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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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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乐今年十八岁了,比他小爷杨志宇就小两岁。杨顺偷东西有悠久的历史,最早可以上溯到小时候和母亲一起去偷生产的的玉米,母亲拿着口袋钻进玉米地,让四五岁的杨乐呆在田头的路上玩泥巴望风。有人来了杨乐就大声唱歌,杨乐的嗓音高亢响亮,有点像他爸喊号子的声音。别人不知道杨乐这是向他妈传递信号,还夸孩子唱歌好听呢。回到家里母亲就在锅灶的火里烧玉米给杨乐吃,夸杨乐比两个姐姐能干。所以在杨乐的内心偷不是坏事,用他妈的话说老娘要不去偷,你们姊妹三早饿死了。杨乐上学的时候喜欢偷同桌的橡皮、铅笔,同桌告到老师那里,老师把杨乐叫过去,问他为什么偷别人的东西,杨乐理直气壮地说我这是拿,怎么能叫偷呢,我就是看着喜欢,拿到自己书包里了。老师没法子,上门找到他的母亲,他的母亲就一把鼻涕一把泪地向老师哭诉自己孤儿寡母不容易,好不容易让孩子上学,哪有钱买学习用品,老师心肠好,被感动得泪流满面,掏钱给杨乐买了许多学习用品。但杨乐还是偷。好不容易小学毕业,杨乐打死也不上学,整天和村子里的几个游手好闲的孩子混在一起,到处摸鱼、掏鸟蛋,竟然成了小头头。再大一点几个人就到镇上混,再大一点就到县城混,杨乐的目标是带着自己的兄弟姐妹凭着小偷的手艺周游世界。杨乐几个人活动也没有固定的地方,哪里人多往哪里钻,哪里人有钱往哪里钻。车站符合这两点,杨乐便经常呆在车站,晚上也就在混在等长途的旅客中睡在待车室的椅子上。今早杨乐醒来,见一个男人歪在那里打盹,四下张望了下见没人注意,靠过去三两下就把口袋划卡,把钱包拿到自己的口袋里。出门准备溜之大吉,谁知遇着小爷杨志宇,好在小爷一直念书,对自己了解少,一句谎话就应付了。走出车站,杨乐把钱包掏出来,把里面厚厚的一沓钱拿出来,也不数,装到口袋里,钱包随手丢在马路边绿化带的树丛里。从手感上杨乐知道今天得手不少,今天杨乐十八岁生日,杨乐准备好好享受一下,晚上再回家看看母亲。杨乐快速地远离车站,在幸福路的饺子馆下了一碗混沌。杨乐美滋滋地享受着得手的喜悦,似乎不感觉到丢钱人的痛苦以及他小爷的自责。吃完馄饨,杨乐用手抹了摸嘴,从身上抽出一张钱递给店主,店主要找钱,杨乐潇洒地摆摆手说不用找了,下次再上你家吃。中午杨乐和一班兄弟姐妹凑到一起,各人都有斩获。知道老大生日,就找了一个馆子摆了一桌。酒足饭饱,杨乐跑到公园的长凳上睡了一觉,醒来快到三点,杨乐起来揉了揉眼,把身上剩下的钱拿出来数了数,然后到自由市场给母亲买了条围巾,杨乐知道自己的母亲早就想要一条像二娘韩翠娥那样的围巾,二娘的那条是二爷杨志鹏从南方带回来的。自己父亲死得早,实现母亲愿望的责任就义不容辞地落到自己这个做儿子的肩上。买完围巾,杨乐忽然灵光一闪决定给爹爹杨福田买二斤白糖,爹爹虽然表面上厉害,但心里还是疼他的,前天在路上遇着了还给他钱,自己有钱了还从没孝敬过老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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