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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四章 人生哲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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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文痞愣住了,简文痞看着眼前语气古怪的这位老头,在简文痞的心底有一个声音告诉简文痞,“不能答应他!答应了他你就会走上一条不归路!”

但那时候的简文痞有的选么?简文痞没的选,走投无路的人是无所畏惧的,既然未来已经没有希望,那简文痞还不如放手搏一把。“好,”简文痞紧盯着鹰眼的眼睛,“我愿意当一位猎魔人。”

就这样,腼腆的透明少年走上了猎魔人的不归路,从而进化为了人渣少年简文痞。简文痞答应了鹰眼,也拜鹰眼为师傅了,鹰眼是何许人也?清扫网绝对的支柱级别的猎魔人。身为清扫网一哥的徒弟,简文痞自然要经受魔鬼般的训练,在鹰眼的手中,简文痞训练的场地还是老地方,就是简文痞和鹰眼相遇的那个楼顶。虽然每天的训练都生不如死,但简文痞咬牙坚持了下来,因为这是简文痞最后的机会,如果简文痞不能把握住,那简文痞就彻底完了。好在简文痞也还算正争气,顺利的成为了一名合格的猎魔人,开启了自己的猎魔人生涯。成为一名猎魔人后,简文痞家的生活大大改善,不仅简文痞妈妈的医药费不用愁了,简文痞还有很多闲钱去买自己喜欢的东西。自那之后简文痞选择回到了学校,跟简文痞预料的一样,班级上的人差不多都忘了简文痞了,但简文痞用实际行动让他们重新认识了简文痞。当班上的同学都以用MP3和磁带随身听还有小灵通手机为荣的时候,简文痞的口袋中就已经有了连老师都用不起的诺基亚N95。当班上的男同学出去踢球时,高兴的穿上双星球鞋的时候,穿着耐克的简文痞用旁边悄悄经过。每天放学,男同学三五成群的在学校门口偷偷抽烟时,能抽得起十块钱云烟的就已经算是土豪了,但咱们的简文痞不紧不慢的从兜中摸出一盒软包中华,在众人错愕的目光中,简文痞叼着中华默默离开。那时候QQ在同学间很流行,能充的起QQ会员的人没有几个,可简文痞的QQ号七钻全开,还都是年费充值……如果在以前,你问起班上的同学,他们大多会说跟简文痞不是很熟,对简文痞也没有印象。但简文痞英雄回归之后,你再问起,他们就会说简文痞是个很有内涵的人,家庭条件也非常不错,大家都争着抢着和简文痞交朋友。在班长竞选当中,简文痞被大家一致推举为班长。成为班长之后,简文痞在班里的风头更盛了,成天都有一堆人跟在简文痞身后溜须拍马。有人溜须拍马,可大家都是十七八的年轻小伙,当然有人会不服简文痞了,于是乎,有人向简文痞下了战书,说是周五放学后要跟简文痞在操场后面决斗。周五放学后,一大堆小弟跟着简文痞去了操场后面,但跟着简文痞的那些小弟们,看到对方的阵势就吓到了,简文痞这边有二十多人,而对方至少有五十人。对方不仅人手一根甩棍,还有几位染着黄毛的小混混手里拿着片刀。这应该是对面叫来了社会上的闲杂人等,就简文痞的这些小弟们,让他们以多欺少还行,对方一旦是个硬茬子,简文痞的二十多号小弟树倒猕猴散,一个比一个跑得快。对此,简文痞毫不介意,换做以前的简文痞,那简文痞也一定会加入逃兵的行列,但简文痞的简文痞不一样了,现在的简文痞可是清扫网评分为E等的猎魔人,也是“最强之剑”的嫡传弟子。对方喊叫着冲了过来,简文痞在原地巍然不动。最后,拿着一根拖布把子的简文痞,揍翻了那五十多号手持家伙的小混混……一战成名,众多同学意识到,简文痞不仅有钱,还非常能打,大家又都推举简文痞为他们学校的扛把子。一边是班长,一边是扛把子,简文痞可以说在他们学校是黑白通吃。至此,简文痞顿悟了,没有钱,没有权利,没有力量,任何人都会自卑。只有抓住了权利的把柄,你才会挺直腰杆子。事情再往后发展,简文痞就上了大学了,简文痞在大学的故事大家都应该知道了。在这里还有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得说一下,有一次简文痞完成一次任务后,去自己平时训练的楼顶找鹰眼汇报情况。“回来了?”

听到脚步声,鹰眼连头都不用回就知道是谁来了,“任务还顺利么?”

鹰眼坐在楼边,叼着一根烟,静静地看着车水马龙的S市。“今天这头狼人有点狡猾,差点就没干掉他。”

简文痞把沾着血的大夏龙雀甩在一边,顺手从鹰眼的软包红塔山里面抽出一根,点燃,装模作样的抽了两口,坐在了鹰眼的旁边。其实那时候的简文痞是不会抽烟的,简文痞买烟只是单纯的想装逼,因为软包中华对于那些穷学生来说简直就是稀世珍宝。“小简,”鹰眼今天的声音有点低沉。“怎么了?”

简文痞吐出一口青烟,随口答道。“你说人怎么才算是变老呢?”

鹰眼问道。“怎么才算是变老?”

简文痞挑着眉毛看了一眼鹰眼,“话说老爷子你为啥会有这种感慨呢,一个你打二十个我都不成问题,要是你都变老了,那我岂不得是骨灰?”

“我的意思不是这个……”“我懂我懂,”简文痞换上了一副贼眉鼠眼的表情,“师傅您放心,现在有好多小姑娘都喜欢成熟稳重一点的男性,说以师傅您这个造型,还是很有市场的,你大可不必担心!”

面对简文痞的玩笑话,鹰眼没有笑出来,睿智的人给别人讲解问题的时候,通常都会很聪慧,但问题一到了自己身上就糊涂了,正所谓当局者迷旁观者清,鹰眼现在迫切需要一个人来解答他的困惑,“我不知道什么是变老,但我现在确实是很少会战斗了,尤其是与强者的战斗,因为我害怕,我害怕我自信满满的走上战场,结果一个回合就败下阵来,那时我会惊讶的发现,我身体里的力量都流逝了,我会虚弱的连刀都拿不起来,这应该就是变老吧。”

“变老是一个持续性的事情,”简文痞不停地抽着鹰眼的红塔山,“变老是一个心理作用,一个人,到了晚年,看到自己孙子辈的人出生,看到自己的儿女们长大成才,看着自己往日那些老朋友们头发和胡须在一天天变白,在这个过程中他就会变老,他的心理已经接受了自己变老的现实。”

“但要我说,”简文痞撇了鹰眼一眼,鹰眼昨天用棒球棍把简文痞揍翻的场景,简文痞还历历在目,摸着头上被鹰眼用棒球棍揍出的大包,简文痞不满的说道,“你没有家人,杀起魔鬼来比谁都不要命,我个人认为你不会变老。”

“我觉得我也一样,”简文痞顺势仰面朝天躺在了楼顶上,“我认为我也不会变老,我也不能变老,世界还等着我去拯救呢,一个成天在家看孙子的男人是没有力量拯救世界的。”

那时候简文痞还处在中二病阶段,脑子里成天都坐着拯救世界的美梦……“对了,”想到这,简文痞猛地坐了起来,“猎魔人每天都在猎杀魔鬼,咱们是不是真的是在拯救世界?”

“拯救世界……”鹰眼挠挠头,“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确实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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