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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侬我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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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在门口打反锁的时候,林浅很自然就有点做贼心虚的感觉。转念一想,心虚个啥劲儿啊?两人其实啥也不会做,顶多亲吻拥抱下。  倒是他……  她的嘴角微微一扬。  工作稍微轻松点,就立刻指使蒋垣以工作之名,让她来办公室陪他。  就算只是在边上陪着他,也是难得的好时光。  ——  夜色静悄悄。  厉致诚端坐在沙发里,低头看着文件资料,眉目端凝,平静如水。  林浅虽说是陪他,却也不想太打扰他,就在他身边,给他添添水,整理一下文档。偶尔看着他冷峻的侧脸,看着他放在桌上的手,就有点想亲他。但当然忍住了。  相比起来,厉致诚专注太多,始终沉坐如松。这份定力,让林浅又喜欢,又有点默默的怨念。  林浅不是工作狂,既然给自己放了假,就绝对不会沾工作。陪了他一会儿,觉得无聊,就拿出手机玩。  很快就到了夜里十一点,她打了个哈欠。  低头工作的厉致诚注意到了,抬头看着她:“困了?”

放下资料起身:“我送你回家。”

林浅刚想答好,看着他的身形他的脸,眼珠一转,又改口:“不要。不是说要陪你吗?我在沙发靠一下就好了。”

不想回去。  想跟你在一起。  厉致诚自然看懂了她的心思,静默片刻,拿起个沙发垫,放在沙发一端,然后从衣帽架上取下自己的西装,递给她:“盖着。”

“好。”

林浅满足地在沙发躺下来。男人的西装十分大,盖住了大半个她。  这时,厉致诚移动桌上的电脑,看样子是要在旁边的单人沙发坐下,把长沙发让给她。林浅想也没想,起身一把抓住他的胳膊:“不要。你就坐在这边陪我。”

厉致诚抬眸看着她。  放下电脑,又坐回远处。只是眼中闪过淡淡的笑意。  林浅的双腿从后面轻抵着他的背,感觉亲密又甜蜜。实在是玩心未泯,蹭蹭,又蹭蹭。  厉致诚原本专心在工作。美人在侧,只令今晚变得前所未有的舒心畅意。可后背和腰间,传来的阵阵触碰和摩擦,只叫人心中激起阵阵涟漪。  他转头看着她。  林浅整个人都埋在他的西装里,只露出张脸,翦水大眼眨啊眨,轻声问:“你还要工作多久?”

厉致诚听到自己的呼吸为之稍稍一滞。  看着她躲闪却隐隐透着期盼的眼神,看着她扣在他的西装上的纤白手指,厉致诚分明感觉到某种极柔软的气息,从她的指尖发梢散发出来,一直浸到他的心里。  他想他终于明白,什么叫做缠指柔。  他想,他厉致诚居然也有这一天。工作堆积如山,定力坚毅如铁。却被她软软的一个眼神,扰得方寸大乱。  他放下资料,合上电脑。  脱掉鞋,身体覆盖在她上方,双手撑在她身体两侧,静静地盯着身下的女人。  “不工作了,陪你。”

林浅虽然主动撩他,但其实也是玩心占了上风——谁叫他好像有了工作,就一点也不在乎她呢。  可此刻见他真的丢下工作,与她亲昵,却又有点脸热,又有点歉意。说:“工作忙完了吗?你还是先……”  厉致诚已经俯头封住她的唇。  半晌后,林浅头发和衬衣都有些凌乱,趴在厉致诚怀里。  这里的沙发还算宽阔,但也不能容纳两个人并肩躺着。所以厉致诚平躺着,她侧卧在里侧,其实整个人的重量,几乎都压在他身上。  “我重不重?”

她低声问。  厉致诚一只手枕在脑后,另一只手搂着她的腰,低头看她一眼:“不重。你能有多重?”

没有女人不喜欢听这种话。林浅笑眯眯的窝在他怀里,伸手在他胸口衬衣上画圈圈。  “其实我这些天有点失落,感觉你也不是很在乎我……”  林浅怔怔地望着他。  他也定定地望着她。  “觉得我不是很在乎你?”

