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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身披金甲圣衣,脚踏七色彩云的武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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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究竟有什么呢?有个闹市,有个至尊宝,有个紫霞,有个夕阳武士最终走向他爱的人,然后,看到一只狗。苏秋末带着这个疑问,来到了宁夏,她去了那个影城,看了那座城墙,看着游客们换上紫霞和夕阳武士的衣服站在上面纷纷拍照,她忽然觉得,自己像那只“狗”。一阵大风吹过,她好像明白了什么,又好像什么都不知道。也许是这城墙让她产生了幻觉,那电影就像在她眼前一样,紫霞满怀期待的说着“有个脚踏七色彩云,身披金甲圣衣的人,在一个万众瞩目的情景下娶她。”

她走到城墙下面,轻轻地抚摸着城墙,感受着夕阳留下的余温,整个人贴在上面,对城墙说,“曾经有一份真挚的爱情摆在我面前,我没有好好珍惜,等到失去后,我才后悔莫及。如果上天可以给我一次重来的机会,我会对那个女孩说,我爱你,如果非要给这份爱,加个期限,我希望是,一万年。”

“多幸福啊,有一个男人许下万年来缅怀一个女人。爱过,就好。我想,紫霞应该听到了吧。你说呢?”

“听到了。”

苏秋末被突然传来的声音吓了一跳,她睁开眼睛,看向对方。她先是一惊,随后就挂起灿烂的笑容,说,“真是人生何处不相逢,车佬,好久不见啊。”

没错,是李英锦,他身着迷彩服,戴着一顶灰色鸭舌帽,身后背着米黄色双肩包,身边站着一位美到不可方物的女子,那女子对她淡淡一笑。李英锦开口,“我和朋友一起故地重游,这位,是我朋友程岚,这位是苏秋末。”

苏秋末对程岚投去极为欣赏的目光,像欣赏一幅水墨丹青的儒雅,像欣赏江南美景的秀丽,像欣赏交响乐的震撼,也像欣赏一场惊世骇俗的相遇。程岚看苏秋末却是另一种角度,当她在远处看到这个女人时,心中不免泛起一种感觉,人们称它为孤独。这个看上去身材高挑,五官精致,眉间夹着些许仙气,像是经历过世事无常后,收起原有的锋芒,她不是很漂亮,甚至让人看了,就有一种特殊的距离感,后来,程岚把它称为不食人间烟火的仙子。两个女人对视许久,彼此会心一笑,像是多年的旧友重逢,未曾开口,便已是知己。“找地方坐坐吧?”

车佬说。三个人找了个小卖店,买了三瓶水,一同坐在外面的塑料椅子上。“这些年,你去哪了?自从那次以后,再也没见你了。”

车佬说。苏秋末心中一震,很快,她挂起了笑容,说,“这不是见了嘛。”

车佬有些后悔提起往事,虽然那段往事怪不得任何人,可他清楚,对于苏秋末来说,她失去了一个很爱她的人。苏秋末问,“对了,你的店,还在老地方吗?”

“换了个小地方,做一些熟人的生意,我现在不做那种车了,平时都是做一些美容之类的,偶尔帮朋友修一修。加个微信,回去我把位置发你,你也是老朋友,车子有问题,必须来找我。”

“好啊,我记得,你有辆阿斯顿马丁,是不是。”

车佬尴尬道,“我不玩跑车了,现在,开吉普。”

苏秋末笑着看向程岚,问,“你呢,喜欢什么车?”

程岚说,“坦克。”

两个女人异口同声,“XC90”看得车佬觉得自己像个外人,不过很快,三个人你一句我一句的聊着汽车,时光好像回到了那年夏天,只是如今旧人不在了。晚霞渐渐褪去,车佬提议,一块去吃牛肉面,三个人在拉面馆里,苏秋末狼吞虎咽的吃着,一碗面很快吃完,看向坐在对面的程岚,她真的美到无可挑剔,一碗牛肉拉面,可以吃的这般优雅,让苏秋末不免想到她身后的家族,这不是一个普通人能够通过短时间可以模仿出来的。车佬也很快吃完,问,“你接下来打算去哪?”

