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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6章 同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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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个让他记忆深刻的人。一个不修边幅的男人,脸上胡茬子三四天没刮了,头发有些长,手里提着一箱方便面和火腿肠。陆长青一眼就认出了他,这个人之所以让他印象深刻,是因为一杯酒。那一年,陆长青十岁,一个邻居结婚,他去跟着父母凑份子,吃饭的时候跟这位叫张茂春的人坐在一起。陆长青从小都很听话,不喝酒,不抽烟,不打架。坐下来埋头吃饭。旁边的张茂春给他倒了一杯酒:“小伙子,来,喝杯酒,喝完这杯酒,你就是真正的男人了。”

陆长青还没有说话,旁边父母就开始反对:“小小年纪喝什么酒?吃饱了赶紧回家去!”

张茂春却把酒杯放在了陆长青面前:“男人再小也是男人,要让他知道酒是烈的,血是热的。大碗喝酒大口吃肉才能豪情万丈,敢蔑视任何对手。这才是男人!”

陆长青虽然听得不是完全懂,但他却感觉胸中热血激荡,有一股端起桌上酒杯一饮而尽的冲动。母亲给他往碗里夹了一块牛肉:“行了,喝什么酒,赶紧吃肉,吃饱了回家写作业。”

张茂春笑着道:“你就让孩子喝一口,知道味道了也就不好奇了。”

母亲再次拒绝:“不行,小屁孩喝什么酒。”

陆长青强忍着饮酒的冲动,埋头吃饭,张茂春也不说话了,知道母亲有事出去,张茂春再次劝酒:“叔叔都给你倒满了,赶紧喝,你妈妈不在。”

陆长青毫不犹豫,端起酒杯,学着大人一仰脖,一杯酒落入口中。一股火辣辣的热流在嗓子里炸开。咳咳咳~~~陆长青被呛得不停咳嗽,眼泪盈眶,口中充满了辛辣火热的感觉。陆长青有些生气:“一点也不好喝,难道男人就应该喝这个?”

张茂春哈哈大笑:“男人喝的东西,要的就是这个味。”

陆长青从这天起,记住了这句话,后来长大了,发现这酒真是好东西,特别是跟战友喝,碰杯的那一刻就是生死相托。他彻底喜欢上了与战友喝酒,也时常想起给他喝第一杯酒的这个男人。只是他现在的形象跟以前比较很落魄,见他往身上装钱,衣服口袋里很快装满了,还在想办法往里塞,笑着问了一句:“你一个人装不了多少钱,你把媳妇叫来,人多力量大。”

张茂春一边往身上塞钱,一边道:“媳妇跑了,跟别人跑了。”

陆长青不说话了,不知道接下来说什么。张茂春口袋里已经塞满了钱,开始往裤腰带里塞,一边塞一边自言自语地嘀咕:“千万别和狐朋狗友喝酒,这些狗日的一边跟你喝酒称兄道弟,一边惦记你的媳妇,我他妈就是太相信人了……”陆长青没想到张茂春身上竟然出了这种事,难怪会变成这样子。幸好自己只跟战友喝,同时对这人升起了同情,回头让店员从理发店拿两个黑色的垃圾袋给张茂春,帮他装了满满两袋子钱:“这些足够你重新开始,如果找不到好朋友喝酒,戒了吧!”

张茂春此时提着两袋子钱,很兴奋,对陆长青也很感激,不停地道谢:“戒,戒掉,我一定把酒戒掉。”

第三个让陆长青记忆深刻的是一个女人,一个跟他年龄相仿的女人。叫李素华,是他小学时候的同班同学,五六年级的时候更是同桌。这个女人很漂亮,柔柔弱弱的,头发长长的,说话很温柔,上学特别爱带零食,小面包,干果,糖果,各种稀奇古怪的零食。每次都会偷偷地给他吃,那时候陆长青觉得很幸福,因为李素华只给他一个人吃,同班的女同学都不给。陆长青第一次感觉来自女性另外的一种感情,这是不同于妈妈妹妹之外的。长大后陆长青认为这就是他的初恋,朦朦胧胧的,充满了各种食物的味道,很美味,也很美好,想起来就忍不住地嘴角上翘,心中洋溢幸福感。以前总是以为会找到这样一个女人做老婆,没想到再次相见竟然是这种情景。李素华牵着一个孩子,小孩子二岁左右,手里拿着一个棒棒糖,这个棒棒糖很眼熟,他以前好像吃过,是那种橘子味道的。人家已经是孩子的母亲了。这让陆长青百味陈杂。李素华把孩子往旁边一放,就扑向了钱堆开始往身上装钱,不过她的衣服没有口袋,第一件事就是把小背包打开,不过里面已经装满了东西,孩子的奶瓶,水壶,奶粉,还有各种小零食。往里面塞了两沓钱就塞满了。不过她也有办法,把裤脚装进袜子里,拿着钞票往裤子里装,钞票顺着裤腿落到脚踝处。办法虽然好,也装不了多少,装二三十沓,裤子被坠得向下滑落。她只能一手提着裤子。陆长青看到这里差一点没有笑出来,上去帮忙:“要不你两手提着裤子,我给你往里装?”

啊?这办法好!李素华用力地点头:“好,谢谢,谢谢你,我提着裤子,你给我往里装。”

说话间,把右胯的裤腰拉开十公分左右的缝隙,刚好能塞一沓钱,示意陆长青往里面塞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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