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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章 小疯子(求推荐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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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绝和江秋月在连城留了近一周。  江秋月提交了辞呈,工作单位那方本想留她,但一个女性职员以“陪儿子出国读书”为理由辞职时,常常不会得到太多的阻挠,因为太常见了,大家都下意识觉得这很合理,也给予了大度的理解,没有太过为难。  她们家的公寓在房源APP上挂了出租,户口相关的事是秦绝处理的,江秋月在某些时刻特别容易被说服,只要你按照她的逻辑——“男人不就是要在这些大事上出面的么?这些公事就让我来吧,不然显得我这个儿子像个孬种,只能被亲妈养着。”

秦绝挂着虚伪面具,觉得自己的演技无形中提升了一个级别。  江秋月在家里偷着给医生打电话,确认激素药剂也能寄到国外的事,她也权当没听到,脸色隐藏得极好。  就是克制杀意克制得很辛苦,又拿剩下的那些灵魂强度来回灌了两次。  说起来,秦绝倒是没有完全说谎,高中申请学校时确实拿到了来自美国的录取通知书,加之有森染协助,签证也很顺利。  江秋月工作后补习过简单的英语,只会最基本的日常交流,两人抵达美国后,秦绝明显感觉到她身旁的江秋月紧张起来,她回头看去,瘦瘦小小的江秋月在流动的外国人群里手足无措,每有某个高大的人从身旁经过,她都会下意识地躲开一步,胆怯而慌乱。  “哎,儿子,来来,妈给你拿着。”

江秋月看见秦绝推着行李箱回来,表情立刻变得安心,几步冲上来去接她手里的拉杆。  秦绝看了看她:“妈,你在紧张吗?”

“哎呀,哪的话,妈哪里紧张了。”

江秋月嗔她一眼,“我儿子来纽约这种大城市念书,妈怎么可能给你跌份儿!”

……秦绝轻轻叹了口气,笑了笑:“嗯。”

“没事儿。”

她带着江秋月往出口走,“我都安排好了,最多几天我们就能安顿好。”

“好好。”

江秋月挽着她“儿子”的手臂,满眼都是安心。  秦绝把她安置在酒店,等她睡下后便换了身衣服,直奔地铁。  美国的金融体系与龙国的不同,秦绝捏着一卷现钞,极有目的性地在各个地铁主干线穿梭,直到在某个地铁站内听到了熟悉的吉他声。  那人浑身褴褛,破旧牛仔帽下的棕发乱糟糟的堆在一起,下半张脸全是没打理过的胡须。他面前放着生锈的麦架,抱着一把缺根弦的吉他自弹自唱,音响接触不良,发出滋滋的电流声,隔着老远就能听见。  秦绝轻笑一声,快步上前,蹲在他正前方。  “嘿。”

男人并不理她,闭着眼陶醉在自己的唱奏中。  秦绝啪地扇了他一耳光。  周围几个人见怪不怪地上下地铁,有一个向警察招了招手。  男人睁开眼,用混杂着地方口音的美语问她:“你这该死的小子他妈的想做什么?”

“喧嚣无法叫醒音乐人,直到现实打了他一巴掌。”

秦绝盯着他浑浊的双眼,痞里痞气地嘿嘿一乐。  “哦,fu*k,这句话真是天才!”

男人做了个相当夸张的表情,立即忘记了方才的愤怒,“这是你的原创吗?兄弟,听起来好极了!”

“是你的原创。”

秦绝对他竖了个中指以示礼貌,“走吧弗兰迪,请我喝酒。”

弗兰迪的表情更夸张了:“你真是个神秘又怪异的东方玩意儿。”

他回敬了一个中指,突然哈哈大笑,“但是我喜欢!”

秦绝毫不掩饰地翻了个白眼。  多年不见,这货的脑子还是跟他的吉他一样缺根弦。  她帮他收起麦架和音响,弗兰迪背着他的破吉他,两人一起拐进昏暗潮湿的巷口,很快不见了。  ……  “哇哦,你是说我在世界末日时唱着歌跳进了丧尸堆里?真是太酷了!”

