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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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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下过雨,山间云光互挽,白雾铺路。  一辆马车行驶在官道上。  风卷树叶如衔枚疾走,呼啸不绝。马车内却半点风都吹不进,不但铺着厚厚皮毛,还放了暖炉和小桌。装点的十分舒适温暖。  少女趴在桌上小憩,许是炉火太热,她的襦裙大袖拢起,露出半截手臂。  明明周身一派富贵,手指却覆有薄茧。  她蹙着眉,睫毛时不时颤抖,睡得并不安稳。  林溪猛然睁开眼睛,缓了片刻便抓起桌上温酒,猛灌了一口。  就在刚刚,她都想起来了。  不会吧不会吧?她居然是穿越的?  这事还要从十几年前说起。  林溪的父母,更准确地说,她的养父母是周国西边一家普通军户。  她的养母很早就因病去世,养父是军中百夫长,为人刚正不阿、不懂变通,和亲戚、上司关系处得一般。  在她五岁那年,养父战死后人走茶凉,家里一度难以维系开支。  兄妹俩三天饿四顿也是寻常,最后连住的地方都没了。只能借住在宗族祠堂。  直到林溪十三岁,兄妹存到钱修葺旧屋搬出去。  眼看好日子刚有苗头,西边又开始打仗了。  时下推行世兵制。士兵之家列为军户,与普通民户分籍造册。  军户世代出兵,父死子继,兄终弟及。(1)  林溪毫不怀疑,就凭她兄长的身体素质,去参军铁定要埋骨战场。  于是挑了个日子,她麻翻了她大哥,自己拿上军贴出了门。  女扮男装对她来说不难,周国打仗这么多年,青壮年一茬一茬地死,和她同批的新兵,连十岁的都有。一个个似发育不良的野菜,脸糊着好几层灰。  没必要,也没法分辨男女。  从军两年,林溪从伙头兵一路升到先锋,原本也算前途尚算光明,却意外接到了一项十死无生的任务。  ——去刺杀敌方将领。  夜黑风高杀人夜。  面对如此让人挫骨扬灰的差事,林溪很快拿定主意。  跑,必须得跑。  当死士是不可能的,这一辈子都不可能当死士的。  林溪心中自有谋划,却没想到发生了点意外。  最后去的那队人几乎全死了,只有她找到机会,跳入旁边的大河逃了出来。  躲过弓箭手放的几轮箭,在河里漂了一天,林溪被一支路过商队从河里捞起来。  身上的伤养得差不多,林溪便准备动身去找她大哥。  她还未来得及走,一队人先找上门来。  带头的男人目光沉沉,脸上堆着笑也压不住眉宇间的鸷狠。  双方一照面,林溪便看出这人手上沾过无数人命。  对方自称是她舅父的心腹,而她是林家多年前走丢的孙女。也是那位当今权倾朝野,战功赫赫的英国公亲外甥女。  她的父母已经过世,她还有个十三岁的胞弟。  两家都找了她许多年,他们再三确认过身份已无疑,这次是特意来接她回去的。  林溪这才知道,原来自己亲生父母另有其人!  马车还有半日就到京城,毫无预警的,她突然全想起来了。  这哪里是咸鱼翻身,明明是又又又要粘锅了!  她居然是个穿越的!还穿到了一本曾经看过的小说。  《医女倾世爱》是本女主金手指玛丽苏狗血爽文。  女主苏漾漾习得一身医术,搭配娇憨可爱的治愈微笑,人形灵芝buff加持下,一路成为各色男主男配心上月光,全都不要命的爱她。  救助路边老人,收获老人丰神俊逸的孙子倾心。  救治难产女人,获取女人背景深厚的弟弟的爱慕。  救起孤僻小孩,俘获幼年男主。  ……  男主角沈重霄是个母妃出身低微,幼时过得凄苦,潜龙在渊多年最后登上皇位的皇子。  沈重霄六岁那年,被人陷害负伤差点死了,路过的苏漾漾救了他。  从此苏漾漾便是他心里唯一的光。  当时苏漾漾并未留下姓名,沈重霄只记得她腰间佩戴了一块蝴蝶玉佩。  