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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有惊无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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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腾腾镇上的人人都知,那家钱运来客栈是家黑店。

老板娘人称谷子姐,她早些年是靠贩卖儿童获利的。后来陆国抓得严,她就改了行,拿挣的黑钱在腾腾镇上盘了栋破楼,装修成了客栈。只要来投宿的人没啥身份和地位,又不是太穷的,最后都会被她敲上一笔。

单靠她自己无法维持这档子事,为了能挣到更多钱,她用美色引诱了几个男人入伙,黑来的钱她自己拿六成,剩下的他们对半分。

虽是黑店,但也想要长期发展,请客贿赂那都是常事,偶尔还会提供些特殊服务。谷子姐明着只是客栈掌柜的,实际上是一个懂得人情世故的老鸨,专门为当地官府的人拉皮条。

想要谋发展,就要懂得生存之道,不能碰当下敏感的勾当,也不能太过张扬,更不能因为一些小财丧失理智,能够把钱运来经营下去才是正经事。

谷子姐从最开始就告诫过手下的伙计们:不能做太绝,不能把人逼上绝路,开店的目的是挣钱,不是为了取乐。谁要是心生歹念,就打自己三个嘴巴子,下不去手就让别人动手。

也多亏了她足够有原则、够强硬,她才能镇压得住那几个糙汉不轨的心,客栈才得以存活十五年这么久,人人才能有肉吃、有钱挣。

谷子姐不仅有手段,她看人的眼光通常也很准确。她一眼就看出来了,今晚来投宿的这一男一女并非是普通人家。他们穿着打扮看似简朴,身上的布料却不是什么粗布麻衣,尤其是那小姑娘,细皮嫩肉的,手指纤细软嫩,一看就是从不干活的小姐。

再看那公子哥,他脚上的那双鞋,看着不像是普通店里的手艺,倒像是南阳城上那家有名的采薇阁的款式。那家店只做权贵和有钱人家的生意,除了皇宫里的人,外面的人就算再有钱去那里定做也得排队。

谷子姐交代伙计们,这俩人惹不得,多薅点银子就够了。她再三叮嘱他们几个,不能对那姑娘心生歹念,临走前又唠叨了一通,让他们不要忘记开店的原则。

这几个人早些日子犯过事,就在两个月前,他们给一个带着孩子的寡妇下了药,一起侵犯了她。那寡妇醒来后拿刀砍死了一个人,随后带着孩子跳河了,这事被官府的人帮忙压了下来,很少有人知道内幕。

犯过一次肯定会犯第二次,吃过肉的饿狼,还怎么去忍耐自己内心的兽行?

秃子名叫李北,力气比较大,干的都是体力活。小胡子名叫张品正,是店里的大厨,做的饭口味还行,就是不咋卫生。

这两个人打量完常黎,互相对视了几眼,给对方传了几个信号,打算今晚就动手。

明天有雨,客栈九成九不会来客人,只要把他们的马给杀了,他们想跑也跑不远。

亥时,天空中闪过了第一道雷。

张品正从后厨里端了两碗鸡汤出来,里面加了三个人量的蒙汗药。

他来到猎物的客房门口,非常礼貌地敲了敲门,耐心等待着里面的回应。

谁知房门没有任何的动静,他试探性地推了下门,推不动,感觉门好像被堵上了。

他又用力地拍了拍门,唤门声甚至大过了雷声,但门里就是没有半点回应,他心想不妙,赶忙叫来了李北过来撞门。

经过一番暴力,门被踹烂了一个大洞,堵在门后的衣柜轰然倒地。屋内没有半个人影,北面那扇窗大开着,这俩人俨然是早已逃跑。

马上到手的猎物就这么跑了?这怎么得了!

张品正把手里的鸡汤一扔,和李北拿着家伙冲到了楼下去,俩人一前一后跑出了客栈,兵分两路,不抓到今天的晚餐誓不罢休。

(2)

“这是黑店?不太可能吧?”

常黎不敢相信地问陆羽。

“信我,这家的的确确是黑店。”

陆羽眼神严肃,不像是开玩笑的。

其实他是刚刚才意识到这是家黑店的,之前仅仅是怀疑。现在,看着褥子上疑似血迹的黄色污渍,他基本可以确定了。

他贴在墙壁上听了听隔壁的动静,听上去旁边没有人住,房间里比较空旷,可能还开着窗户。

打开北边的那扇窗,能看见北边树林里有几个坟堆,正常开客栈的怎么说也会有些忌讳,怎么可能会开在坟堆旁边?那就说明了,那几个坟堆很有可能是在客栈开业后才有的,而且坟前没有墓碑,里面埋着的至少不会是和老板娘有太大关系的人。

这时,常黎听到了从远处传来的说话声,听上去像是从其他房间里传过来的,声音很小,但她能听得清楚。

她听到两个男人在讲话,一个声音说:“蒙汗药管够!三个人的量够不够?”