酒吧单间,弗兰迪摘下帽子,扯开假发撕掉胡须,单看这张脸还是个正常人。  “嗯哼。”

秦绝喝了口酒,跟神经病的交流简单多了,只要说实话就行,“老实说,我当时想救你的。一秒之后,我觉得没必要。”

“那是当然!”

弗兰迪捂住胸口,“末日狂欢后的死亡!我的梦想!”

“我算是知道你当时为什么会死了。”

秦绝呵呵一声,“你在哪个地铁卧的轨?”

弗兰迪突然从激动中冷静下来,他瘫在椅子背,摸出烟给自己点上,吸了两口才说:  “不存在的。已经两百四十一次了,总有人阻止我。”

“天哪,你不正常点,我害怕。”

秦绝语气毫无波澜地感慨道。  “我也觉得自己不正常极了。”

弗兰迪夹着烟,翘着二郎腿,没了乱发和胡须的他看起来就像最常见的浪荡公子哥。  “这个世界上最最最愚蠢的事就是继承家业!哦,上帝啊,那个糟老头子为什么三年前就在他情人的床上死了!”

“我对你跟你爸的故事不感兴趣。”

秦绝回绝他的烟,掏出一根pocky叼上,“给我一套房子,还有两个会说汉语的保姆。”

“哦,好啊,你要哪里的?”

弗兰迪一抬手就把墙上的世界地图扯下来,抖着腿在小圆酒桌上摊开。  “美国境内,足够安全就行。”

秦绝打了个哈欠,“我要‘照顾’一个人。”

“太无聊了太无聊了。”

弗兰迪疯狂摇头,“你怎么能干这么无聊的事!”

秦绝又嘿嘿一笑,抬了抬眼:“小疯子,搞清楚,我在威胁你。”

她音调突然拔高,“你家族产业的继承密码是——”  “嘿!闭嘴!!”

弗兰迪跳起来,恶狠狠地朝她面前的空气挥了挥拳头,“我好不容易才忘记的!”

秦绝一摊手。  俗话说精神病人思维广,末世初期她跟弗兰迪这疯子臭味相投,平时常干的三件事就是抽烟喝酒砍丧尸,直到有一天弗兰迪难得认真地拜托她一件事,然后唱着歌冲向了丧尸潮。  他告诉了她三串复杂的密码,拜托她的事情是如果以后他活着,永远不要把密码告诉他。  ……不然他这个黑手党二世祖就得回去继承家业了。  “你想忘了就忘了呗,告诉我干嘛?”

当时秦绝鄙视地说,“把我当保险箱啊?毛病。”

“哦,你不懂,音乐人需要一个开关!”

弗兰迪弹着他的吉他大声说,“我要去实现梦想了!实现过后我音乐的灵魂将在这里永生!亲爱的朋友,我没有东西送给你,只有这些老鼠屎一样的垃圾礼物!”

感情这礼物就是个有朝一日跟他认亲后拿来威胁他的筹码。  秦绝想起来这茬,一阵无语。  算了,这货明明是个神经病,还要每天装六小时的正常人处理家族产业,也挺辛苦的。  她还是善良点。  “要怪就怪末世里的你自己。”

秦绝耸了耸肩。  “真遗憾,为什么我的灵魂还会回来。”

弗兰迪唰唰唰在纸上写了串电话号码扔给她,“我好不容易才自杀成功的!”

“谁知道呢。”

秦绝弹了弹这张小纸片,吹了声口哨,“或许是你太疯了,系统都不想要你当储备粮。”

“哦!”

弗兰迪恍然大悟,狂笑起来,“谢谢你的夸奖!”

他用力拍了拍秦绝的肩膀:“做你的无聊事去吧!朋友!正因为有你这种人的存在,才显得我伟大极了!”

秦绝咔嚓咬碎pocky,嚼了嚼。  “谢了,小疯子。”

她把纸条揉成碎屑,散在桌面上,又拿起自己那杯鸡尾酒跟弗兰迪的酒杯碰出清脆的声音,一饮而尽。  “能再看到你我很开心。”

“快滚吧,你真无聊!”

弗兰迪竖起中指。  秦绝哈哈笑起来,摆了摆手大步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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