划重点,这是本玛丽苏狗血小说。玛丽苏是有了,再说说狗血。  沈重霄一直记挂着对他有恩的姑娘,阴差阳错下,他根据各种朦胧线索,最终找到的人,却是跟白月光有诸多联系的女配。  男女主角命运般重逢之前,沈重霄认错了人。  林溪就是这个怨种女配。  毕竟她只是女配!剧情往下发展,沈重霄很快发现她是假的白月光,及时修正错误。  毕竟他只爱苏漾漾。  这样一来,本就敏感孤僻的女配开始发疯,因为嫉妒多次陷害他心上人。  爽文的标准结局,女配在得罪男主,和一圈爱慕女主的男配,理所当然下场凄惨。她被从毒瞎了眼睛,孤独地死在了冷宫。  还被灭了九族。  回忆完大致剧情的林溪人都麻了。  就你们小说男主能别动不动就去嘎人满门?  难怪这么多年来,她永远点儿背,又永远紧急关头闪避成功。  既要苟着,又要活着,原来是搁这儿等着。  他爹的,重要工具人当然不能够提前下线。  作为怨种工具人,出场旁白一句“在外流落多年”,概括了她真实经历过的十六年。  也许是已经穿越太久,林溪上一世的记忆很模糊,甚至于都想不起来自己曾经是干什么的。  不过让她无语的是,按照小说剧情,她奔着被毒杀的结局,该走的弯路都走了。  沈重霄该犯的贱也都犯了。  在沈重霄认错人的情况下,两个人互生了好感。  ……是就差捅破玻璃纸的程度了。  啊,可真是晦气。  林溪和沈重霄相逢于上个月的一个雨夜。  她回京要走了一段水路。那一晚船上丫鬟不小心掉入河里,所有人还没反应过来,水里扑腾的人被一条黑色腰带卷起,重新抛向她的船。  斜着的细雨里,林溪第一次看见沈重霄。他的衣角被风荡开,风吹起他帷帽的一边,颜如渥丹。  两人对视,男人看向她的脸,再看向她到身上玉佩。  孽缘的最开始,沈重霄把她错认成了拥有同款玉佩的心头白月光。  很不凑巧,她和苏漾漾不但玉佩一样,而且在很多细节上都对得上。  而林溪也很难不对沈重霄有好感。他和战场上的男人都不同,不但长得好看,救人时身手也很潇洒。  他身上还很香。  沈重霄问她,是不是京城林家有关,她点头。  沈重霄又问她,有没有学过医的时候,她继续点头。  也不算说谎,林溪跟兄长学过辨认值钱的几味草药,方便卖给医馆。何况她还学过仵作。  那时兄长还未死心,自认为长兄如父,对每天不是练剑,就是上山打猎的妹妹颇有微词。  说她刺绣不行,至少要把厨艺练起来,这样以后也能嫁个好人家。  林溪点头问,你意思是抓住男人心就必须抓住胃。  见兄长点头,林溪便跑去跟着仵作学解剖验尸。左手抓住了心,右手抓住了胃。  兄长知道后头痛了一晚。此后便很少再给她建议了。  只是坚定了去考功名的决心,说要尽全力保她一生平安顺遂。  林溪当时不是故意跟兄长对着干,小地方就业机会少,仵作算是朝阳行业,还是事业编。  只不过那位赵仵作不仁义,喝了她几瓶酒,最后却推荐了他自己侄儿入职。  上个月,她和沈重霄已经见过了。  也就是说,剧情已经发展到,沈重霄回去后察觉自己认错人,正和“正牌白月光”苏漾漾,你侬我侬。  而她这个女配即将抵达到了京城。走上不能接受众人的讥笑,男主突然变得冷漠,不甘被碾落成泥,开始黑化……  毕竟按照书里的逻辑,沈重霄只不过短暂认错人、爱错了人!他当然没有错。  女主能在众多对她深情的备胎中选择男主,就已经是对男主最大的救赎。她更没有错。  从始至终错的都是她这个不肯放手、不肯认命而黑化的恶毒女配。  既然生出了不该有妄想,合该落得全家被杀的下场。  可是……这剧本真的没问题吗?  在林溪看来,如果女配错了,那也只会错在不够心狠手辣,下手太迟了。  战场那么多人都死了,自己却活了下来,又怎么会真的心慈手软。  靠,她来京城是过好日子的,可不是来陪他们演戏胡闹的。  *  马车停在路边小憩,仆从纷纷拿出干粮果腹。  单武轻扣车窗,询问道:“大小姐,这里离京城还有30里地,不知道是去客栈休息,还是连夜进城。”

