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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不喜欢下雨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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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帮他拿好花,因为他要去见他的姑娘,已经同父母说好要娶回家的姑娘,还没有过门就忍不住叫老婆的姑娘。在遇到刘洋之前,姑娘是不喜欢下雨天的。这样的天气可能会让别人心情愉悦,抱本书卧沙发里读一下午,丰富精神世界的同时感受闲暇时光,好使神情愉悦。但姑娘不同,只要天上神仙不如意端起浇花的水盆往人间泼时,就恨不得在每一处需要经过的地方安上花洒,方便随时随地洗去身上那股说不上来的黏糊,以此保持干净。当然,这干净指的是身体而非精神,也由此可见,姑娘有洁癖。如果说,姑娘是个恨不得有种能让世界上所有灰尘消失干净超能力的中二少女,那刘洋就一定是与之截然相反,想让世界上所有人都活泼好动,小到上树掏鸟窝,下河抓小鱼,大到徒手翻越喜马拉雅,无氧潜入阿拉斯加的有病青年。这样奇怪人设撞在一起产生的化学反应简直能让所有人为之震惊,拍手叫绝到把人手拍烂都只会惭愧自己能力表达太弱,直恨不能原地放烟花,好遮盖一下这俩二逼发出的刺得人眼生疼的光。好吧,我承认,上列描述有夸张手法的运用,但关于中二少女与有病青年的标签,绝对是最符合这俩人的描述。那为什么说姑娘在遇到刘洋之前不喜欢下雨天,是遇到之后才喜欢上的,还是某种契机被姑娘误会,难不成真有人拥有让人变换喜好的超能力?这些个问题的答案,我只能给不确定,不过姑娘却是实实在在遇到刘洋之后简直恨不得爱上下雨天。万事万物的相遇都是上天的安排,也是赶巧,姑娘遇到程斐,就是在她最讨厌的下雨天。姑娘是个爱干净的,也是个经常没脑子的,她厌恶下雨却经常忘带雨伞,好巧不巧,上完专业课的那天下午刚出教学楼不远,天上就稀稀拉飘了几滴水。姑娘感觉不妙,撒腿就往旁边的小卖部跑,赶在落大雨之前在小卖部门口占领一席之地,紧挨着门口。她看着天逐渐灰蒙蒙,手捏着项链上自带的彩虹吊坠,心里默默从零开始数,没到三十,轰隆隆,天边传来震响,下一秒,豆大的雨倾盆而下。姑娘呼口气,松了吊坠低头抚平身上跑皱的棉布裙,她暗喜,庆幸自己跑得快,虽然在三十多度的天站在小卖部门口躲雨身上会黏糊,却也好歹是不用淋成落汤鸡,避免了感冒发烧的风险。刘洋,就是这时出现的。他虽然也是小说里的男主,但不同于其他身穿白衬衫,撑把黑伞闪亮登场,好完成英雄救美戏码的白马王子,只穿了T恤和牛仔裤的刘洋显然过于普通,甚至与自己女主角第一次见面,就弄湿了人家的棉布裙,让姑娘回家好一顿洗,差点儿把棉布裙扔了,后又一想自己花钱买的,便不舍得了。于是,身边突然冒出个从雨里奔过来的男生时,姑娘被吓了一跳,抬头看一眼男生的脸,具体长相没记住,只看到这人头上脸上全是水,喂哒噗哒直往下滴,再低头,自己身上的棉布裙染上些泥土的褐色,露在外面的小腿肚上也被溅了不少,而罪魁祸首,就站在旁边。姑娘生气,瞪着男生换来一句对不起和一瓶乌龙茶,以及,被人强行塞进怀里,写着对方微信联系方式的纸条。这东西不是她想要的,着实是被那人硬塞给的,拒绝不了。真的。晚上,姑娘洗完澡躺床上,瞥向书桌时才想起来自己忘了什么事,又爬起来拿了那张被揉成一团的纸,缩进被窝里。她按着纸上的号码输入,蹦出来的是个有着可爱猫猫头像的,微信名称是刘洋。“刘洋?”

