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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心中有大爱才能现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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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蓉蓉如愿考上了大学。临行,刘蓉蓉哭得像泪人一般。曾洪钊安慰她说:“蓉蓉,你安心上学去吧,若钱不够用,哥哥资助你。”

刘蓉蓉说:“钊哥哥,你要等我回来。我一定会嫁给你的。”

曾洪钊苦笑了一声,说:“蓉蓉,你现在是大学生了,主要任务是学习,其它的先不要考虑行吗?”

刘蓉蓉点了点头,似乎仍然对曾洪钊的回答不够放心,她说:“我们拉勾勾,谁都不能变心哟。”

曾洪钊被逗乐了,他伸出手,将自己小拇指和刘蓉蓉的小拇指紧紧地靠在一起,象征着将两人的心愿赋予这样的“盖章”之中,才能有保证。华芳菲的女儿——华莹莹从美国回来了。华莹莹大学本科毕业后便出国留学,现在美国某大学读博士,还有一年便毕业了。虽然从小就被他的爸爸吴振国抛弃,但毕竟血浓于水,华莹莹长大成年后对爸爸和妈妈的婚姻慢慢地理解了,心中对吴振国的那份恨随着时间的推移渐渐淡化,在她出国读书期间和爸爸一直保持着不间断的联系。这不,她这次回国就是因为爸爸的事。吴振国得了胰腺癌,直到最后才告诉华莹莹,希望在他离开之前能够见上一面。华莹莹先到了妈妈那里。华芳菲见到女儿异常高兴。华莹莹告诉华芳菲:“爸爸不久将离开人世了。”

华芳菲说:“富贵在天,生死由命。得上这种病,谁也救不了他。莹莹,你替我到你爸爸身边照顾他几天吧,也算尽了你一份孝心。”

华莹莹点点头。临走时,华芳菲拿出一张银行卡交到女儿手里,她说:“莹莹,不管过去你爸爸对咱俩怎么样,但你是我们俩的骨肉,这个血脉之情什么时候都割断不了的,这个时候我们要帮他,这卡里有50万,你告诉爸爸,钱花多少都不要心疼,不够继续从我这里拿,能多活一天就算一天。”

华莹莹两眼含着泪花,对华芳菲说:“谢谢妈,我会转告爸爸的。”

一周后,吴振国病逝。吴振国抛弃了他原来的妻子和女儿,后来娶了县城某银行的职员,但两人未育,只好抱养了一位女儿。华莹莹返回,又将银行卡一分不少地还给华芳菲。华芳菲问道:“为什么没用这里面的钱?”

华莹莹说:“爸爸说,他一辈子最愧对咱们俩,你的钱他无论如何不能花。唉,爸爸走之前时,瘦得皮包骨头,真是让人可怜。”

华芳菲说:“你爸也算是解脱了,否则他还要继续背负这么沉重的歉疚感,这样也好——一死百了。你爸还有什么交待吗?”

华莹莹说:“倒没有什么了。我又不和她们(指吴振国的后妻及其女儿)争财产,这一点爸爸是放心的。不过,他把一个小玩意偷偷地送给我了。”

华芳菲好奇地问:“什么样的?拿出来看看。”

华莹莹掏出来,拿给华芳菲看,原来是一件玉珮。华莹莹说:“爸爸说这是奶奶留给他的,是奶奶祖上的东西,传女不传男。呵呵——爸爸说,这玉珮应该是给妈妈你的,现在交给我了。看来,爸爸的立场是比较正确的,没有交给她们(指吴振国的后妻及其女儿)。”

华芳菲说:“莹莹,爸爸做得对。这件东西可能不会值太多的钱,但它蕴含着祖先的传承精神,这是一种文化,象征着先辈的血脉一代代繁衍下来,生生不息,继往开来,这就是生命的意义。”

听妈妈的一番解释,华莹莹笑道:“呵呵,照你这么一说,感到自己肩上的担子好重哟——好有使命感。”

华芳菲说:“是呀,长江后浪推前浪,一代会比一代强。我们这一代人早晚会退出历史舞台,你们‘90后’就要扛起这个责任。”

华莹莹说:“妈,你又把对我小时候的说教搬了出来,好了,我会做好接班人的。”