“能赶得及进城吗?”

“戌时五刻关城门,应当可以。”

林溪没有犹豫:“那继续赶路吧,入城后再好好休息。”

单武应声说好,心下松了口气,他也盼望能早点入城,避免节外生枝。  他会询问,是考虑到大小姐风尘仆仆赶路一天,留宿客栈休息一晚,明日上午去林家拜见长辈能更体面。  没想到大小姐根本不在乎,比他更不拘小节。  单武能被国公爷派过来,不同于他粗犷的样貌,他做事十分细心。  来京城的这一路,他对这位流落在外的大小姐,算有了一些初步了解。  他向来被国公爷夸赞有主见,这次倒觉得不好说。  不好说,一个流落在外的小姐,竟有几分国公爷年轻时的风范。  不好说,这对于一个闺阁待嫁的在室女,是好是坏。  过了城门,马蹄继续“哒哒”不停,转眼到了京都繁华街道。  天色已暗,桥上人头熙攘,路上有各色小贩叫卖,酒肆酒楼灯火照天。  前方围了圈路人,似有事发生。  道路拥堵马车过不去,只能被迫停在一边。  单武去查看情况,片刻后便过来回禀:“前面有人起了争执,还有就是……二公子也在。”

他几句话便说清了大概经过。  要论起来,他们姐弟的父亲并非林家嫡出,而是妾生子  她爹当年只是林家不受重视的一个庶子,娶了个普通妻子。  谁也没想到,这个庶子娶回来的妻子,却有个相当厉害的大哥。  凭着军功步步高升,最后成了大权在握的英国公。  如今虽然夫妻虽然早已过世,但林家这些年能顺风顺水,便多有依仗英国公这个靠山。  国公爷无妻无子,林彦是他唯一的外甥。  有这层关系在,林彦虽然父母早已不在世,但在外面却比林家嫡出几位公子还有面子。  他年纪小,身边聚集的又全是吹捧之人,性格养得跋扈骄纵,从小便喜武不喜文,只对纵犬扬鹰诸般玩耍推崇。  国公爷常年打仗不在京城,林家同辈的人,便常拉林彦当大旗胡作非为。  如今他小霸王的名声倒是有大半这些人的功劳。  今天本来是林家一位表少爷与人起了争执,拉了林彦来当出头鸟。  两人竟把那人绑在树上,当众羞辱奚落,引来路人驻足围观。  还有机敏的商贩见这边人多,特意跑来叫卖兜售瓜子。  又是人又是推车,乱成一团,这路就被堵住了。  林溪抬手撩起车帘,一眼便看见站在树下的少年。  黑色的靴,一身黄色衣装,高高束起马尾,剑眉凤目肆意张扬。  “人模人样的,看不太出来他脑子这么……小众。”

单武:“……”  你是说他蠢吧。  林溪回忆了下这熊孩子在书里的结局。  被爱慕苏漾漾的病娇男配锁住琵琶骨当药人,天天被灌毒药,饱受折磨,想死都死不了。  想到这里,她看人的眼神,难得多了几分怜爱。  毕竟他们都好惨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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