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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二十七章 特殊的回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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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已经成功建交,德里苏丹在皇宫里设宴款待大夏朝来使。  大食商人代表,四十个集团的首脑人物应邀参加。  宴会后,他们也得到了德里苏丹,回赠大夏皇帝的礼物。  镶嵌宝石的金鸟一对、镶嵌了大颗的宝石的猎鹰装饰的器具两套;  三千斤的各色香料;  二十名绝色宫廷歌姬!  回礼都是现场给他们展示的,香料里面有:胡椒、姜黄、阿魏等数十种。  二十名宫廷歌姬一亮相,在场的男人眼睛都亮了。  天竺人对女性审美,停留于原始的生殖崇拜。  丰乳肥臀、曲线明显、四肢柔软,才是他们喜爱的美人标准。  唯有高怀瑜高总兵,脸色不愉。  他们走了这一路,也是第一次收到这样的礼物。  这些赤着脚丫,衣着清凉,据说能歌善舞的女子,他真不想带回去啊!  可这是他们能做主拒绝的吗?显然不能啊!  黄尚书这糟老头子,一个劲儿的给他使眼色,是怕他现场翻脸不成?  众人看着高总兵的黑脸,不敢撩拨他。  黑娃的闷笑压抑了一路,可等晚上他回客栈的时候,就笑不出来了。  他的卧房里面,居然也有两名年轻的天竺少女,据说是德里苏丹赠与他们几位使者的礼物。  青一面无表情:“主子,我们一直看住她们的,暂时没有发现危险!”

“这是有没携带危险物品的事吗?青一,你还想让你家伯爷我活着回大夏不?”

话说的牙咬切齿,有这么严重么?  青一心里翻着白眼,人家送来得相当低调,您这门一关,谁知道啊!难不成,耙耳朵到了海外还硬不起来?!  看见青一那小眼神,黑娃还能不知道他在想啥,他气得脸色通红,振振有词:  “你家伯爷我,只好你们夫人这一口,其他女人,无福消受!这俩女子,赏你和青二了!”

两位大内侍卫对看,无语,他们又不打算成家。  收用个把女子,还真无所谓啊,只能勉为其难的帮主子消化美人恩了。  不但忠勤伯和高总兵被赠送了美人,他们连黄尚书和严先生都没放过,还很是大方,一人送俩。  高总兵不吃这一套,也直接丢给了自己的下属把总们。  要是情况允许,德里苏丹赠送给皇帝姐夫的美人,他也能让下属们代劳了。  啧啧,这些洋妞美则美矣,她们那身上的味道,能把他熏晕过去。  也不知下面那些兔崽子,如何下得去口的!  黄尚书和严先生,也不会在外瞎折腾,这么多晚辈看着他们呢,为老/师不尊,要不得啊!  黑娃管不到别人睡不睡这些美人,能管住的只有他自个儿和他家儿子们呀。  还特意大晚上跑到少年们的房间里,各种给几个小子洗脑。  “你们几个年纪尚小,不要想东想西,开荤太早,是要影响长高个儿的!”

牛高马大,约有一米七五的卢少亭:“伯爷,这等无稽之谈是谁说的?十五岁我们家就给我准备通房丫头了!”

黑娃差点被噎住:“不信可以问上官太医!你本来还可以长得更高的!”

心里那个气,这些家伙年纪不大,花花肠子还不少,他待会要和上官太医好好说道说道。  比秦柯他们大上两三岁的几位少年,齐齐瞪眼,武将家的娃,谁不想长大高个?真有开荤太早不长个这一说法?  两个儿子明显是还未开窍的,很给老爹面子的,忙不迭的答应了。  最后知道他爹拒绝了美女后,更加高兴。  袁文武拍着胸口说:“爹,咱们才多大一点啊?不是说,咱们还乳臭未干么!您老人家就是我们的榜样,等回去后,我要在娘跟前,给您说上三天三夜的好话,我爹不但是天下第一好爹,还是第一好夫君!”

气得黑娃想逮着他揍了一顿,袁文武早已经不是当初的胖小孩儿了,闪躲得那一个灵活,直追得他气喘吁吁。  袁文武跑到一半,想到什么,还很欠揍的挺住了脚,撅起屁股对着他爹说:  “爹,要不,您意思意思打两下得了,可别闪着您的老腰了哟,您这喘气跟拉风箱似的。”

真是,这话直接戳到了黑娃的肺管子上了。  他都不由得怀疑自己,这才三十而立之年,怎的这般不中用了呢?打娃都累得慌?!  为了证明自己还很是年轻力壮,纠结到半夜子时的黑娃,偷偷又溜进了空间,要同自家媳妇儿证明自己还不老。  泡澡的时候,人家嘴也不闲着,一心多用,还能把今日之事给她媳妇儿交待个明白:“婆娘,你说,这臭小子是不是欠收拾!”