华莹莹伴在妈妈左右,在物华公司晃悠了两个星期便又启程回美国了。这几天,曾洪钊一直忙着收拾东西,公司派他到新加坡负责整个东南亚的市场,不几日就要辞行。一切准备就绪,恰在此时,曾洪钊接到他的一位战友——娜娜的电话,说是程梅梅出事了,不——是佟以豪和程梅梅都出事了。曾洪钊听后,脑袋“嗡”的一下。曾洪钊寻思,程梅梅和佟以豪能出什么事呢?他问娜娜:到底出了什么事?娜娜在电话里没有说得太清楚,可能她也刚得到消息,所以显得异常慌乱,只是来回重复着一句话:佟以豪被抓起来了,梅梅也跟着牵连进去。曾洪钊连忙向其他战友打了多个电话,终于才弄清楚具体是怎么一回事。原来,佟以豪退休前是军队某房产局领导,在军队土地拍卖、开发房产中,他利用职权,低价倒卖土地,收取回扣,收受贿赂;利用职权影响低价购买房产,再到市场上进行倒卖,从中挣取差价。仅此两项加起来数额巨大,现在已被纪委控制。程梅梅不知道因何事受到牵连,同样被控制。虽然曾洪钊与程梅梅不再是夫妻,但她是孩子的妈妈,他与程梅梅共同生养的孩子尚未成年,若程梅梅一旦如战友们所说那样将被判处刑罚,那么对孩子的伤害将是巨大的,孩子不仅要面对妈妈陷入囹圄的残酷现实,而且在成长过程中将缺失妈妈的陪伴,失去母爱的呵护,这些将是其他人无法替代和弥补的。曾洪钊脑子里乱糟糟的,他一时理不清头绪,不知道将如何处理这类事情。从他的专业角度讲,曾洪钊非常清楚相关程序,从纪检部门介入到移送司法机关,直到法院判决,这个时间起码得有一年半载。公司已经决定派他出国,对他来说是一次难得的历练机会,而且公司的岗位都是“一个萝卜一个坑”,如果曾洪钊仅仅考虑自己的前途,或者服从公司安排毅然出国,对程梅梅的事不管不问,试想他能安心在国外工作吗?经过一番考虑,曾洪钊决定放弃出国机会,不管能不能帮上程梅梅,但只要在国内,他将会心安一些。曾洪钊第一时间将程梅梅的事告诉了公司的华总。华芳菲听后,感到单从公司的工作考虑,如果曾洪钊不能出国,在公司管理层很难找到能够代替他的人选,但若让他出国而放下程梅梅的事,这样做华芳菲也于心不忍,毕竟她了解曾洪钊是一位重情重义的人,他怎能舍得离开放下程梅梅不管呢?于是,华芳菲说:“小曾,我尊重你的决定,不管程梅梅需不需要你,你都应该留下。到新加坡的人员先暂时搁下,容我考虑好再定吧。”

