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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花千山之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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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飘找了间客栈,舒舒服服地泡了一个澡,再美美地睡了一觉。他甚至觉得自从入江湖以来,从来没有睡得这么香过。他醒来后顿时觉得神清气爽,精神饱满。“如果现在再敢有人来找我的麻烦,那就算他倒霉!”

唐飘有十分有把握。没想到很快就出现了倒霉蛋。因为唐飘发现,他的窗户纸突然破了一个小小的洞,而在这个小洞里,探出一根竹管,正袅袅地吐着烟雾。“这个世界上还真有运气特别差的人啊。”

唐飘喃喃。他十分配合地晕倒。一个黑色的人影悄悄地开了门,似乎想来查看唐飘的情况,却又有些不放心,于是他向唐飘发了几枚暗器。唐飘可没硬挨几枚暗器的意思,他马上跳了起来,一拳击向那人。那人反应也是极快,看到唐飘起身的瞬间,他也马上跳了起来,一跳就跳出了唐飘的房间。唐飘的武功虽在江湖高手榜上也排得上名号,但他的轻功却算不上绝顶。来人虽然甩不掉唐飘,唐飘却也追不上他,一追一逃间,他们已经来到了花家,黑影立刻闪了进去,唐飘闻了闻空气中的血腥味和火药味,犹豫了一下,还是追了进去。其实他来江南,还真有一部分原因是为了花家,不是因为花盛棠和花试妆,而是在山庄的交易账簿上,他赫然发现,向山庄要买他性命的人就是花千山。他对自己的武功一向很有信心,而且,今夜花家似乎遭受了些变故,正是浑水摸鱼的好时机。但他却忘了他一点也不懂阵法,现在他就被困在了阵中。不过幸好雷家的人把花家的阵法已毁去了大半,在费了不少力气后,唐飘终于出了阵。可还未等他松口气,他就听到了风声,准确的来说,是拳头带出来的风声。好凌厉的一拳,好愤怒的一拳。唐飘没有选择,立刻出剑,好多情的一剑,好凌厉的一剑,在对方击中他之前,他的剑贯穿了对方的胸膛。在此之前,唐飘无数次的想过和花千山见面的场景,但他怎么也没想到会是现在这样。花千山面色憔悴,形容枯槁,一双眼睛发出野兽一样的光芒,而自己的剑就插在他的胸膛上。唐飘慌了神,愣愣地看着插在花千山胸膛里的剑和自己搭在剑柄上的手,他不是没杀过人,但他杀的都是该杀或者不得不杀的人。花千山在江湖上薄有微名,何况还是一家之主,唐飘从来没想过要杀他。“爹!····”花试妆的声音惊醒了唐飘。和花试妆一起看到这一幕的还有九算公子费九算。“是你?”

花试妆盯着唐飘。“是我!”

唐飘苦笑。“花小姐且慢,或许这是一个阴谋!”

九算公子道,“或许唐公子是看到花门主重伤,碰巧把手搭在剑上了而已。”

他自嘲地笑了笑,似乎连他自己也不能相信这个解释。……江南,温家。雷郁正带着人向温家‘讨个说法’。当然,雷郁找温家只是一个障眼法,于是两方的谈话很自然的变成了东拉西扯的毫无营养的口水话。雷郁:“舍弟死于温家的毒药三更时辰到的事温掌门想必有所耳闻吧!”

温长空:“听说过,不过我可以保证这件事和我们温家无关。”

雷郁:“哦,何以见得呢?”

温长空:“据我所知,令弟在那一天,从未见过我们温家人,我们又如何下毒呢?”

雷郁:“不过毒药始终是你们的,你们总脱不了干系吧?”

温长空:“········”叶随风就在这‘剑拔弩张之际,危急存亡之秋’适时地出现了。“温掌门,雷掌门,你们知不知道你们差点成了鹬和蚌?”

叶随风问。温长空的眉头皱了一皱,不动声色地问:“怎么说?”

“上个月唐门被袭的事温掌门知道吧?”