“回家,出来大半年了,该回去看看了。”

“这半年都去了哪?”

“徒步去了西藏,后来,到了这里,一路上,遇到的人都蛮好的,居然还能再次见到你,证明咱还是有缘分呐,要知道,清城那么小,我俩都没机会再见,能在这里碰到,绝对的缘分。”

程岚将筷子放下,用纸巾擦了擦嘴,柔声道,“也许,是咱俩有缘呢,车佬,不过就是个平台。”

“也对。”

苏秋末说。“很少见到两个漂亮的女人坐在一起,还可以互相欣赏,这画面太美了,介不介意我拍一张留念?”

随即,车佬拿出相机,两个女子对视后看着镜头,初见的美好,在一张相片中,永存下来。三人在拉面馆外分道扬镳,程岚上车后,问,“她的故事,很唯美吧?”

车佬实在不想把他所了解的苏秋末用唯美来形容,犹豫片刻后,他还是讲出了他所看到的故事。“那年夏天,苏秋末开着她的第一辆汽车,去了车行,当时,我已经算是个成手了,不知道,她是的求知欲过强,还是认真对待每一件事,总之,在后来的几个月里,她提出了几次更改发动机的特别理念,说真的,如果不是她,放到现在,我可能都不会有这样大胆的尝试。当时有个学徒,名字,我已经记不住了,那小子一眼就相中她了。我倒不觉得那时的她有现在的气质,当时的她,乍一看像一朵娇艳的红玫瑰,你靠近她,就会被刺伤,锋芒毕露,可她有男人都未必有的胆识,我觉得,也算是年少轻狂吧。也许是因为对于车的痴迷,他们很快就走到一起了,那小子有了她的帮助,对于车的认识突飞猛进。有时候我在想,要是我当时劝阻一下,可能意外不会发生,她和他的人生,也不会是那样的走向。”

“那男孩不在了,对吗?”

程岚问。车佬只是微微点头,遗憾在他的目光中,投向后视镜那孤独的背影双臂肆无忌惮的挥动着,像是牵着一个人的手,幸福的摆动着。“难怪。”

程岚也看向远去的苏秋末。程岚轻轻地将手放在车佬的手上,缓缓地握住他,柔声道,“我们,结婚吧。”

车佬既兴奋又难以置信的看向程岚,眼中泛起激动的泪光,问,“是真的吗?我是不是在做梦?”

程岚靠近他,再靠近他,轻轻地,吻他的眼睛,自己的泪,也跟着留下来,坚定的点头,说,“我不要再有任何的遗憾,是有关你和我的,可是,你要知道,娶了我,就要做好流浪的打算。我很便宜,一日三餐,有面吃面,有米吃米,有汤喝汤。我可能没什么嫁妆,但我会孝顺你的父母和家人。你还愿意娶我吗?”

车佬来不及思考,只知道此时此刻,他必须死死地抱住程岚,坚定的说,“我这一抱,就再也不会放开。”