低沉的,微哑的嗓音。  林浅动了动嘴唇,没答。  “我没有。”

他低声说,再次俯脸下来,吻住她的唇。  林浅只觉得整颗心都要化在他那一句简短的“我没有”里。双手抓着他的领口,在他无声的侵略里,闭着双眼,只发出渐渐迟滞的呼吸。  林浅睁开眼看着他。  他眉目不动。  然后林浅就看到到他的手正在解她的衬衣扣子。  林浅的脸更热了,热得她的眼睛都有些氤氲和晕眩。  条件反射一把抓住他的手:“你干什么?这是你的办公室。”

尽管是抗议,声音却像淬了蜜,软得发腻。  厉致诚几乎将她整个人都压在了沙发里,低头看着她:“这是我的女人。”

这个反驳太有理有据,林浅一呆。  夜色寂静,空调的暖气呼呼地吹着。  男人侧卧在她身旁,短发凌乱,衬衣洁白。  手机铃响的时候,就像一道闪电,将两人沉迷的大脑惊醒。  也仿佛惊扰了这一室的暧昧无声。  厉致诚动作一顿,抬头看了她一眼,从她身上起来。但同时扯过西装外套,覆盖在她的娇躯上。然后才在沙发边坐下,伸手去拿桌上的电话。  林浅的脸红得像火,从额头到脖子到腰,还残存着清晰的柔湿和酥~麻。感觉就像刚刚从一场大梦中,苏醒过来。  这体贴的小动作,只令林浅心头一甜。默默地躺在他的西装下,看着他英俊而泛着绯红的侧脸。他的衬衫还是敞开的,此刻这么端坐着,多少有点男人情意未褪的味道。看得林浅心中阵阵激荡。  很快,他挂掉电话,转头看着她。  “我要去趟车间。”

“嗯。”

他又低头,在她唇上一啄就走:“把衣服扣好。我忙完就回来。”

“嗯。”

见她如此老实乖顺,厉致诚盯了她一会儿,缓缓笑了。  他并未想过在这种地方就占有她。所以今日虽中途被打断,说实话他也有点难受。但一亲芳泽到如此地步,也是愉悦无比。  又伸手揉了揉她的头,这才定了定神,起身离开。  而林浅朝他挥了挥手拜拜,见他带上门离去,这才转头,把脸埋在他的西装里,一阵胡思乱想。  咳……那天是光线太暗。  刚刚,终于看到了外观轮廓。  小帐篷这个形容,还真是贴切。  咳……只是他今天怎么办啊,冲不了冷水澡要怎么破?  ——  林浅再次醒来的时候,天已经亮了。  柔黄的阳光,透过百叶窗,稀稀疏疏洒在她脸上。  也洒在身下男人的脸上。  林浅抬头看着他。  他不知何时回来了,跟之前的姿势一样,搂着她在沙发睡着了,西装覆盖在两个人的身上。那英俊的脸在晨光中像是沉睡的雕塑,一只大手还牢牢圈在她腰间,仿佛铁钳一般。  林浅这么静静地看了他一会儿,又重新趴回他怀里,闭上了眼睛。  ——  半个月后,爱达独家打造的城市功能包品牌——Aito,其第一款背包,正式生产下线。  而国内箱包行业,这一片不见硝烟的战场,在经历了一个冬天的短暂蛰伏后,终于重燃前所未有的熊熊战火。  ——河蟹飘过,你们懂得——  废稿一  张沫然又梦见了沈城。  是半年前的那个晚上,灯光如同记忆中一般明亮。她和沈城坐在雅致肃静的会议室里,整幢楼的员工都走光了,只有她被他留下加班。  夜色清寂,满城灯火仿佛都成了陪衬。她埋头打字,他就坐在旁边看着。那浅浅萦绕的呼吸,沉黑迫人的目光,空气中每一缕暧昧的气息……都叫她从耳根烫到心里。  偶尔遇到不懂的地方,她只好把电脑转向他,就像孩子向大人求助:“沈总,这里不会。”

他瞥一眼屏幕,修长十指轻轻巧巧敲下几行字,问题迎刃而解。她刚想道谢,他却说:“又帮你解决了个难题——怎么报答我?”