“略有耳闻。”

“我和唐飘到山庄,正巧有人要买唐飘的命。我们制住了庄主,逼她交出了账簿,我们发现出钱买唐飘命的就是花千山,而且我们还发现花千山另外还定制了五十套防毒的盔甲。”

温长空又皱了皱眉。雷郁适时地说:“说老二是死于温家三更时辰到就是花家的人,现在想起来,还真有点不对劲,司马那小子怎么就这么笃定老二是死于哪种毒药呢。”

··········“叶公子见过他?”

温柔盯着叶随风款款地问。“谁呀?”

叶随风还沉浸在自己是大侠,三言两语就劝退雷郁,挫败花千山的阴谋的喜悦中。自己终于英雄有用武之地了,他十分感动。“唐飘。”

温柔温柔地轻声道。“哦,当然!”

叶随风大侠将他和唐飘的事原原本本告诉了温柔。当然其中难免故意夸大了剧情的危机性并无意间弱化了唐飘的作用,不过他马上沮丧地发现,不管怎么弱化,唐飘的作用好像都比他大那么一点。温柔听得很认真,在剧情紧张处,比如唐飘快被黑衣人一刀两断时,还不由自主地“啊”了一声;在听到唐飘如何威胁山庄庄主时,脸上轻轻一红,低声叫了一句“无耻。”

叶随风看着温柔那温温柔柔的小脸,看着她的一颦一笑,突然有一种很奇怪的感觉:好像他和温柔早就在千百年前认识,彼此之间十分熟悉,没有初见面的羞涩,好像一切都是那么自然而然。就像那句传承了千百年的那句最老套的搭讪宣言‘我们是不是曾经见过?’。巨大的幸福感降临在了叶随风身上,叶随风突然振奋了起来,觉得整个世界都在摇曳。“啊,”叶随风突然跳了起来,猛然间想起什么似地,从怀里掏出一枝栀子花递给温柔,呐呐地说:“送给你的。”

温柔一愣,随即脸色弥出一道甜蜜的光辉。“谢谢你,”她说,“其实我最喜欢栀子花了。”

叶随风发现整个世界都变得可爱起来,可爱得直让他想大喊一声“上天总是眷顾英俊的人”。这枝栀子花,是今天早上叶随风用他的最后的口粮换来的。虽然他本身也是一个浪漫的人,但他却也完全没预料到会有这一场戏份。他买下这枝栀子花,只是因为他看到那个卖花的小姑娘长得十分可爱,再甜甜地叫了他一声哥哥,让他实在无法拒绝之故。“我有个朋友对我说过,如果爱一个人,就不要站在原地等,也不要对自己说他总会懂的,有的东西一定要说出来才算数。人生不过短短数十年,一定要把握住现在,想做什么就要趁年轻去做,免得将来会后悔。”

叶随风盯着温柔,目光灼灼,他决定大胆一点。“嗯,我知道啊,从他让你给我栀子花的时候我就知道了。”

温柔说。“你真的知道?”

叶随风心脏狂跳。不过‘他让你给我’是什么意思。温柔继续温温柔柔地说,“谢谢你,我知道该怎么做了。”

“什么?”

叶随风还没跟上温柔的步伐。“我现在就去找他,好不好?”

“当····当然好。”

叶随风终于理解过来了,原来是他为别人做了嫁衣裳,他只觉得鼻子酸溜溜的,连说话都带了点酸味,“不过你知不知道他是谁?你就不怕找错人?”

温柔嗔了他一眼:“我怎么不知道,我只告诉过他一个人我喜欢栀子花哦!”

,她脸上的甜蜜又浓了几分。叶随风突然知道她说的是谁了,他只觉得觉得满嘴都是苦涩的味道。“叶公子可以陪我一起去吗?我第一次出门,有点害怕。”

温柔羞涩地说。“好啊!”

叶随风答。他本想拒绝的,但他看见温柔那张脸,拒绝的话,不知怎么就是说不出来。“那你怎么相信我?”

他轻轻地问。“因为你是他的朋友啊!”

“喔。是么!”

叶随风继续轻轻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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