李英锦,14岁因为厌倦了校园生活,软磨硬泡的让他家老爷子把他安排在部队里,摸爬滚打5年混上个小连长,一次与战友假日外出,两个战友把一个连名字都不知道的姑娘睡了,那女孩还意外怀孕,女孩记不清其他两个人,只怪在他的身上,女孩家人知道后,去部队里闹个说法,无奈,他只好扛下来,但坚决不认孩子。其实那晚,只有他自己知道,他没碰过那女孩。当时他已经和程岚偷偷恋爱了,而那晚,他没喝几杯,就跑去找程岚,两个人虽然没做过越轨的行为,但她相信他。风波平息后,程岚因为家里的压力,被迫离开了清城,临走前,她留给他最宝贵的东西。时隔多年,程岚的家人已经迁居京城,身份早已远胜当年。她在国外的生活很简单,上学,放学,旅行。她一个人去希腊、去摩洛哥、去罗马、去玻利维亚、去圣托里尼等等富有色彩的地方,只为了填满失去他的颜色。可到了适婚的年纪,家人将她接回国,为她选了一个如意郎君。那男人风度翩翩,无论身份学识都不输给她,对她更是一见钟情。可她始终放不下年少时的旧人,找了个理由,约他一起来到宁夏。躲不过一世荣华,却愿归于平淡。她没想过据理抗争,她没任何能够说服家里的理由。可当她看到苏秋末,正如当年的自己,她清楚,一个人走到哪里,都是流浪,当她得知苏秋末再也不能和那个人相见时,她只是庆幸,自己还能见到最想见的人。她问出那句话,就已经抛开了一切,那一刻,无论李英锦说什么,她都轻松了。幸运的是,她得到了,她坚持的等待。第二天,苏秋末离开了这座梦幻般的城市,踏上归途,飞机上,她做了一个梦,梦见她走在桥洞里,有人喊着她的名字,当她回头的时候,看到一个身披金甲圣衣,脚踏七色彩云的武士,离她越来越近,当她即将看到他的模样时,他却转身朝着相反的方向越来越远。身体一震,飞机的颠簸把她唤醒,她将眼罩向上一推,广播提示,飞机即将降落,请飞往清城的乘客去等候区。她从背包里拿出烟,随着人群走下飞机,眼罩被遗忘在她的额头,走进吸烟室,从玻璃中看到了自己头上的眼罩,她笑自己竟然忘了这样的小事,一定是刚刚的梦。点燃烟,透过玻璃门,看向不远处坐着的两个男人,其中一个胳膊夹着一本书,正在笔记本上记录着什么,另一个背对着自己,她揉了揉眼睛再看过去,他们已经站起身,朝着背对她的方向走去。她觉得那背影似曾相识,却又想不起在哪里见过,那人越来越远,隔着玻璃,她更是看不清。不由得嘲笑自己,一定是因为遇见了车佬和程岚后,让她对重逢,有了些许的期望,不过,她很快就打消了念头,那小子,这会应该回到清城了。机场广播:请飞往大理的乘客,在3号登机口登机。抽完烟,苏秋末拿出手机,开机后有叶婧发来的微信,“我和祁东来早已结束了,就算初吉不出现,也会是其他什么人。”

她连忙打电话给叶婧,终于,这是最近一周她第一次打通叶婧的电话,问,“你那条信息是怎么回事?”

“就是告诉你,别总是傻呵呵的撮合我和东来了,他不该在我这里浪费时间。”

“你说的初吉又是什么人?你们认识多久,怎么认识的?他是做什么的……”“秋末,”叶婧打断她,笑道,“我怎么忽然觉得你像我奶奶一样。”

“好,前面那些问题我不问,你喜欢他吗?这问题,你总能回答我了吧?”

“谈不上喜欢,只是不讨厌。”

“发展到哪个阶段了?”

“一起去夹过几次娃娃。”

“夹娃娃?”

苏秋末一脸疑惑的望向窗外,一辆飞机正在跑道上缓缓移动,准备起飞。“我就说你这女人总是会把人想的很坏,才认识两个月的人,我会和他发展到哪一步,难不成你觉得我是那种见面就牵手,牵手就亲嘴,亲嘴就上床的人?”

叶婧一边笑一边说。苏秋末看着那架飞机起飞,尴尬道,“那倒没有,你一向不喜欢‘快餐’的,不过暧昧更可怕,好像你们这种成功人士,不就喜欢把暧昧当游戏,玩腻了就换个人嘛,这种想法比快餐还要恶心。”

“我什么时候玩过暧昧了,哪一次不是真的。”

“对了,他是做什么的?”

“这我倒是没问。”

“这么重要的问题,你不问?”

