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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这回真的是莫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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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变才能修炼,确实有点够无奈的!仔细的打量了一番莫风手中的那一把长剑,姜无痕笑了,很开心,很得意。因为那真的是一把灵器宝剑,且还是一把能够御空载人的宝剑。在那剑柄处,用蓝色的大字清晰的刻画着“秋风”二字。也就是说,这把宝剑叫做秋风剑!“呵呵,你小子真是够意思,死了就死了吧,竟然还送我这么一份大礼,你叫我怎么感谢你好呢?”

看着莫风的尸体,姜无痕真的不知道该说啥好了。要说起来,他现在有几大欠缺,第一就是没有合适的武技和武器,第二就是自身速度不占优,第三就是没有代步工具。现在,莫风的乾坤戒无疑一下子就给他解决了几大难题,姜无痕又怎能不感谢莫风呢?“看你死相难看,我还是替你把噬心虫取出来吧!”

姜无痕再次轻笑了一下,随即取出了一把小刀,直接把莫风的胸膛给划开了,露出了那鲜红的心脏。只一眼,姜无痕的脸色就被吓了一个惨白。因为他看到,就这么一会儿工夫,莫风的心脏就被啃食了一大块,那伤口看起来是那么的触目惊心。更加让姜无痕感到不可思议的是,那噬心虫的繁殖能力简直是惊人,就这么一会儿工夫而已,竟然繁殖出了足足六条幼虫。那幼虫虽不足指甲盖长,但其脸庞嘴角已然峥嵘!“果然是多行不义必自毙,你要不拿这虫子害我,你自己也不会遭此厄难,这叫恶果自食!”

一阵感叹后,姜无痕直接就将那七条噬心虫给收了起来。噬心虫绝非等闲,说不定以后有大用!接下来,姜无痕在地上留下了一个属于天尸神殿的棺材标记,然后迅速离开了客栈。不过,他却没有着急远离这个小镇,因为他也想见识一下那埋藏在天鼎峰底下的宝藏。他是从天鼎峰底下出来的,也就说是,那宝藏很可能是他前身的随葬品。这是属于他自己的东西,必须拿回来。……这个偏僻的小镇叫做来福镇,在其西北方向十几里远,有一座并不算太大的无名小孤山,此时的姜无痕,就躲在这里!这回,他算是把葬天魔棺的功能发掘出来了一点点,他竟然发现,这一副棺材,竟然有疗伤奇效。在服用完丹药之后,他就躺在了棺材里,结果只用了一天一夜的时间,他身上的那些断骨伤口就完全愈合了。又过了两天两夜,他身上所遭受的那些伤痕,居然连一点痕迹都找不到了!这种疗伤功效,简直只能用逆天那形容!在接下来的七天时间里面,姜无痕又仔细的研习了一番那本秋风剑决。这是一本玄级武技,并不算太高深,虽然姜无痕只研习了七天时间,但却已经修到精通阶段了,着实了不起。秋风剑决,剑出如秋风,横扫满地叶。一旦施展起来,那是只见秋风,不见落叶,可谓是飘逸至极。缓缓的收起了宝剑,姜无痕则是望向了来福镇方向。十天了,他也该出去走走了。想必此时的来福镇,一定很热闹吧?“哼哼,太玄门的人,希望你们不要出现在来福镇,不然老子见一个杀一个!”

要说起跟太玄门的恩怨,那就大了去了,可谓是不死不休的地步。要不是因为太玄门的人,他也不会成为天下公敌。太玄门的人,自称道门正宗,到处宣扬要除魔卫道。可是他们所做的事情,往往比魔头更残忍更可恶!换上了一身白色的便衣长袍,姜无痕再度前往了来福镇。他手持一把白色的折扇,不时摇两下,显得是那么的风度翩翩。此时的他,俨然化身成为了一个俊朗公子,又哪里还有一点小叫花子模样啊?正如姜无痕所想的那般,此时的来福镇那是真的很热闹,走在大街上,随处可见各大小宗门的弟子。这些人的到来,使得原本人口稀少的来福镇,变得格外热闹了起来。不觉间,姜无痕再次路过了十天前的那个小酒馆,不经意的望了一眼后,他整个人瞬间就愣住了。因为,他看到了一个人,一个让他忍不住想要发笑的人——莫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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