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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4章:授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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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全村人刚刚把蝗虫给灭了,里正当然不会说那种打击村民们的话。他轻咳两声,提高声音大声道:“今天我们村的村民都很团结,大家齐心协力的把蝗虫给灭了。这是我们水乡村头一次战胜了蝗虫,现在蝗虫死的已经死掉,没死的也已经逃走了,估计今年是不会再来我们水乡村了。大家再坚持一阵子,咱们地里面的庄稼就可以收割了,到时候就不用担心了,辛苦了那么久,大家收了粮食再好好的饱吃一顿。”

说道吃的,大家都开心的笑了起来。听完里正的话,大家都各自散去。夏轩宇可没做过这么辛苦的力气活,整个人累瘫了,坐在田埂上一动也不想动。他刚才没有参与熏蝗虫,而是拿着一块旧床单,在稻田里面扑杀蝗虫。满田奔跑,他把自己扑杀到的蝗虫,粗略的统计了一下,估计也有两三千只。这个数字让他很有成就感,这个收获是读书这么多年,从没体会过的。他已经很累,要不是这么累的话,他还想跑回夏家村去看一看,也不知道夏家村,现在情况怎么样了?不知道家里到底有没有蝗虫,如果有,有没有把蝗虫全都给灭了?刘春花虽然怀孕了,她今天也参与了灭蝗虫行动。她帮搬草药出来,她怕闻到那些气味会对肚子里面的孩子不利,就用棉布捂着鼻子投放草药去燃烧。对比去扑杀蝗虫的男人,她觉得干的这活儿并不是很累,所以他除了满头大汗没有其他人那么狼狈。她听村长说完话之后,就回家了,自己清洗了一下,然后就忙着做饭。她知道,一家子人今天为了杀蝗虫灭蝗虫,都累得够呛的。刘春花自作主张的焖了一锅饭,然后还拿蘑菇炖了一锅野鸡汤,又爆炒了一锅兔肉,弄得满屋子都闻到肉香味。李二柱今天也跟着三个表哥去扑蝗虫,肉香味实在是太好闻了,他累得根本就不想动,只想吃。他有气无力的开口:“姨母,我能不能吃完饭再洗澡。”

“不行,你身上面有一股怪怪的药味,你得从头到脚洗干净,把衣服换了才能吃饭。”

夏青青沉声道。李二柱听着姑姑的话,也不敢逆他的意。只好点头应了下来,回房拿衣服去洗澡。一家子人,全都换洗干净之后,这才开始吃饭。李二柱喝了一碗鸡汤,忍不住夸道:“表嫂,你的厨艺真是越来越好了,这鸡汤真好喝。“这兔肉也很香,我很喜欢吃了。”

王三毛吃得满嘴流油的附和说。“三毛表哥,你说的这还不是废话,谁不喜欢吃肉。”

李二笑嘻嘻的说。“呵呵,我不知道到底是谁,说要杀大黑小黑的时候还想哭鼻子呢!”

刘春花故意打趣道。李二柱把碗里面的那一块鸡肉吞了下去,这才不徐不疾的开口:“我以前都没吃过鸡肉,哪里知道鸡肉这么好吃,如果知道鸡肉这么好吃,早就让你把大黑小黑都给杀了。”

刘春花继续打趣道,“那等我们把家里面这些野鸡,野兔都吃了之后,就把你的大黑小黑都给杀了吧。”

李二柱听到刘春花这样子一说,心咯噔的就往下沉,他可不敢再接这个话。不管怎么说,大黑、小黑他已经养了这么长的一段时间,早就已经养出感情来了,他哪里舍得把他们俩都给杀来吃。好在这时夏轩宇接过了话:“大毛媳妇的厨艺的确是很好,比我们德林书院的食堂做出来的饭菜还要香很多。”

刘春花听到夏轩宇这样子,倒是有些不好意思了。她红着一张脸道:“表哥,你这话夸大了说,用不着故意哄我开心。”

“我们读书人从来不说诳语。”

夏轩宇一正一本正经道:“我虽然没有进过镇上面那些大酒楼吃饭,可平时路过那些大酒楼的时候,闻到的那肉的味道可没有你煮的这么香。”

刘春花一听,脸更红了,看了一眼夏青青,笑道:“我能够做得这么好吃,都是娘教得好。”

夏青青听到刘春花这样子说,赶紧开口:“大毛媳妇,我看你对厨艺挺有天赋的。做出来的饭菜比我做的更好吃,味道更香。我看等我们以后赚了银子之后,就在镇上面开一个大酒楼,让你来做大厨。”

青青觉得自己挺会吃的,对于吃食方面的东西,她会说出来那些饭菜怎么做,因为她在现代还没穿越的时候见过很多知识。再加上夏青青本身,就不喜欢进厨房里面做好吃的。所以她从来不会去研究怎么样做才变让那些食物变得更好吃。是刘春花好像对这方面很有天赋,每次她说让她怎么做,她都会做出一些,让她觉得很好吃的食物来。她甚至能够举一反三,优化她说的那些做菜的步骤,不管是她煲的汤,还是做的菜,都是香喷喷的。她做出来的菜,要不是因为调料少了,那味道简直就可以跟现代的五星级大酒店的大厨有得拼。夏青青为了那些食物好吃一些,她在吊坠头超市里,还是忍不住面偷偷买了一些调料,虽然数量不多,但是有了这些调料,做出来的东西的确好吃很多。可她不敢拿多,怕被他们,很难解释。给他拿出来调料还是少了一些,却也不敢拿多她明里暗里拿出来的那些调料,还是缺了一些,但也不敢再拿出来太多了。吃饱晚饭之后,夏轩宇带着几个小子,准备去祠堂上课。当他们去到祠堂的时候,这才发现,村里面的那些孩子早早的就来了,他们都换上了干净的衣服,手和脸都洗得干净,鼻涕眼屎什么的倒也没见有,应该是在来这里之前,就已经被家里人给收拾的很干净,在所有学习的人当中,年纪最大的就算王大毛,他今年已经十八岁,年龄只是比夏轩宇小了三个月,可他也是王家的大孙子。在学习的队伍中也有一个年纪很小的小孩,大约只有五岁。瘦瘦小小的。那是村长的小孙子。虽然孩子们的年龄不一样大,可他们都是不认识字,也不会算数数。所以教他们学习的区别并没有什么,其实真正认字比较多又会算数的,就应该算是王二毛跟王铁旺这两人,李二柱这孩子学都比较快。夏轩宇看了看,坐在饲堂里面等他授课的人。那在心里面盘算着,先教一两个晚上之后,摸一下他们的底,看哪些是孩子比较聪明,记忆比较好一点的可以让他们跟着王二毛和李二柱一起听自己授课。接受能力差一些的分另外一个班,他准备分这两班来教,这样子的话想学的比较容易学一些。夏轩宇在教他们认字的时候,里正也在外面看了看孩子们学习的状况。对于夏轩宇授课的方式,他挺满意的,他觉得现在水乡村也有学堂了,这是好事,只是不知道夏轩宇会留在这里多久,但愿他能够留在这里的时间长一些,让孩子们多学一些知识。他看完夏轩宇授课之后,直接就往夏青青家里面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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