“苏大小姐,我又没打算和他发展,问那么多干嘛。”

“那你和人家去抓什么娃娃。”

广播响起,叶婧催促道,“好了八卦妹,你赶快上飞机去吧。”

“行,一会你去机场接我,太晚了,我就不叫车了,顺便监督你,今晚,你就住我家。”

“知道了,我一会通知张姨给你煲汤,恭迎苏大小姐回归。”

挂段电话后,叶婧想起了初吉口中的我,那天,她试探我,却没有得到我的正面回答,我当时的举动,让她看出了不确定。她觉得,连我都不确定的时候,她不该将我的事,告诉秋末。抛开我对苏秋末,她一个女人,听到我的上一段恋情,会下意识的认为持续十年的恋爱,女人提出分手,必然是对男人失去了信心,或者是没办法在男人身上看到希望,她不确定,不确定我这个只见过两次面的人,她甚至在想,我结束了长达十年的恋爱,会不会对下一任,都是将就,又或者只是找一个代替品来过渡。她忽然有点害怕我会以其他的形式接近苏秋末,她开始计划着尽可能的帮秋末避开我。飞机落地,已经是深夜,田蕊为我安排接机的人已经等了我们好一会,接到我们格外的兴奋,一个劲的说个不停,那别扭的普通话,听的我一头雾水。他一边开车一边介绍着大理的各种景点和特色,还问我们是不是要去酒吧一条街放松一下,这个时间,那里正好是最迷人的景色。我们回绝了他的好意,几个小时的飞机很辛苦,还是想先去酒店好好休息一下。他把我们送到一家看上去还不错的酒店,大致交代了一下明天的安排,就离开了。我和刘术君各自回到房间,洗漱过后,我翻看田蕊发来未来两年的计划,感觉有些累,靠在沙发上睡着了。她曾在我的梦里出现过,只是这一次的她,特别清晰。还是那个桥洞,她走在前面,我跟在后面,在我转身的那一刻,她叫住了我。“你是谁?”

她问我。“我是陈苏。”

“你为什么跟着我?”

“我也不知道。”

她莞尔一笑,对我说,“那就跟着吧,等你知道了,再告诉我。”

因为脖子剧烈的酸痛令我睁开眼睛,我看了看四周,变成了灯光昏暗的房间,我手里还握着的手机已经黑屏了,我动了动,脖子因为持续一个姿势太久而没办法摆动,想到那梦境中的人,我忽然站起来,忍着脖子的疼,快速走到床上,闭上眼睛想回到那场梦里。可是我却怎么都睡不着,脖子的疼痛渐渐缓解,越是想睡,越睡不着。我躺在床上,望着天花板,像是看到了她在梦中的一抹微笑,我竟然沉醉于一个只见过两次的女人,而且对方还并不知情。这恐怕是我三十四年人生中最可笑的事情,我发觉,越是刻意不想去想她,在我静下来的时候,她就越容易出现。那么,徐菲那天说,关于她想忘记我,是不是一样的道理呢。我怎么也没想到,放下工作,脑子里,反复出现的,竟然是我无处安放的感情,想着,久久不能入眠。叶婧和苏秋末到家已经快凌晨一点了,张姨也在客厅的沙发上浅睡,听到开门声连忙跑过去准备拖鞋。苏秋末抱住张姨撒娇,“想你啦,老太太。”

“回来就好,我给你做的红烧带鱼,还有烤好的地瓜,都出油了,老虎菜也给你拌好了,还有……”叶婧连忙说,“张姨,我去弄吧,您快去睡吧。”

“我没说完呢,”她一边说,一边拉着苏秋末往餐桌走,“还有你最爱喝的什锦珍菇汤,我加了些藕片在里面,还有木耳,你总是戒不掉烟,多吃点木耳,润肺。”

“听话吧老太太,”苏秋末钻进张姨的怀里,撒娇道,“有叶婧在,您就乖乖去睡觉吧,我啊,保证把它们都消灭掉。”

苏秋末挽着张姨走到她的卧室。张姨从苏秋末出生那天,就在苏家,当时苏秋末的父亲研发的东西已经开始使用,条件相对来说比一般家庭优越些。张姨之所以会去苏家,就像我的母亲带着我寄宿在初吉家里一样。久而久之,张姨待秋末像自己的孩子一样,毕竟是从小就在自己怀里长大的,后来她的儿子被苏秋末的父亲安排到部队里,她还一直照顾着秋末。对于秋末来说,张姨比她的母亲陪伴她的时间还要久。她对这位老人,极为尊敬。现在张姨的儿子已经是团级了,完全有条件可以照顾她,但是她舍不得这个父母双亡的孩子,也答应了苏秋末父亲的嘱托,会照顾好她。所以她始终留在那栋房子里,等着这个流浪的孩子,为她亮一盏灯,指引回家的路。叶婧将汤盛出来,放在餐桌上,苏秋末也走过来,喝一口,脸上挂着满满的幸福感,“家的味道。”