她踌躇答:“……我请你吃饭?”

他却望着她,黑眸中就像有火焰在燃烧。  令她怦然心动的火焰。  “亲我一下,就算报答。”

他不紧不慢的说。  ……  张沫然睁开眼,才发觉自己依旧身处拥挤的火车车厢。汗味、脚臭味、饭菜味……混杂在一起,又熏又闷,令人恨不得失去呼吸的功能。而窗外,夜色匆忙而过,灯火阑珊的家乡就在前方。  列车员终于报站:“前方即将抵达黎县。列车在黎县站停车2分,请您提前准备……”张沫然提着行李箱,从人缝中挤到车门处。列车徐徐停靠在人丁稀落的站台上,她呼吸着深秋清冷的空气,只觉精神一振,随人流往出站口走去。  ——  佛洛依德说,做与现实完全符合的梦是危险的。要么身心极度疲惫,要么内心的欲望太强烈。  张沫然不知道自己对沈城是否还有欲望,毕竟白天她已经很少想起他,只是偶尔还会梦见他第一次吻她那个晚上。  去年的这个时候,沫然从B市经贸大学毕业,进入凯晨公司就职。沈城是凯晨最年轻的副总,单身而俊朗的商界新贵。  而现在,他即将迎娶宋氏集团千金,宋氏亦向凯晨注资,成为最大股东。而她毫无缘由的被公司裁员,预备回家乡休整一段时间,再回B市找工作。  都过去了,任何与沈城有关的事,这段懵懂而单蠢的爱情。  火车晚点了两个小时,站外广场已经黑灯瞎火,只有几个小巴司机,精神恹恹的招揽乘客,要价还很高。张沫然没有告诉家人准确的归期,所有也没有人来接——这多少有点近乡情怯的味道。  她瞅准其中一个面相老实的司机,刚想谈价,不经意间瞥见广场旁还在营业的商铺门口,站着个男人。  沫然一看到他的背影就僵住了。  是……沈城吗?  黯淡的灯光照在他高大挺拔的身躯上,在夜色里像一幅朦胧而遥远的画。沫然认得,沈城就有一件这样的羊绒大衣,是国外的牌子。小城里很少会有人穿这么昂贵的牌子,而且这么巧身高体形相似,大半夜出现在她的归途上。  沫然的心情变得又焦灼又疑惑——她必须弄清楚,是不是他。  夜色寂静,她奔跑的脚步声显得格外的响。渐渐的,越来越近,那人也察觉到动静,缓缓转头。隔着十多步的距离,沫然的脚步突然停下了。  不是他,居然不是他。  眼前的男人的确穿着同一款大衣,但却比沈城还要高大,至少一米八五,只是同样体型偏瘦、皮肤白皙,之前隔得太远,她没分辨出身高的差别。  沈城是平头,他却是一头蓬松的短发,散落在额前鬓角,衬得皮肤越发白净。他还戴着个大大的口罩,脖子上系着条暗蓝色围巾,似乎很怕冷,只有一双眼露在外头,完全看不到脸。  那双眼亦很修长澄亮,睫毛丰密,只是眼神漠然,淡淡的望着她。  “对不起,认错人了。”

沫然局促的笑笑。男人看她一眼,迈开长腿,不声不响的走了。  沫然望着黑漆漆的夜空,长长吐了口气,自嘲的笑笑,转身又走回小巴站。  没想到那男人跟她走向相同的方向,他已经踏上了小巴。车上没开灯,影影绰绰坐着几个人,司机正在招揽:“快来,要发车了。”

