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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女装大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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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开始为她表演起我拿手的京剧,姑娘家正伤心,肯定不能演像《霸王别姬》这样悲怆的剧,一定要演个风格欢快的,而且必须是单人的。

于是我挑选了梅派的《天女散花》这个剧,而且这是梅兰芳先生创作的剧,梅兰芳先生是当今时代最有名的戏剧大师,即使她不懂戏剧,也必然知道梅兰芳先生的大作。

而且这也是程千云老师第一个教我的第一个作品,而程千云老师也是梅先生的弟子。

当那丫鬟给我化妆时,我看到房间里兼有青衣,花旦的服饰。

而且还不止一两件。

丽莹小姐也喜欢唱戏吗?

不应该啊,虽然清末起女子就可以上台唱戏了,但封建思想残留至今,即使旦角扮演的是女性,也几乎没有女旦,都是男人扮成女人啊。

而且她身为女子应该很少有看戏的机会,接触戏剧应该比较少,接触的少也就不太可能喜欢啊。

我问了问化妆的丫鬟,她告诉我军阀很喜欢看戏,也很喜欢收藏戏剧服饰,所以才会有这么多各式各样的戏剧服。

我竟然傻傻地真的相信了。

化好妆后,我问那丫鬟:“我美吗?”

既然要堂堂正正地为心爱的姑娘演出一次,扮相必须美,像个女人。

千万不能搞得不男不女。

台下我可以用我的力量保护我心爱的人,像个真正的男人。

但在京剧中扮女人就要扮出女人的样子,才能演出旦角真正的美感。

我从不认为这是一个男人娘的表现,为艺术之美,为梦想征程努力的男人从来不娘,唯唯诺诺,贪生怕死之徒才是真正的不男不女。

那丫鬟欢欢喜喜地回答:“美极了,简直比女人还美!都认不出来是您了。”

我就这样在空中挥舞着我彩色的飘带。

脑子里回忆着《天女散花》的词。

可以看到她目不转睛地盯着我,沉浸于我的表演中的眼神,我的心跳开始加速,仿佛小鹿乱撞一般。

我感觉我的脸开始升温。不过还好胭脂够厚,她看不到我已经绯红了的脸。

明明已经把台词烂熟于心的我,看到她的那一刻,大脑里的台词突然一片空白停顿了半天才说出了一句“大鹏负日把神翅展。”

我知道我前面落了很多词,但没有办法,只能顺着这个词继续演下去。

我感觉我的脸好像更红了,我一定不能在心上人面前出丑,我硬着头皮也要演完。

可她似乎看出了我的窘态,竟扑哧一声笑了出来。那笑容当真如百花盛放。

看到她那笑容哪怕把这出戏演砸了也值了。

我情不自禁地朝他微微一笑。

她飞快地躲避我的目光,脸唰地一下红了起来,当真是娇美无限,可爱极了。

看着她红得滴血的脸蛋,我内心不禁窃喜,难道她也心仪我?

难道我不是单相思?

她抬头对我说:“演戏累了吧,要是没准备好吧,就先别演了。

坐下来陪我聊聊天吧。

刚才我心情不好,可能没理你,你不要生气。你不是问我发生了什么吗,你先去屋里卸卸妆,换身便装。

我哥哥身量和你差不多,他的衣服你都可以穿。

他现在不在家,而且我是他妹妹,有我在,穿他的衣服也不要紧的。

长袍,马褂,中山装,西装,想穿什么你随便穿。

别穿那身破破烂烂的校服了,那校服我会让管家缝补的。

虽说不能穿得过于阔绰,但也要干干净净,整洁才有个读书人该有的精气神。

要是饿了,锅里还有饭。你去吃饭,我在这里等你。”

太好了,我心爱的姑娘终于愿意向我吐露心声了。

我赶紧跑进屋里卸了妆。

我换了一身衣服。

因为我一直很敬佩孙先生,也很喜欢他的思想,于是就换了一身中山装。

坐在门口与她聊天。我本以为会是个愉快的聊天,没想到她的第一句话几乎让我气得喘不过来气。

她说:“我的未婚夫死了,而我就必须嫁给死人,也就是阴婚,冥婚。而我的命运注定也是死亡。”

她说完后无奈地叹了口气。

我几乎发泄心中所有的怒火说到:“简直是罔顾人伦!人都死了,还嫁什么嫁!你必须拒绝,嫁过去了,你就必须和那死人葬在一起啊!”

可她的回应只是无可奈何地摇了摇头。

我试图从我激动的情绪中缓和过来,理性地分析这件事。

可是一想到心爱的姑娘要去赴死,怎么冷静的下来啊。

如果她不喜欢我,要嫁给自己心爱的人。

虽然我也会吃醋,但也会在心底默默地祝福她。

但她要嫁给死人我坚决忍不了!