叶婧放下汤匙,拄着下巴看她,说,“你这趟走了半年了吧。”

“199天。”

她依旧是狼吞虎咽的样子。“有什么收获?”

苏秋末没说话,自顾自的吃着,不过很快,她想起了程岚优雅的样子,像是回到了小时候,乖乖的坐在座位上,按照母亲要求的样子,细嚼慢咽,谈不上优雅,但绝不是刚刚的饿狼一样,正色道,“食不言,寝不语。”

吃好饭后,她拉着叶婧到沙发坐下,她脱掉袜子,盘起腿,将脚心朝上,说,“你看一脚水泡。”

说完自己开始偷笑。叶婧白了她一眼,说,“活该。”

苏秋末靠在叶婧的肩上,小声说,“徒步的过程中,口渴又买不到水,遇到过一些好心的路人送我矿泉水,或者红牛。还有在下雨天,遇到好心的路人载我一程,还有,”她想到张晓东,带着一丝遗憾的笑道,“还有一碗泡面。”

叶婧看向她,问道,“什么味道的泡面,让你这么怀念?”

“怎么会是怀念?”

“那是什么?”

“就是挺感激的,在你很饿的时候,有人,给你一口吃的。对了,我在银川遇见车佬了,嗯,跟你说,你也不认识,总之呢,这场追逐,很感人,很激动,也算得上是一场洗礼吧,见众生不难,见天地虽难却也可见,只是见自己,最为不易吧。”

“还有哦,你真的无法想象,这个世上,竟然有那么一个美得不可方物的女人,程岚,名字都那么美,回头,让车佬把照片发我,哎,我要是早点认识她,就没你什么事了。”

“哟,看把你骄傲的,真是如今新人胜旧人了,白瞎我熬着夜等你。”

苏秋末瞥了一眼,想到了什么,连忙说,“别气啊,你们不一样,她是那种灵魂上沟通的人,你不一样,对了,你和那个初吉的事,是不是该交代一下了?”

叶婧不理会她。“你刚刚在车上,就打岔,现在我想起来了,你得给我个合理的解释。”

“大小姐,我明天早上还要出庭呢,现在已经一点了。”

“我完全没有睡意,不然你给我讲讲你和初吉是怎么认识的。”

叶婧站起身,朝着卧室方向走,苏秋末追上来,说“快说,不说不让你睡觉。”

“相亲认识的。”

“你去相亲?”

听到这个答案,苏秋末像是听到了什么旷世奇文。叶婧不以为然道,“别一惊一乍的,还不是那个张总的大老婆热心肠,非要给我介绍男朋友。”

“她上次给你介绍那个杨潇,害你好长时间没有走出来,这次这个初吉也不是什么好东西,你还是把他拉黑吧。”

“你见都没见,怎么就知道不是好东西了,再说初吉不是来相亲的,我跟他还没开始。”

“叶女士,我已经彻底迷糊了,怎么回事啊。”

“这个事情说来话长,我保证一定会告诉你,行了吧?”

“我睡不着,讲讲嘛。”

“你先洗澡,洗完了,我给你讲。”

回到房间,苏秋末先去洗澡,出来时,叶婧已经在按摩椅上睡着了,她将按摩椅放平,将空调的温度调高,为叶婧盖上薄被。自己躺在床上,望着天花板,想起了那个奇怪的梦,是他吗?看着不像,那是谁呢?难道,是那个桥洞?始终想不到是谁,索性早点睡觉,她将两个娃娃分别放在自己两边,左边是加菲猫,右边是大灰狗,随便抱住一个闭上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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