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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 皇帝与宰相(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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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水无情,稻田多毁,别说吃鱼了,大多人连家都没有。“不可。”

才十四岁的小男生已经有了一米七的身高,细白的肌肤显得眉目极黑,有浓颜系的雏形。“年哥哥,我游泳很厉害的,你就放心吧!”

他还是摇头,水如猛兽,湍急可噬人,有没有鱼不说,能不能活还要看天意,决不能让她去冒险。【可我想吃鱼。】这都快一个月,她一个天天都要吃鱼的妖真的要馋死了。【姐姐,我也想吃。】云微婉低头,漆黑头发梳成的发髻呈螺型,她发量多但软,发带绑不住多余的碎发,显得蓬松又幼态。“好吧,”周弄溪转过目光,然后道:“明日,你随我去见我师长。”

“啊?”

谁要见你师长啊,我要吃鱼:“他家有鱼吗?”

“有。”

“好耶!”

她本想好好打扮一番,却发现这个时代的染布技术根本不行,这也导致很多颜色在染这一步骤上要下很多功夫,然后衣服颜色演变成不同的等级性。礼不下庶人,她现在在周家生活,算寒门,只能穿黑褐色或者白色的衣服。夜里扑到床上一顿捶胸顿足,气不过的云微婉打开系统商场,挑了一件衣服出来。短时间里周弄溪是登不上宰相的,她也不想如此无聊的等下去,晚上去外面的世界玩一玩不好吗?.步月客栈表面上是一家中上等的客栈,实际上是江湖的情报局分店,江湖人可以在此处跟老板买情报,因此生意红火。云微婉见里面人生鼎沸就走进去,因是夜晚夜晚出行她随身带了一把剑,黯蓝色剑柄上是一整块水晶石,剑心镶嵌着一颗指甲盖大小的珍珠,镂空的剑鞘看起来异常华贵。露财是很愚蠢的行为,但是云微婉最是喜欢这种风格,剑如老婆,她就喜欢如此的老婆。随意找个位置坐下,她轻轻开口:“小二,你们店有什么招牌菜?”

江湖人也不是人人都有钱,大部分都是布衣,一为掩盖身份低调行事,二是他们真的没钱。店里来了一个衣着华丽的小姑娘,大家都被吸引去目光,他们都猜她要么有钱有势,要么是顶级实力高手。粗麻衣的驼背青年操着一口浓厚口音殷勤道:“这位客官我们店里有最新鲜的……”“大哥,你看。”

角落里一个异常壮硕的大汉轻声跟旁边人示意,是否要打劫她。黑布包裹的严严实实的小少年,用仅露的眼睛看向那人。剑鞘是银丝所绕,镶嵌的是南珠,剑柄的石头不是什么但应该很值钱,衣服不知是什么面料,不是棉也不是丝绸,腰间的玉佩倒是羊脂白玉,头上的和脖子上的发饰看上去就是好东西。他收回目光,刚要说“好”,纯黑色小蛇从她锁骨处伸出头,不大的脑袋轻蹭过她雪白的耳垂,金瞳里的黑色细如针,直直的与他的目光相撞。它看见他了。云微婉察觉到小蛇的动向,没有转头,当做什么都不知。热喷喷的饭菜端上桌,她拿出自带的筷子:“藏藏,来!”

黑蛇顺着她手臂爬到桌子上,吐出细舌,丝绸手帕垫在它身下,细细撕下的鸡肉一点点喂到它口中。她穿的是雪纺齐胸襦裙,雪白纤细的脖颈上是名贵饰品,裙摆轻薄飘逸,气质淡雅如初开的雏菊。说她是哪家的千金都没人反驳。二楼的窗户打开,一身黑衣的男子摇着折扇,一眼注意到她,兴趣盎然道:“呦?我还从未见过这般漂亮的女子,是何人呐?”

旁边的老板看着惊奇:【这衣料全部由真丝所制,针绣施针均匀,丝丝如发,栩栩如生,富有灵气,怕是当今公主用得起如此啊!】要知道丝巾是外国进口的,本朝内大多会用于遮面,是女孩的贴身物品。穿是很少有人穿的。大多数有钱人都穿丝绸。“抱歉公子,我从未见过这位,不过剑派的剑术多有不同,试一试总会知晓。”

江湖人耳力惊人,老板的话他们都听到清楚,有些人不想多管闲事,有些人却好奇心深重。锦衣女子大刀金马的坐在她旁边,握拳一礼,张口便问:“再下师父江蒙,不知姑娘师父何人?来此有何目的?”

“师父带我上京看花灯,途径此地罢了,并无恶意。”

出门在外没有个靠山是不能行走江湖的,云微婉早就找好措辞。花灯?怪医?女子显然掉进坑里,以为她是怪医的徒弟,施礼告辞。而借用别人名讳的她心里有一些歉意,但她只是出于自保,况且人家一个大佬应该不会计较这些。没想到女子刚走,就有人坐在她坐过的位置,包裹掩饰的人直直的看着她,另一边的壮汉问道:“你真是林大夫的徒弟?”

【啊啊啊!宿主,是他是他宋时泽。】食指拂过黑蛇的脑袋,她在心里道:【我知道,藏藏早就看见他了。】“是啊!”

壮汉冷哼一声,他们四处打听林大夫的消息,就是为了给少主治病,他有没有徒弟他们不清楚吗?瞥见少主的目光,他问:“你可诊得出我家公子得的什么病,我就信你。”

瞅一眼小少年,她道:“不会要在这里看吧,我还在吃饭呢!”

壮汉要吃什么,被他拦下:“我姓方,姑娘可以称呼我方公子,不知姑娘如何称呼?”

“云。”

“云姑娘慢吃,稍后我们在屋里看。”

小二端上来一瓶桂酒,方慕青倒在陶瓷小碗里,举杯道:“某身体抱恙许久,今日偶遇云姑娘,若能痊愈,必有重谢!”

这朝酒一般在十几度左右,属于低度酒,应该不会喝醉吧。云微婉端起酒杯与他一碰,举到嘴边却先浅抿一口,味道醇香,酸甜可口,很像现代中秋节与月饼一起吃的桂花酒。一口饮尽却觉得并不好喝,手掌抵着再一杯道:“酒非好酒,方公子不若常常我的?”

桂酒是当朝最名贵的酒,她竟然说它不是好酒,方慕青挑眉,将碗中酒饮尽,道:“那我可要好好尝尝。”

宋时泽最喜欢的是名叫杜松子酒的烈酒,芳芬诱人的香气,无色透明,味道清新爽口。她不喜欢喝酒,就用它的原料杜松子果,加上荽子、豆蔻、甘草、橙皮等香料制成一款香水,还挺好闻的。“我们也称呼它琴酒,是麰(大麦),黑麦,谷物为原料,他说喝起来醇和温雅,不过我没尝过。”

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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