沫然也上了车,给了钱。车子发动,她一抬头,却怔住了。  这时灯光已经亮起,令沫然把车厢里所有人都看得清清楚楚。这让她感觉不太妙——四五个打扮得流里流气的年轻男人,散落坐在车里,此刻都抬头看着过道里的她。  这种场合沫然以前也遇到过——以前就听妈妈讲过,小城里越来越乱了,很多年轻人吸毒、抢劫。前些天在她家门口,一个老太太的金饰就被抢走,所以现在大家都不敢戴金饰上街。像她这种做白领打扮的女孩,回到家乡,多少都会有点醒目。  她静默片刻,目光停在最后一排——刚才被她错认的男人,就坐在角落里。他的手枕着前排椅背,头埋在里头,似乎已经睡着了。  沫然目不斜视走过去,在他身边的椅子坐下。他几乎是立刻抬头,看她一眼,复又把头埋进胳膊里。  从火车站到沫然家,大概有半小时车程。好在一路平平稳稳,那几个男人也没做出什么举动。只是频频回头看向沫然,似笑非笑的样子。沫然全当没看到。而身边那个男人,呼吸悠长纹丝不动——估计已经睡熟了。隔得这么近,她注意到男人的手非常的大,也非常的白皙、干净、修长。黑绒大衣的袖口也很整洁,里头露出短短一截白色衬衣,琥珀色的袖扣盈盈发光。  看他穿着打扮不太像本地人,又没拿行李,大半夜跑到车站做什么?  正想着,小巴驶进了一条偏僻的街道,两旁的商铺全关门了,只有几盏路灯幽幽照耀。就在这时,前排一个男人忽然站起来,朝后面走过来。  沫然顿时全身紧绷,假装没看见,手暗暗抓紧了包——他要是真的抢劫,就给他吧……  “美女?”

男人不过二十出头,瘦巴巴的,直勾勾的望着她笑,“几点了?”

沫然刚要回答,身旁一直没抬过头的男人,忽的直起身子,淡淡望着来人。  他的声音格外低沉:“去问司机,不要问她。”

瘦个子一怔,转头与前面的男人们交换个眼色,沫然很意外,心也随之一紧。或许是看男人太高大,那几个混混心里也有些发怵,骂骂咧咧了几句,男人又趴回去睡觉不应声,车内很快就没了动静。  终于到了沫然家门口,沫然松了口气,转头低声对男人说:“谢谢。”

男人没理她。  沫然提起行李下车,看着小巴驶入夜色里,原本有些卒郁的心情,似乎也变得好起来。  虽然她现在失业又失恋,但做个小巴都能遇到仗义的人,是该收拾心情,好好振作了。  废稿二  看着眼前老旧、寂静、几近荒芜的厂区,林璇子实在难以把它跟国内知名的方能集团联系在一起。  但事实是,这里就是集团旗下的第四事业部——她刚刚被“发配”到的地方。  已近深秋,天气阴冷。公路尽头是大片农田和树林,都已凋零稀疏,越发衬得坐落其中的那些厂房灰头土脸、老气横秋。林璇子想起自己几天前,还坐在CBD灯光璀璨的格子间里,不由得暗叹了口气。  她拎着个精致的小行李箱,身上是Burberry米白色西装,脚下是Gucci高跟鞋,踩在满地枯黄落叶上,发出“咔嚓”清脆的声响,就这么一步步走向厂区大门。  守门的是位五十多岁的保安大爷,看到她的穿着打扮,客气中带着几分狐疑:“来报道上班的?你等等,我问问办公室。”

他进保安室打电话的时候,林璇子就站在外面等。这时手机却响了。  是同事兼好友周珊珊。她平时爽利的声音,此刻多少有点小心翼翼:“璇子,到了吗?”

“嗯。”

林璇子的声音里带了一丝笑意,“在门口呢,正在等通传。”

周珊珊立刻就不淡定了:“你还笑得出来!被排挤到传说中那个鸟不拉屎的地方。谢琳也太狠了,我看她嫉妒你嫉妒得都快发狂了。”

林璇子笑笑没接话。  谢琳是两人曾经共同的上级,市场部经理。这次林璇子从集团总部“贬谪”到快要倒闭的第四事业部,就是拜她所赐。  见她又是一副云淡风轻的口气,周珊珊忍不住劝道:“我说你干嘛真的去啊,辞职得了。凭你的能力,哪儿找不到工作?”

“不。”

她悠悠的答。  “为什么?”

林璇子隔着窗玻璃,看着保安放下电话,朝自己招了招手,于是也冲他甜甜一笑,对着手机淡淡答道:“职场如战场。要走,也不能灰溜溜的走,要风风光光的走。这儿我都还没深入了解过呢,一天班都没上过,怎么能轻言放弃?”