另一个声音说:“行!你先去把他们马宰了!省得他们跑了!”

接着是草鞋拖在地上走路的声音,她听到有人从房间里开门出来了,出门后脚步声只响了两三下,过了大概半分钟,那人才往楼梯的方向走了去。

温迎夏是瞑闻部落的人,他们族人的听力异于常人,刚才那一段对话估计不是她的幻听。

她跟陆羽讲了下刚才的经过。听后,陆羽把房间环顾了一圈,最后选择了用大衣柜挡门。

这里是二楼,直接跳下去或许会受伤。他们先把行李背包扔下去做缓冲,随后陆羽先跳了下去。落地后,他双手高举着,接住了从天而降的常黎,这是他们之间的第二次拥抱。

他们沿着客栈后院的墙壁绕到了前边去,想趁客栈里的人还没发现前悄悄离开这。谁知,刚到拐角处,正好碰上了那个秃头在杀他们的马。

陆羽反应够快,他在常黎叫出声前从她身后捂住了她的嘴,并对她比了个噤声的手势,他往身后观望了一眼,拉着她往东边去了。

常黎死死地握着陆羽的手,紧跟着他的脚步,生怕自己跑慢一点会被那些人抓住,她现在顾不上为可怜的马儿难过了,只想逃命。

他们跑到了一座破庙前才停下,赶在下雨前躲进了屋檐下,好在没有淋湿。

这副身体显然没办法承受强度这样大的运动,常黎嘴唇有些发白,浑身发抖,连走路的力气都没有了。

(3)

雨越下越大,路上开始积水了。目前来说,他们俩人算是安全了。

常黎把他们的马被杀死的这件事怪在了自己身上,认为一切都是因为自己的自大导致的,要不是她非得要驾车,小马也不会惨死,他们也不会沦落到这里。

“这件事不是你的错,是我警惕性太差,没有早点意识到不对劲。”

陆羽宽慰她。

常黎轻叹一口气,说:“怎么能什么都让你承担呢?我们是一起出来的,我理应有判断力,结果什么都想依赖你,觉得不管出现什么问题,反正陆羽会帮我解决。这样下去我这辈子注定只能当一个依赖别人生存的废柴,永远没办法独当一面。这件事本来就是我的错,是我没有在赶路前记好路。”

听了她的话,陆羽轻声一笑,他吃下一口绿豆糕,以半开玩笑的口吻说:“我并不介意被你依赖一辈子。”

常黎一心陷在自责里,直到吃下第三口凤梨酥,她才把他的话认真理解了一遍。

哈?不介意被我依赖一辈子?这是什么意思?

她艰难地咽下嘴里的糕点,慌张地抬头看他,在对上他那暧昧的眼神时,她微张着嘴发出了一声:“唉?”

被自己暗恋的人用这样的眼神盯着看,试问有谁能禁得住心动?而且,他刚才那话的意思,怎么听都带有暧昧的成分在的吧?

望着常黎那张红透的小脸,陆羽只觉得可爱,尤其是她不敢看他时的羞涩,以及不知如何回话时的手足无措,这一切的举动,在他眼中都是万分的娇媚。

陆羽正在心里酝酿告白的话语,这时,一只湿透了的狐狸闯进了庙里,破坏了他完美的告白时机。

“呀!这是谁家的小狐狸呀!”

常黎快步走到门边,蹲在了狐狸面前。她把手里的肉干递给它,试着向它示好。

“我能吃吗?”

一个小女孩的声音从狐狸嗓子里传了出来,把她吓得差点跳起来。

“你、你、你!你刚才说话啦?!”

她被震惊得语无伦次,以为这狐狸成精了。

狐狸躺在了地上,对她露出了自己的肚皮。

常黎试探地伸出手去摸它,接着听到了它高兴的叫喊声:“对!对!就是这样!再往上点!”

陆羽在旁边看得开心,他听不懂狐狸在说什么,只能通过常黎的表情来推测他们之间的对话。看上去他们已经成为朋友了。

狐狸沉醉在陌生人的抚摸中,一时之间无法自拔。不仅如此,这个好心人还喂它吃了肉干,帮它擦掉了身上的雨水。像这样友善的人类,在它的狐狸生涯中还是第一次碰到。

狐狸不肯走了,它赖上了常黎,吃光了她兜里的肉干,还霸占了她睡觉的地盘。

能被这样一个可爱的小生物宠幸,常黎只觉得自己幸运。

她挤到了陆羽的垫子上,和他聊了会天,在和他沟通了一番后,她大概明白了温迎夏的能力。

瞑闻族可以和非人类的生物沟通,也能听得见远处的声音,除了睡觉的时候容易会被吵醒外,几乎没有任何的缺点,是一个非常强的能力。

这也就解释了,出发的第一天夜里,她在马车里被吵醒是怎么一回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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