姑娘念着那人的名称。添加了联系人。这回,不是姑娘矫情,一口咬定对方就是在等她,对方秒速添加,附带的还有一句对不起。【没关系,方便说一下名字吗?我备注一下。】他回【微信名称就是】哦,原来这人,就叫刘洋。【你很喜欢下雨吗?】她问的莫名其妙。【我倒是挺喜欢小卖部。】他答的对不上所问。那晚的聊天,程斐从不停地道歉到后来问东问西,把从未谈过恋爱的姑娘哄的团医转,关手机睡觉前还答应了对方的约饭。于是乎,在那一晚,姑娘似乎是动了凡心,就算对方是个会在自己最讨厌的雨中来回奔跑,会弄脏自己棉布裙,会强行塞给自己联系方式,会破坏自己坚持早睡习惯的有病青年。这世上似乎所有人都会讨厌某种东西,又会在未来的某一瞬间喜欢上,好的,我说的是似乎并非全部,这恰恰不算是以偏概全,但姑娘莫名其妙地成为了这千万个似乎的其中之一。有洁癖的中二少女和答非所问喜欢小卖部的有病青年,两手一拍凑成一对,接下来无论去哪都有人作伴。姑娘会在热的时候撑一把伞坐在树荫下等待奔跑在篮球场上的刘洋,秋天一起逛公园,刘洋拿着刚从学摄影的亲姐姐那骗来的相机对着姑娘疯狂按快门,最后多达几百张,数量挺吓人,就是没几张出片的。冬天南方少雪,姑娘拿了两张飞机票站在他家门口等着刘洋光速收拾行李,牵着小手去东北,结果被冻成傻狗。春日万物盎然,程斐躺在姑娘的腿上晒太阳,微微小风呼呼呼,睡的直打呼。入夏,四季转了一轮,俩人坐在傍晚的江边回想去年那场雨,张嘴都是万分感谢,不然也遇不到彼此,也不会成为朋友圈公敌,因为他们常常撒狗粮,惹得一种看客直呼虐狗不偿命,张嘴就是我要吃红烧肉,最大份的那种。不过,这年的夏天不太平。某天,S市傍晚的新闻上多了一条新闻,警示各位市民不要晚上单独走夜路,小心不定时出现的杀人犯。这新闻有源头。半个月前,S市市公安局接到群众报警,在北边一条没有监控的小巷里发现一具女性尸体,死者年龄23,正直貌美之际却惨遭毒害,被人染了身后杀害。也因没有监控,凶手至今下落不明。正巧这两天是姑娘与刘洋的一周年纪念日,还没出门,姑娘便接到了男友的电话。“我等下就过去接你。”

刘洋说:“我没到之前,你一定不要出门。”

姑娘估摸着男友是被新闻吓到了,安抚几句之后答应对方一定不出门,没成想这边刚挂了电话,远处便传来一声轰隆,雨落在几秒之后,雨势之大同他相见时一般。她站在阳台上往下看,路面上没带伞的人们四处逃窜,像极了被上帝抛弃在人间的可怜虫。而她,与之前,少了黏腻感,只觉这雨下的正时机,勾着回忆。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她不再厌恶下雨天,反而越来越喜欢,将此当作与刘洋相识的契机。而后认同了年少时在网上看到的一句话,“当你喜欢上一个人时,是会爱屋及乌的。”

姑娘坐在阳台上等待着,带着笑。刘洋打电话过来告诫她不要出门的时候是五点半,电话铃再响起时,是四十多分钟以后,同样的号码却换了个人,那人说:“你好,请问是程斐的老婆吗?请您来一趟市公安局。”

市公安局。这四个字敲着姑娘的神经,轰的一下就炸了,完全没注意到对方说的称谓。姑娘挂了电话撒腿就往外跑,等跑到楼下,感觉脸上一阵凉才想起自己没拿伞,甚至连鞋子都忘了穿,赤脚站在路边,成了她口中被上帝抛弃在人间的可怜虫。她没想着拐上去穿戴整齐,拿着手机不停祈祷叫的车快点儿,再快点儿等坐在车上时,姑娘呼得冷静了,眼神无聚焦处,泪水啪嗒啪嗒往下掉,司机看不下去递过来一条手帕,她没接,从倒车镜对上司机的眼睛说了声谢谢。她其实希望电话是个意外,但当真的看到刘洋尸体的时候,姑娘心一下就凉了。“见义勇为,据被救的女孩说,他可能听到了自己的呼救,过来把人挡到身后,但没想到对方身上带刀,程斐被刺七刀,刀刀命中要害,当场身亡。”

女警向姑娘说明了情况,顿了一下,由衷敬佩,“他是个英雄。”

他是个英雄。生怕自己女友遇害不舍得让她单独出门,同时在别的女孩呼救时勇敢施救的英雄。其实程刘洋人的时候没想那么多,只是害怕自己的不勇敢在某一天转到他的姑娘身上,他怕到那个时候,没有人会站出来保护他的姑娘。刘洋是个英雄,姑娘同样也是个有骨气的。在公安局处理事情的时候没哭,联系刘洋父母时没哭,等一切都沉淀下来的时候姑娘也没哭。最后,姑娘问女警,像是恳求,“我可以见见那个女孩吗?”

那人也是被吓到了,做完笔录被警察安排在另一间办公室,姑娘走进去的时候,女孩正在哭,旁边半蹲着与她年龄相仿的男生,不断地小声安抚或是伸手擦泪。“你好。”

姑娘想要显得温和些,笑了又笑发现自己实在是笑不出来。女孩看到她就唰的站了起来,直愣愣地跪在姑娘面前,拉着她的手,“对不起,对不起,谢谢,真的谢谢,真的很对不起。”

谢谢,对不起.…...真的真的….…这两句话被女孩来回说着,说到最后姑娘也没听进去,半蹲下去一把抱住女孩,紧紧地,紧绷了许久的神经顷刻间得到释放。姑娘崩溃,攒了半天的悲伤换得嚎啕大哭,彻彻底底哭了一场。从市公安局走出来的时候,姑娘怀里多了一束包装好却沾有鲜血的绿桔梗,是那女孩给的。她说:“他告诉我,要帮他拿好花。”

他说帮他拿好花,因为他要去见他的姑娘,已经同父母说好要娶回家的姑娘,还没有过门就忍不住叫老婆的姑娘。他的,好姑娘。2019年夏。刘洋救一女孩换得一木盒,永住S市那座山的半腰,姑娘得一绿桔梗,终生不嫁。姑娘,再不喜欢下雨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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