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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趣阁 > 穿成世家的团宠女儿 > 第21章: 嫁人

第21章: 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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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醒了。我躺在宁府的芙蓉帐里,身边还睡着一个男人。我看到方瑾的时候,习惯性地拉过他的胳膊,然后枕了上去。方瑾用另一只胳膊搂住我,继续睡觉。我感到有些疼痛,疼痛感令我渐渐清醒——原来,我只是做了一个前世的梦。然而将我搂在怀里的方瑾是真实的,他的体温是真实的,他的呼吸是真实的,血迹也是真实的……等等,血迹,怎么会有血迹呢?红丸,不是早已被牧羽夺取了吗?就在我芩三小姐的花园子里,就在我把自己打昏后,难道……难道牧羽对我的一切勾引与挑逗,都是为了将我送到别的男人床上?头痛,心痛!但是当我看到方瑾那张脸时,一切疼痛都烟消云散。前世里,我梦醒多少回,都希望可以看到这张脸;为了这张脸,我又多少个日夜失眠?现在,他就在我的面前,和七百年前一样,拥我在臂弯。我伸手抚摸那张脸,欣喜而又伤感,贪婪而又恨厌,激动而又心痛……最后所有的情感都化为重重的一掌,打在那张脸上。方瑾被我打醒了,慌张而又愧疚,不停地解释酒后失德,愿接受我的任何惩罚。我一直在哭,一直在哭,哭的什么也不知道,只是想哭。汐沙那个没良心的劝我嫁给方瑾算了,我们姐妹正好可以做妯娌。方佩瑜虽然很气弟弟的不良行为,但觉得把事情闹大对我的声誉不好,劝我三思。方瑾则一再保证会对我好,不会辜负我……我等了七百年,不就是在等他回头,等他求我回到他的身边吗?可为什么还是不甘心?我说:“要我嫁给你,也要看看你有没有那个本事!”

方瑾立刻保证,会苦读圣贤书,考取功名,让我锦衣玉食,荣华富贵!我说:“难道我现在不是锦衣玉食,荣华富贵吗?”

方瑾脸一红,低头不语。方佩瑜问道:“不知青青小姐想要什么?方家就算办不到,也会尽力而为。”

我幽幽地说:“功名利禄我什么都不缺,只求一心人,白首不相离罢了。”

方瑾不停地作揖,说定会做到白首不相离。我看着他,一字一顿地说:“我不要听你怎么说,我要看你怎么做!”

方瑾立刻跪向青天白日,发誓道:“我,方瑾,定不会辜负青青小姐,如若不然,身败名裂,不得好死!”

我看他说的信誓旦旦,心里一阵疼痛,眼泪又没出息的落了下来。“青青妹妹已经原谅你了,你以后敢对青青妹妹不好,我们宁府可不会饶了你的。”

汐沙卡着腰,一副大姐大的派头。方佩瑜和方瑾各舒了口气。大家皆大欢喜,貌似这是最好的结局。而我,也真的愿意在这个男人身边,和他相守一生。凡人区区几十年,我便在凡间陪他这几十年又何妨?方瑾很懂得讨我欢心,带我去泛个舟,逛个街,踏个青,有时还让我男扮女装,带我去和一群青年才俊品酒赏诗,带我去茶楼听曲……真不愧是大理寺卿的公子,就是会享受生活,虽然这些费用都是宁府支付。我觉得方瑾就应该过这样的生活,在青年才俊面前一展豪情,挥笔题诗,博得一片喝彩声。在茶楼里,一面听曲一面给我讲解各种茶应用何种水冲泡。在踏青途中,为我遮挡太阳。在大街小巷,为我发髻插上珠花……方瑾会写情诗给我,每天一首,藏在我找不到地方,比如我的胭脂盒下面,比如珠花之间,再比如,我的枕边……我幸福地被方瑾牵手走过了三年,然后我和汐沙一同成为了方夫人,但仍旧住在宁府。因为宁老爷太疼爱自己的独生女,便把宁府作为嫁妆送给了方家,自己回国都养老去了。如今宁府的大门上,早已换成了“方府”两个朱红大字,宁府也一分为二,东院住着汐沙夫妇,西院住我和方瑾。方瑾是个浪漫的人,他会将乌篷船粉刷成红色,船内设置得一片香艳,然后我们一边泛舟一边偷欢,既甜蜜又刺激。或者在园子里搭一张芙蓉床,四周挂满幔帐,打发丫鬟护院们下去休息,我们便喝酒、赏月、对诗、钻芙蓉帐。方瑾甚至会带我去青楼,听丝竹管弦之音,看那些柔若无骨的女子跳艳舞,最后只留下我一人为他侍寝……大周国民风开放,但我也没想到会开放到这种程度。我和方瑾胡闹成这个样子,原以为邻居会嚼舌根,没想到却成了一段佳话……汐沙羡慕得要死要死的,她说方佩瑜就是个榆木脑袋,只知道读书,还是我幸福,方瑾既体贴又浪漫。我现在真的很幸福。这种幸福是从前世延续至今,时隔了七百年啊……有一次,方瑾在我身后说:“你见或者不见,情就在那里……”我心里一惊,难道他是带着前世的记忆来的?如果真的如此,我倒要好好问问他,那位拆迁户小姐是不是把他甩了,他才又想起我的好,跑来找我的?我转身一看,方瑾手中拿着一张纸片,纸片上的只言片语出自我的笔迹。这还是当初为了帮汐沙追求方佩瑜的时候写的,最后也没用上。方瑾问我:“青青,这是你写的吗?还没有写完的样子。”