——  尽管对于这里的“糟糕”已经有了心理预期,此刻亲眼所见,林璇子还是吃了一惊——园区里厂房很多,但只有一栋亮着灯,传来机器运转声。其他房舍都是黑灯瞎火。这说明这里的大部分生产线都是荒废闲置的,可见他们的销售有多么差劲。  进入办公楼,极为老气的装修风格,但还算整洁通亮。林璇子跟着办公室文员一路走过去,心中默数,大概有十多个房间,二十多个员工。也不知道他们在忙什么,楼道里安安静静的,感觉不到半点活力。  之前她就听闻过,这个事业部凋零已久,但因为这是集团董事长当年发迹之处,感情很深,所以一直维持着不死不活的状态。看来果然不假。  很快就到了尽头的一个办公室门前。  文员是个年轻姑娘,对着行头光鲜、笑容甜美的林璇子,多少有些敬畏,又有些亲近之意,小声解释道:“这是陈总的办公室,他分管市场和行政,以前是厉总的战友。厉总今天不在,他先见你。”

林璇子朝她感激的笑笑,心道:来了!  文员说的“厉总”,集团那边都称之为“小厉总”,正是董事长的小儿子厉致城。没错,这么个奄奄一息的地方,却放了一位皇亲国戚。  他也算是个传奇人物了。据说他从小在祖父身边长大,性格也随了军人出身的祖父,极为叛逆顽固,所以董事长也很不喜欢他。他也从未在集团出现过,据说读完军校就进了部队,一直升到了少校。  三个月前他突然转业,着实引起了一阵暗涌骚动。谁知董事长却把他放在第四事业部,颇有些不闻不问的势头。而三个月过去了,事业部的业绩果然如众人预期,没见半点起色,人们也就慢慢将这个小太子遗忘了。  少校军衔……至少也30岁了。林璇子脑海中浮现一个皮肤黝黑、强壮冷漠的军人形象,不由得暗自喟叹。  她的思绪瞬间收了回来,因为门已经打开了。  灯光明亮,桌子后坐着个年轻男人。穿着件白衬衣,外头套件黑西装,没有扣,显得身躯愈发高大挺拔。他的眉眼浓黑,相貌出乎意料的英俊,正目光灼灼的盯着她。  林璇子:“陈总您好。”

陈昀之,被厉致城带回来的战友,他的左臂右膀。  “嗯。”

不知是不是她的错觉,他的声音似乎有点懒洋洋的,“坐。”

文员退出去,关上了门。林璇子保持完美微笑正襟危坐。屋子里静悄悄的,只有陈昀之翻动她简历的声音。那凌厉的眉眼,颇有些深不可测的气质。  半晌,他推开简历,再次抬头看着她,目光审视。  “你去年毕业,现在是市场专员。凭什么?”

咄咄逼人的语气,令林璇子心里略有些不爽——当兵的都这么讲话么?但她面上没表露出来,而是静了一瞬。  按照集团的人事制度,毕业生从市场助理升到专员,一般需要2-3年。  她答得言简意赅:“因为我的业绩突出。”

这态度令陈昀之看了她一眼,似笑非笑的表情越发难以捉摸:“噢?那你为什么被‘流放’到我们这鸟不拉屎的地方?”

这下林璇子有点想笑了,但没真的笑出来,语气也从一开始的严肃谦逊,变得有些随意。  她答:“同样的原因。”

陈昀之愣了一下,倏地笑了。小罢,他盯着她说:“小姑娘,你挺狂的啊。”

他舒展身体往老板椅里一靠:“行吧,出去随便找个地方坐,再见。”

待林璇子出去,听脚步声走远了,陈昀之才拿起电话,拨了出去。  “是我。集团塞了个女孩过来,市场专员……恩,那就放在市场部。长得倒挺漂亮的,我怎么知道是不是哪里来的奸细,先放着呗。”

而林璇子最终被文员领到间办公室里,还算宽敞明亮,就是到处落了层灰,全是老式家具。她站在窗前,望着已经暗下来的天空和寂静的厂区,过了一会儿,有些无奈的笑了。  还真是天将降大任于斯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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