曾洪钊将他的同年战友娜娜、莉莉等人召集在一起,共同商量对策。她们认为:佟以豪出事是咎由自取,必须受到党纪国法的严惩。佟以豪开公司是一个幌子,他是将经营公司用来洗钱的,这是许多战友都心知肚明的事,只是没有明着揭开盖子而已。程梅梅鬼迷心窍,上了佟以豪的“贼船”,虽说事出偶然,实则是必然的,娜娜、莉莉等几位战友发现佟以豪的一些迹象后,都纷纷抽身远离他,但不管怎么劝说程梅梅,她一点都听不进去,主动贴上去,和佟以豪“鬼混”,至于两人做了哪些违纪违法的“勾当”只能由纪检部门和司法机关来认定了。在曾洪钊的建议下,他们几个同年的战友们共同组成亲友团,并且划分了几个组,分工合作,向程梅梅伸出援助之手,不论是什么样的结果,作为战友,他们永远不会放弃她,让她感受到战友之情,感受到通信连这个大家庭的温暖,给予她力量,给予她希望。曾洪钊一组负责法律援助,联系律师事务所和辩护律师,重点搞清楚程梅梅的事涉及的所有法律问题;娜娜一组负责“情报”工作,通过各种渠道了解程梅梅违纪违法案件的详细案情和纪检与司法机关调查进展情况,及时向大家通报,并做好保密;莉莉一组负责照顾老人(程梅梅的父母)和孩子,用心安慰老人,给孩子做好心理疏导。一切安排妥当,曾洪钊长长地舒了一口气,他回忆起和程梅梅作为夫妻在一起时的点点滴滴,觉得这些年来,自己在事业上一直不能顺心如意,很多精力白白地消耗在工作“刚起步又更换”无谓的过程之中,对家庭对梅梅疏于关心,缺乏关爱,这是曾洪钊在自己内心不得不检讨的地方。程梅梅和佟以豪的恋情已经过去了将近二十年,期间他们二人有十多年没有联系,时间是一个万能的过滤器,它可以筛掉人世间的一切沉渣浮尘,两人最初的感情本可以被时间过滤、淡化掉的,但时间这个万能器在他们身上却没有起到作用。相反,尽管过去那么多年了,程梅梅对她的初恋却更加痴迷,毅然决然地背离曾洪钊而又重新投入她的初恋情人的怀抱,这究竟是为何呢?难道他曾洪钊没有责任吗?当曾洪钊发现程梅梅和佟以豪二人重拾旧情的苗头时,假设他干预一下,劝告或者提醒程梅梅,其结果是不是不一样呢?但曾洪钊麻木地却像木偶一般,没有任何积极的反应,他既没有努力去修补感情的裂痕,也没有采取措施去挽救婚姻的危机,他做的只有消极地对抗、伤耗,最终程梅梅的感情天平向他人倾斜了。曾洪钊想到自己的这些过失,内心非常自责、内疚。现在程梅梅出事了,他才意识到自己“罪恶深重”,他唯一能做的是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尽自己良心上的义务和责任吧。时间在一分一秒地煎熬中度过,虽然曾洪钊对程梅梅的事万分焦急,但他也毫无办法。半年过去了,程梅梅被牵涉进去后一直处于关押状态,尚未正式起诉。这期间他和梅梅共同居住过的住处被反复搜查了N遍,几乎翻了个底朝天,还有他和程梅梅共同生活期间所使用的银行卡近几年往来的一笔笔款项查得一清二楚,来源去处解释得明明白白,曾经一度使曾洪钊几近崩溃,但他只能坚持再坚持,忍受再忍受,无奈并密切地配合司法机关的详细调查。曾洪钊找到亘永律师事务所的谢总,他们两人和所里其他几个律师组成了一个辩护团,多次在一起研究程梅梅的案情,综合娜娜提供的“情报”信息以及通过会见当事人程梅梅了解的情况,他们基本上搞清楚司法机关认定的程梅梅犯罪事实主要是在两个方面:一是程梅梅帮助佟以豪转移房产,在程梅梅的名下有两处房产,一处是市内约190多平米的复式商品房,另一处是某沿海市镇旅游区内的度假别墅,两处房产均是在程梅梅和曾洪钊离婚后不久转到她名下的;二是程梅梅窝藏佟以豪收受的大量赃物,如金银首饰和古玩字画等,程梅梅将这些赃物存放在父母的住处一直到案发时被查处。又是一个半年过去,曾洪钊他们得到消息,程梅梅很快就要被提起公诉。在这段时间里,曾洪钊和几位律师以及他们战友一直为程梅梅辩护一事积极而认真地准备。曾洪钊认为,为程梅梅辩护应重点放在犯罪构成的主观要件上。先从客观要件看,程梅梅的所作所为而形成的犯罪事实已经坐实,触犯法律清晰明了,证据充分确凿,若从客观要件构成上围绕“从轻或减轻的犯罪情节”进行辩护已无可能。此路不通,只有从犯罪主观构成要件上求突破了,通俗地讲,即围绕程梅梅与佟以豪在共同(犯罪)行为的主观恶性上程梅梅本人究竟能有多大。确定好了这个思路,接下来曾洪钊他们的主要任务是寻找支撑辩护的证据。他们查阅了案宗材料,在佟以豪将两处房产转移到程梅梅名下之前,佟以豪明确表示是为了感谢程梅梅与他重修旧好而将该两处房产送给她,程梅梅欣然接受,此时程梅梅刚刚挣脱婚姻的“牢笼”而投入她初恋情人的怀抱之中,这种喜悦让她疯狂,让她不顾一切,让她忘乎所以,在这种情感冲垮了理智的状态下,程梅梅主观上不会也没有认识到佟以豪将两处房产转移到她名下是在为了逃避法律制裁。案宗材料上显示两人的对话内容印证了曾洪钊的法理推断,也就是说,佟以豪与程梅梅在转移他非法取得财产的共同行为上,程梅梅主观上没有共同犯罪的故意,程梅梅的行为不构成共同犯罪,不属于共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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