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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对彩色光芒的憧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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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还是很讨厌那个家伙。”

都过了五分钟了,宋美熙突然又蹦出了这一句。

“哪个?”

夏默的回答依旧简洁。

“明知故问,就是刚才那个一脸大小姐模样的家伙,装腔作势,以为自己是谁啊?”

原来在说大师姐。

看了看时间,已经接近五点了,不出意外的话,再干一会儿,放学的铃声就会响彻整个学校。

低下头,脚边的杂草不知不觉已经堆成一座小山包,周围的同学们早已没了干劲,三三两两抱团坐在原地。

而夏默的周遭,由于夏默先前那一顿乱铲,不光是脚边的杂草都连根挖出,连不远处的石块和青苔都被牵连到了,不过准确的说,这才是真正的干干净净,一点不留痕迹。

这么做到底有没有什么意义呢?夏默不禁内心自问,如此大张旗鼓地拔草,用不了多久,又会重新长出来。

就像是风把蒲公英的种子吹落到世界的每一个角落,而每一块土地上也会时时刻刻迎来从不知何处吹来的种子。

所以,所做的这些事情,除了可以作为新入学的洗礼之外,真的有其他作用吗?

夏默摇了摇头,这个世界上没有意义的事情太多了,很多事情本身就没有意义,但出于各种原因,他们还是要去做。

随着学校放学的音乐声响起,他们的拔草活动也终于落幕,一时间整个学校,从初一到初四,都弥漫出一片欢乐的气氛。一完中很会选音乐,播放的是周董的《稻香》。

想必是专门负责播音的同学去做的吧,他始终不敢相信,那些老古董一般的老师们会有这种音乐情操。

“放学了,大家可以回教室收拾一下东西,带好你们的随身物品回家,要时刻谨记每天的上下学时间,禁止迟到、早退……”班主任老晏虽然很想尽快下班,但是出于老师的职责,她还是耐着性子将要交代的事情讲述完。

“夏默,怎么回家啊待会儿?要不要一起走啊?”

回到座位上的宋美熙又开始笑吟吟地询问道。

不知为何,现在一看到她的笑,夏默就浑身起鸡皮疙瘩,不寒而栗的感觉体现的淋漓尽致。

“不了不了,我习惯自己走了,再说我们应该也不顺路。”

夏默连忙拒绝,他可不想和这家伙走的太近,让熟人看到像什么样子。

“不麻烦,我爸爸会开车接我的,顺便捎你一段路,不麻烦。”

看得出来,宋美熙是非常想邀请夏默同行,但夏默真的能够答应吗?

答案是否定的。

夜幕已经降临,独自行走在回家的路上,虽然这是夏默的第一天入学,但实际上这条路自己已经走了很多次了,因为自己常来的一个地方,就在一完中的旁边。

离开一完中已有两条小巷的距离,走到第二个小巷的拐角的第一家门店处,三个挂着艺术气息的大字,也以足够艺术的表现形式挂在门店的背景墙上。

艺佳轩这个吉他社团成立了还不到两个月,就已经门生遍地,很多人争着抢着想要到这里面去学习弹吉他。

正因为这里的老板,当年是出自于潘井市内最顶级的三鼎音乐机构,听说本人也是毕业于高等音乐学府,半年前,他还是三鼎音乐机构的教师,因为一次变故,他自立门户,开设了这个名为“艺佳轩”的吉他培训社团。

但是,令人惊奇的是,他的学生们,不论年龄或大或小,全都没有离开他,反而离开了三鼎音乐机构,立即投身到他的社团中,夏默便是其中的一员。

驻足在艺佳轩门口,夏默微闭双眼,聆听着社团内传来的微弱琴弦声。

杂乱无章的扫弦声,以及扫弦之中隐隐夹杂着的几段指弹伴奏,夏默皱紧了眉头。

“C……G……Am……Em……F……”一边闭眼听着,一边自言自语念叨着。

“童年曲目吗……也就是说刚刚步入扫弦阶段?但从扫弦的频率和音准方面,听起来已经是老手了,到底是谁呢?”

抬起头望着艺佳轩进门处,左侧墙上贴着的一个巨大海报,上面写着几个硕大的楷体字:乐团梦想计划。

下面则是一个又一个的名单,其中第一个,明晃晃地写着宋思瑶三个大字。

夏默眼中的世界,一向充满灰暗,亦或者说是比较暗淡,一点都不光鲜亮丽。

仿佛一切的一切,对他来说都是无关紧要的那种,自己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就成为这种性格,估计是被当今学习的压力给压迫的吧?

但这种事情,他也不能说出来,毕竟说出来了也没有用,也没有意义。

也正是因为觉得没有意义,自己眼中的世界才如此黯淡吧?夏默如此想着。

在他刚刚学习吉他的时候,是小学五年级的下半学期,那时他刚刚弃画笔而拾音乐,从小父母便希望将他培养成一个全能战士,他一向是这么认为。

小学一年级学习书法,二至五年级学习画画,而如今,又开始学习吉他了,这不就是全能战士吗?

但无论怎样,夏默也都没有让父母失望,一直表现出了极高的天赋,没错,他在各个领域都曾一度让教导的老师为之兴叹。

举个最简单的例子,夏默加入吉他社团两个月的时候,在每两个月一次的“斗琴”之中,所排名次为全社团的第二十六名,也是倒数第二名,而在第二次斗琴过后,排名便成为全社团第九名,一战成名。

当时的夏默,所弹唱的曲目便是至上励合的《棉花糖》,因此在那之后,不论是大师姐宋思瑶,还是其他社团成员,对夏默的称呼,都变成了“棉花糖同学”。

而真正让夏默开始热爱音乐的,是第一次斗琴战时,宋思瑶所弹唱的那首歌,同样是周杰伦所唱的《时光机》。

直到现在还能记得那时的光景,夏默由一开始的沉默,到惊愕,再到最后的沉醉其中。

仿佛是用尽全身力气一般,左手指尖格外用力,死死扣住每一个品丝之前的位置,在弥漫干燥的冷气之中,竟有汗水浮现。

汗珠滴落的瞬间,仿佛正好滴在了夏默的心头,那一抹抹灰暗仿佛因此而黯然失色,原本的彩色倒影仿佛浮现出来。

她的每一句歌词,每一个动作,惊叹高潮时的每一次转音,都闪烁着光芒。

从未感受到如此光景的夏默,在惊呆的同时,也不禁闭上了双眼,这是头一次,夏默的眼中出现除黑白之外的其余光彩。

有生以来,夏默的内心头一次出现“憧憬”这一词汇,这还是第一次出现这种感觉。

她好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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