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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章 乖巧又倔强的食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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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见到你出手如此阔绰。要不,小老儿我也尝尝,如果味道不错,我就买两瓶。”

“滚开,老乌龟。就凭你,也想对我动手动脚,做梦去吧!”

不情不愿地移开了视线,当她转过身时,胖女人的脸上已经没有了之前的笑容,取而代之的是一副凶神恶煞的模样。“有主人在,我们走到哪里,都不会缺少食物的。”

身强力壮的杨忠,不由狠狠地瞪了这个口无遮拦的小子一眼,扭头看向了正望着东方的老爷子。自从离开之后,他就再也没有回来过,想必是在想念夫人和少主。就算是他,也忍不住怀念起了她做的红烧羊肉。将最后一块糕点吞入腹中,他让马夫加快速度,带着一群人一路向东,朝着荥阳城的方向赶去。杨邺正在和母亲一起吃饭,见杨邺狼吞虎咽地吃着粟米饭,母亲韩氏连忙给杨邺夹了一筷子菜。“慢慢来,你看你,也太不要脸了。”

杨邺一边说着,一边埋头吃起了香喷喷的粟米。是的,这是用小米做的饭。在那个时代,南方的主食是大米,但在北方,粟米依旧是小米,小米也被称为小米,小米也被称为小米,小米也被称为小米。粱和高粱一样,都是用来做饭的,尤其是高粱,更是有钱人的主食。至于麦子,那就不是什么好东西了,和米饭、米饭没法比。有个习语,叫做“麦饭豆羹”,指的是吃的东西很差,一般都是用来形容人们的生活条件很差。最让人哭笑不得的是,古代人在第一次吃面条的时候,因为没有麦子淀粉的消化酶,而被毒死了。在唐朝之前,所有的医学书籍中,都有“麦毒”一词,说的是小麦属火毒,食之可致人病倒,轻则致人死亡。更有趣的是,在古代,只有面粉才是真正的小麦毒素,而小麦麸皮却能起到解毒的作用。想要解除小麦中的毒素,就必须将小麦全部吃掉。因此,从这一角度来看,古代人就更加执着于“粒食”。再加上从秦汉到现在的隋朝,北边的赋税都是以玉米为主,所以小麦在北边并不受欢迎。但幸运的是,随着西域的传入,再加上北边人喜欢吃馒头、馒头之类的东西,西北很多地方都有了小麦的种植。不过,在中原,小麦并没有多少人将其当成一种食物来吃,因为在他们看来,小麦粥和小麦米饭,就像是绿豆一样,只有在迫不得已的时候,才会吃小麦。在这个时候,家里的面粉已经用完了,所以,杨邺也只能跟着人群,和普罗大众一样,吃着粟米饭。韩氏见杨邺一口气吃了五碗粟米,还给自己倒了一碗,忍不住问道。可是他也知道,不让自己的孩子吃东西,实在是太不厚道了。就在韩氏犹豫不决的时候,杨邺从锅里夹了一块二两重的羊肉,恭恭敬敬地放到她娘的碗里。“娘,你也要多吃,你这几天在外面忙得团团转,可把你累得不轻,来,来,来,给你熬个羊肉汤,好好补补……”“……好吧,你就用这个,母亲可受不了那么油腻的肉。”

韩氏盯着羊腿发呆,无可奈何地叹息一声。“孩儿收下,谢谢娘。”

杨邺三下两下,就将一大块肉吃完了。韩氏这才知道,为何当她问起知礼少爷这几天的饭量时,他总是一副要吃撑的样子。便在这时,一个下人兴冲冲地跑了进来。“大小姐,大少爷,大人,大人回来了,就在村口。”

“老爷?”韩氏不禁大喜,放下手中的饭碗,快步走出了屋子。杨邺只来得及狼吞虎咽地吃完一碗小米粥,便跟在了母亲的身后,去见自己从穿越到这个世界后,就再也没有见过自己的父亲了。韩氏站在门前,此时,杨府门外的灯笼已经被点燃,在夕阳的照耀下,可以清楚地看到,一辆马车,正在驶向杨家的大门口。一路上,大泽村的人见到这辆马车,都纷纷躬身行礼,一口一个杨先生。这一幕,比起杨邺出去玩的时候,还要热闹。“杨宁果然是大泽村最有人缘的人。”

杨邺在马车停下的时候,就已经确定了自己的猜测。杨邺第一时间就想到了金城武,也想到了梁朝伟,因为他身上的优雅和从容,不是电影里的演员能够模仿得出来的。杨邺看着自己这个气宇轩昂,风华绝代,相貌也是一等一的父亲,首先对着韩氏露出了一个极为温和的笑容。“夫人,这几天,你可真够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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