守了几个月的空房,又被吊起胃口的翠花,忍不住的配合:  “欠,欠,回来我帮你揍他,我老公三十一枝花,风华正茂呢!”

得到了满意的答复,黑娃这才低下头,吻住了思念已久的红唇......  翌日,黑着脸出了卧房的高怀瑜,看着忠勤伯那春风得意之样,狐疑:  难道忠勤伯收用那两位美人了?同样是男人,谁能不明白这是怎样的表情,不应该啊!这家伙可是出了名的耙耳朵吗?  黑娃哪里知道高怀瑜的眼睛这么厉,建交开始后,忙着呢。  孟买七岛上等着的商品不需要调配的么?天竺的牛车和象车承重能力不错,就是速度实在比不得马车。  只得把最先带来的部分商品当样品了。  交易头一日,船商们就发现了一件奇怪的事。  他们无往不利的瓷器,居然在天竺滞销了。  难道是觉得他们的青瓷和白瓷,不如青花瓷与粉彩器美?  等了解完天竺人的生活习性后,他们不知道是该喜还是该郁闷了。  天竺人认为:食物是神圣赐予的,借助任何器具获取食物都是对神灵的不敬。只有用干净的手,去直接抓取,才意味着是对神灵的尊重。  他们通常是用干净的芭蕉叶铺放在地,食物放在芭蕉叶上,用右手抓食。  餐桌都不需要,更况且盘子、碟子和碗!  至于鞑靼贵族老爷们,只要一把刀子在手,就能对着煮熟的肉开炫。  鞑靼人有着一种“臭名昭著”的食物,据说他们的骑兵在行军时,会将羊肉放在马鞍之下。当战马奔跑的时候,会渗出许多汗液,鞑靼人用马的汗液当作调味品。  吃肉喝奶,就是他们的日常饮食习惯。  船商们拿天竺人没奈何,只能不厌其烦的,给鞑靼贵族们示范瓷器的妙用。  吃肉不腻吗?  腻了得喝茶啊!  喝茶哪能少的了茶壶茶杯?  看看这些碗盘,它们和茶壶是一套的!  还别说,鞑靼贵族还挺喜欢饮茶的,比喝奶解腻多了。  为了茶壶和茶杯,贵族老爷们买了不少瓷器。  比起瓷器和茶叶,大夏的丝绸受到了热捧。  “咦?鞑靼人的腰上系的腰带,不像是我大夏朝的丝绸啊!颜色怎的如此金黄?”

细心的船商很快就发现了竞品。  几位理藩院略通鞑靼的官员,询问了贵族老爷们半晌,方告知他们这是来自天竺东北部,一个叫阿豪姆王国出产的穆加丝绸。  对于竞品,船商们打起了十二分精神做了解。  费萨尔帮他们找来了,熟悉该丝绸的几个天竺人,便于他们打听情报。  “阿豪姆王国的蚕是一种野生的,当地人叫它琥珀蚕。以黄心树和假柿木姜子,这种有特殊香气的树叶为食。”

翻译费萨尔,也听得津津有味,边听边帮众人翻译。  “野蚕啊?”

大伙儿惊呼出声。  “是的,他们从被孵化后,就放到了树上。还得躲过鸟雀和风吹日晒,直到成茧。阿豪姆王国的妇女们,会将未孵化的蚕茧从树上采摘下来,加入香蕉皮和草木灰,蒸煮、抽丝。琥珀蚕的蚕丝自带金黄色,越金越值钱。”

“啧啧,那不是白得的嘛,比咱们大夏家养蚕省心多了!”

谁家要种了几片山的黄心树和假柿木姜,岂不是发大财了吗?  “大约需要1000个蚕茧,才能产生大约二钱五的蚕丝,而天竺人一件纱丽至少需要近两斤的穆加丝绸。”

“太奢侈了!”

男人们齐齐倒抽一口冷气,谁家能有这么几个败家娘们,一年买一件纱丽都费劲。  “嘿嘿,不用年年买,琥珀蚕蚕丝结实耐用,用它的蚕丝做的纱丽能用到主人寿终正寝,越洗越金黄。”

“咱们穿绸缎几十年,可没见过这样的,都恨不得买上几匹回去。”

绸缎商本人都表示,愿意花银子买竞品。  “买不着哟,一年也产不了多少,如今能随心所欲穿戴穆加丝绸的,也就只有阿豪姆国王和他们的权贵官员了。”

费萨尔遗憾的表示,要是能大批量的生产,难道大食商人还能放过这样的商机么?  谁能不眼馋这等高端奢侈品?为了征讨阿豪姆王国,德里王朝已经发兵数次,至今尚未成功。  两国交恶后,德里王朝的老爷们,想要穿上穆加丝绸做的衣裳,就更加不易了。能有一条穆加丝绸做的腰带,都足以炫耀多年。  此次,来自东方大夏的丝绸商,给了他们惊喜,丝绸可比棉布丝滑贵气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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