我试图使出我浑身解数让自己冷静下来,想想解决问题的方法。

想想她也是身不由己。

阴婚在现在非常流行,特别是在她们这种富贵人家。

如果未婚夫妻有一方早殇,如果是富贵人家逃脱不了冥婚的命运。像我们这种穷人也办不起阴婚。

说到底还是封建迷信思想在作怪。

虽然孙中山先生建立民国后推翻了帝制,但封建制度,封建思想仍然存在。

封建迷信思想正在把我的心上人推入死亡的地狱。

那些该死的思想迂腐的民众口口声声以他们疼爱自家死去的孩子的名义,为他们死去的孩子完婚。

所谓阴婚,不过是父母认为不给他们死去的孩子完婚,他们的鬼魂就会作怪,使家宅不安,所以一定要给他们举行个冥婚,把他们并骨合葬,以免男女双方家庭出现孤坟,影响后代的昌盛。

什么关爱孩子,我看就是葬送了一个活生生的人的一生!

我噙着眼泪,声音几乎沙哑着对她说:“和我走吧,这婚我们不结了。好好地活着比什么都重要。

我知道你也不想嫁。

到时候你就逃婚。

你要是逃不了,我可以协助你,我是土匪,一般人是打不过我并且畏惧的。”

可她不但没有回应我,身体还不停地冒冷汗颤抖。嘴里不停地嘟囔着:“我不想死,放了我吧。”

那楚楚可怜的模样看了当真让人心疼。

但在她嘟哝了有10分钟以后。她渐渐地冷静了下来。我从她的眼神里看出了屈服。

“我认命了,我不能和你走,你不是我丈夫。我一个军阀女儿如果随随便便跟一个大男人走了。

你是想让我被舆论骂死吗。如果真是这样的话,那还不如死了算了!”

“那我就成为你的丈夫!”

那时的我头脑一热就说吐出了这九个字。

当我说出口后,才发现我已经冒犯到一个姑娘家了。

于是头也不回地疯狂往家中跑去,以掩饰我的尴尬。

但我怎么也说不出这些都是骗你的,这些都是开玩笑的这些话语。

虽说是头脑一热,不过也确实是我的心里话。

也许她被我吓到了吧,也许她该讨厌我了吧。

但我只想救她,我已经下定决心了,这婚我绝对不会让她结成,她若不愿逃婚,我就是去劫花轿也要把人救回来。

她一个姑娘家,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大小姐,难道还能反抗的过我吗?

倘若真能把她从虎口中救出,我就和她一起写作,出书。

反对封建迷信,挽救国人的思想,只有真正挽救了国人的思想,才能避免这样的悲剧再次发生在我心爱的姑娘身上,才能拯救千千万万个受到封建思想毒害的中国人民。

正当我出了家门走在大道上思索如何劫花轿以及拯救深受封建思想毒害的中国人民时,不经意间我路过了刑场,那里一位刽子手正在行刑,令我奇怪的是,周围围观的民众们几乎手里都拿着一个馒头,并且都挤着想离那犯人近些,再近些。

我好奇地停了下来,想看看这些民众拿着馒头到底想干什么?

就在我等到刽子手的刀挥落下来的那一刻。

我看到一群疯狗似的民众拼命地朝那人头挤去。

民众把他们的馒头沾上人血。

边沾血还边神神叨叨地说:“我的孩子有救了,这人血馒头定能治好我孩子的痨病。”

痨病最重要的是清肺,还有中药与西药并用。

人血馒头怎么可能治好痨病。

洋务运动试图改变技术,戊戌变法试图改变制度,辛亥革命推翻了帝制建立了新的民国。

可是建立了民国又如何呢?

我们还是这么落后,民众还是这么迂腐。

而根源在于民众的思想。

所以我决定如果能顺利救出金小姐,我就和她一起创作《新思想》这本书。

如果救不出的话。

不对!

我肯定能救出她!

没有如果!

我觉得像她这样有觉悟的女性肯定可以明白我的良苦用心,愿意参与到《新思想》的创作中。

而这些老百姓不懂痨病的真正治疗方法,也是因为没有足够的知识。

冥婚也应该是同样的道理。所以我想要拿出一笔钱发展教育。

可是思来想去我没钱啊。

还拯救老百姓呢,拯救国民呢,先拯救拯救我自己吧。

只有我自己拥有了足够的财力,才能有资格去拯救国民,以及有资格成为我心爱的人的丈夫。

看看我背上的大刀,那是我当土匪时经常用到的。

以前看到这把大刀时,我觉得它就是我的救命稻草,有了它,我才有钱上学。

可我现在再看这把大刀,再想想我当土匪的日子。

如果我继续用这把大刀过土匪的日子,她会讨厌我吧;要是让人知道她的丈夫是个土匪,她会被人看不起吧;

她那么善良愿意救我一个穷苦百姓,肯定不愿意看到我祸害百姓的样子吧;

她想把她的钱用来帮助更多的人,而我却在祸害更多的人,她会恨我吧;

自己想要帮助百姓,却做着伤害百姓的行为,我当真是可笑啊!我扔掉了我手中的大刀,从今往后,为了她,为了国,我绝不把自己的幸福凌驾于别人的痛苦之上。

丢掉这把大刀意味着告别土匪人生。

虽说世态炎凉,但天下之大,我一定可以找到一条挣钱的正路。但我突然想到了一个正事,这把大刀我还不能丢,于是重新捡起了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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