剑走江湖,与人对敌之时,十次有九次他都是醉着的,剩下那一次,是没钱买酒了。而据每位旁观者所说,老剑仙醉剑之时,四周剑气直冲云霄,对敌之人顷刻间便被淹没于剑气之中,身死道消。后来老剑仙隐于终年大雪的天门山之中,退出江湖,又有一个年纪轻轻的扶摇横空出世。这位扶摇与老剑仙只有一点不同,他每次都是醉着的,倒不是因为有钱买酒,而是因为齐国上下卖酒处,几乎都被他佘过酒钱,至于还没还清,就不得而知了,可谓是美酒之劫匪,酒家之死敌。据说扶摇佘酒提剑,天上逍遥,酒醒之后落剑处,又是另一卖酒屋。

得益于这个说法,齐国上至庙堂深宫,下至江湖市井,文武百官,侠客浪子,没有不爱酒的。

其中,又以江南的酒,最是味道绵延婉转,既不猛烈,易于入口,又余香醇厚,令人回味良久,就像江南女子一般婉约含蓄,独具一番风味。

要知道,当今齐国皇后,最喜爱喝的便是出自江南簪花娘之手的“簪花酿”,不仅味道极为不俗,更是有着温颜养体之功效,每每酿成之后,都要派人来加急护送。天子见皇后高兴,更是赐下金字牌匾,写了两句话:“江南春一石,簪花酿独占八斗”。

自那以后,簪花酿又被人称作江南春,酿酒之奇女子被称作簪花娘,庙堂江湖,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簪花酿更是变成了一般王公贵族都喝不起的宫廷御酒,最受宫中女娘欢迎。据说曾有宫中贵人互相之间攀比家中簪花酿的多寡,引来一番笑谈。

随着天气渐冷,酒家的生意越来越好,别说男人了,许多贵妇小姐也都派人过来买酒。

冬时饮酒最佳,体寒时暖胃,心寒时温心,比任何嘴上温情,物上暖意都更体贴人。

而陈景清,却是并没有在意那么多虚头吧脑的,他只是单纯仰慕江湖中人饮酒成风的豪气。对他来说,在皇宫中喝酒,与在茅厕里喝酒无异,白白糟蹋好酒,而在江湖市井中喝酒,则最有烟火气和江湖气,即使劣酒也能喝得有滋有味,比在皇宫里香多了。因此,即使酒量极差,他仍总是要买壶酒拿在手上,时不时装模作样地喝几口,几部之后便倒地不起,回到熟悉的老季的肩上。

这不,颠簸一路,多日滴酒未沾,陈景清早就耐不住酒瘾了,带着老季小安在一处破落酒摊买了壶市井中最常见的黄酒,酒质粗糙,味道亦是如此。

陈景清打开酒塞灌了一大口,瞬间便脸色通红,狠狠地打了个酒隔。

“爽!”

他将酒递给老季,“这酒味道一般,喝起来却极为痛快。老季你试试。”

老季一脸无奈,挠挠头道:“公子,你喝醉了,我向来是不喝酒的啊。”

陈景清自顾自地拍了拍老季的肩膀,哼哼唧唧。

“老季啊,这酒啊,是个好东西,久久尝上一口,滋味极佳。”

陈景清挤眉弄眼,将酒壶往老季脸上凑了凑,见其摇头如筛糠,便也不再劝了。

这老季,真没劲。

陈景清看了小安一眼,笑呵呵地将酒壶递了过去。

小安结果酒壶,好奇地喝了一小口,便剧烈地咳嗽起来。

陈景清哈哈大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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