“是没有写完。”

我拿过那张纸片,随手加了一句,于是就变成了这个样子:你见或者不见,情就在那里,人已经没了。方瑾皱着眉头,觉得我糟蹋了一个长短句。这世上最大的哀痛不就是“物是人非”“情在人没”吗?我经常对方瑾说:“你不要对我这么好,你不要把对我的好一下子都给我,将来你对我不好了,我会受不了的。”

方瑾则会说我傻,说以后只会对我更好。我问方瑾:“如果将来你不和我在一起了,我该怎么办才好?”

方瑾则说:“别傻了,我怎么会不和你在一起呢?我会一直陪着你,直到你牙齿掉光光。”

我靠在方瑾的胸膛,心里想:“你才傻呢,我是只狐妖,你怎么可能陪我到牙齿掉光?”

我把担心告诉了汐沙,汐沙却不当回事:“你等他转世后再嫁给他就是了。如果我家相公过世了,我就去他转世的地方等着。”

我想了想,确实也只能如此。一转眼又是三年,我与方瑾共度过六个春夏秋冬,幸福得令我不想再回梨峰继续修炼当神仙,只想与他过完这一生便好。但我忘记了,方瑾是我的情劫,除了有情,还有劫!方家的两位公子二十四岁了,在大周国,二十四岁的男子还年少得很。大周国流行老夫少妻,民间亦有“男大十岁,同年同岁”的说法。这一年的春天,方家的两位公子打算去国都赶考。我和汐沙自然要同去的。国都并不算远,但也不近。何况到了国都,方家兄弟还要有个住处。对于这个住处,汐沙同方佩瑜闹了别扭。汐沙自然想让方家兄弟住在国都的宁府,而方佩瑜却表示住客栈就好,不用麻烦宁老爷一家人。方佩瑜的想法我是能理解的,他不想被别人说成是吃软饭,靠女人上位。汐沙心疼方佩瑜和数十上百口子人挤在杂乱不堪的客栈,休息都休息不好,如何备考?汐沙只得透漏自己有身孕的事实,要求方佩瑜不去住客栈。方佩瑜倔强起来却是扭得很,心疼妻儿却又放不下面子,便让汐沙回宁府,自己住客栈。汐沙很生气:“这算什么事儿啊,不能住在一起,我巴巴地跟着去国都做什么啊,一路上舟车劳顿的,还不如留在这里休息呢!”

方佩瑜这个榆木脑袋一听这气话竟然大喜:“夫人说得极是,还是留在家中养胎为好。国都路途遥远,不要颠簸坏了身子。”

为了调和汐沙夫妻的矛盾,也为了不给自己找麻烦,我提出一个折中的办法:到了国都,既不住宁府,也不住客栈,而是住我胡青青的四合院。由于胡青青的父母都已过世,只留下一个小小的四合院,且早已无人居住,既不会打扰谁,又不怕被谁打扰,比住宁府舒坦,比住客栈清净。这个主意一经提出得到广泛好评。住宁府?国都哪里来的宁府?如果方佩瑜真的同意住宁府,我和汐沙还得重新选宅子,重新布置,重新训练她的那群虾兵蟹将充当群众演员……想想都累!还是胡家的小四合院好,随便买个小院子,简单打扫布置一番就可以了。省钱更省力!这件事是汐沙的贴身婢女电鳗去做的。电鳗选的这个四合院哪里都好,就是距离一处破败的府邸太近。经过那处府邸时,方家兄弟全都驻足,凝望着长满蜘蛛丝的“方府”二字,久久不能回神。这里就是方瑾长大的地方啊!这里就是他当方家二少爷的地方啊!这里就是他享尽荣华富贵,同国都一群纨绔遛鸟斗狗上青楼的地方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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