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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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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腊作家埃庇卡摩斯告诉世人:聪明人须在事前聪明,而不是事后聪明。可惜,再聪明的男人,遇到了女人,都会或多或少地变笨。或者准确点来说,不是他变笨,而是女人比他更聪明。叶云看着房间门口一脸尴尬笑容的田姨,立即明白了那狐狸坯子的鬼把戏,可惜迟了。母亲曾告诉他:男人的谎言可以欺骗女人一夜,女人的谎言可以欺骗男人一生。现在想想,确实如此。田姨听着女儿的恶人先告状,尴尬得都抠出了两间地下室了,只好强颜欢笑着,跟叶云打了个招呼,嗫嚅道:“我……我是来叫你们去买点菜的。”

苏湄却不依不饶着,挽着田姨的手臂,眸子含笑,唯恐天下不乱道:“妈,还是进来坐坐吧。”

“不了,不了。”

田姨连连摆手,冠冕堂皇道,“我呀刚把店里的东西收拾干净,一会儿就要到饭市了,我还得忙去。厨房的菜不多,估计只够供应那些学生的。湄湄,你跟小七去菜市场买点,我们晚上吃,买点豆腐、猪肉、青菜,哦,对了,如果虾要是新鲜的话,就买一斤,记住,要尽量挑些活的。”

苏湄抱着田姨的肩膀,撒娇道:“行了行了,我知道了,还当我是三岁小孩呢。”

田姨一戳她额头,瞪了眼自己女儿,嗔怪道:“还不快换衣服?”

苏湄摇摇头,向她使使眼色,示意房间里还有个死乞白赖的雄性动物存在。叶云当然瞧见了她的暗举,脸皮再厚也不敢久呆,立马挺身下床,挠挠头,强装镇定道:“我到院子里等你。”

一溜烟,不见人影,路过田姨身旁的时候,更没敢抬头,像个犯了死罪的刑犯。唉,没办法,谁叫自己刚才那么大声叫了“她妈的”、“她奶奶的”经典国骂?那真是丢人敲门找妈妈——丢人到家了。瞧着叶云离去走远,田姨扯了扯苏湄的衣袖,悄声问道:“你们刚才吵架了?”

“谁跟他吵架?他自己在发泄罢了。”

苏湄小手负在身后,哼着小调,回房换衣服。“发泄?嗯,估计是被刚才那几个地痞流氓给气的。”

田姨还在原地自言自语琢磨着,回头,远远望了眼在院子里赏着青葡萄的叶云,眼神有些异样,轻声自语道,“这小伙子从表面看倒也文雅,咋一开口净是些骂街话?太不文明了。”

————————午后,骄阳暗淡,丹青巷却显得热闹。邻里街坊住了几十年,感情笃深,不少妇人拿着青菜,在门前小沟一边洗着一边攀谈。一条由青石板铺成的小路,狭窄的巷弄幽幽通往远端,行走其中,有种沧桑败落感。叶云却很享受这种许久不曾遇到的清净,双眉舒展,始终以一种匀速的姿态恬淡前行。走在他前面几步之遥的苏湄心情似乎也不错,哼着轻快小调,步履轻盈柔桡。小巷最深处,是一座裂纹斑驳的小房子,门上的年画残旧,门口有两个滑溜溜的石凳。苏湄俯身到小房子的墙角,捻下一些冰冷青苔,将它堵在旁边的蚁洞上,媚笑如狐。“讨厌蚂蚁?”

叶云一直静静看着她的举动,有些好奇。“当然。”

苏湄起身,从包里掏出一张湿纸巾,轻轻擦拭着占有泥土的纤纤玉手。“为什么?”

叶云皱皱眉头,佛家常告诫众生:蝼蚁尚且偷生,这小生命应值得敬重。“这小东西,这么爱吃甜的,腰还这么细,气死我了。”

苏湄说了句让人崩溃的话。叶云愣了下,忍俊不禁,轻轻一笑,像远处房子烟囱飘起的几缕炊烟,诗意飘渺。苏湄呆呆注视着,好几秒才意识到自己的失礼,慌乱地捋了捋并不乱的秀发,走去。叶云没有说什么,望了眼那个被堵住的蚁洞,已经探头探脑地爬出了几只可怜的蚂蚁。走到小巷尽头,以为这就到了死路,可拐了几个暗藏玄妙的弯道后,却原来别有洞天。这是一条仅仅能容下两辆小车并排而行的旧墟街,一二百米长,沿街破败不堪的老骑楼老店铺零落而立,路边摆满了各种小摊小档,商品琳琅满目,大都是一些低档次的电器手表、布匹衣料、柴米油盐、时尚装饰。还有不少的郊区乡民早早赶来,抢个好地段,摆卖自家种养的鸡、鸭、蔬菜、水果等农副产品,帮补家计。街道上挤满了各式各样的人,男的、女的、老的、少的,扶着老人的,抱着婴儿的。人来人往,熙熙攘攘,吆喝叫卖声、讨价还价声、偶尔几句争吵声络绎不绝。街的一侧,是那条贯穿整个古城区的小河,河水清澈,几张淘沙竹排泛舟其上。风柔柔吹着,小吃摊飘出诱人的香气,人群愉悦漫步的笑脸,牵动古城跳动的脉搏。人们彼此打量着,彼此微笑着,大多数都互相相识,只有两个人,在这里是完全陌生。叶云悠悠然溜达,心里暗暗算了算,从丹青巷到这里,步行,大概需要二十分钟。不远,距离适中。古城区虽然也有不少现代化高楼,却还是以古代建筑为主,犹以丹青巷这一带为甚。各个朝代的特色相映成趣,在这里居住,还能体会到很久以前农历开墟赶集的趣味。“这里每天都这么热闹妈?”

叶云走马观花,问了声走在身旁哼着小调的苏湄。“不是的,今天恰巧是墟日,所以才这么多人。”

苏湄轻摇螓首,小手负在身后。“墟日?”

叶云闻所未闻。“就是赶集的日子,在这一天,许多临时小商贩都会过来摆摊,招揽顾客,而且日期都是固定的,每月逢农历二五八开墟。这个日子的由来,要回溯至遥远的改革开放初期,当时市场上的业务还是主要由乡镇所属供销社主宰,但已经有些颇具商业头脑的小商小贩敢于试水了,就挑选固定的日期来这里,慢慢地,就演变成了一种习俗。”

苏湄柔声慢道,纤指轻轻推了推那副古板的黑框眼镜。“你经常走路来这里?”

叶云静静听完,想了想,又问了这句。“以前是,在昊天上班后,就没来过了。”

苏湄显得很怀念此处,美眸四处望着。“难怪你抄近道的时候,轻车熟路。”

叶云轻轻一笑,又想起了她逗蚂蚁的有趣情景。“笑什么?”

苏湄瞧着他的笑容有些不同寻常,心里有些纳闷。“没什么,只是想起了一件很有趣的事情。”

叶云收回笑容,柔声道。“能讲不?”

苏湄背着身往前走,看着他,恰好迎上西边颓废的阳光,细眯起了眼睛。“不能。”

叶云直截了当。“不讲拉倒。”

苏湄回过身去,又哼起了轻快小调,小手随意地一起一落。叶云笑笑,没有尝试说些什么,慵懒跟在她身后,望着人们的笑容,闻着人们的呼吸。他不知道这条街的名字,既没有询问,也绝不关心,因为他的兴趣并不在这条街上。他的兴趣就在这些人的身上,鲜活的生命,那是最不可复制的美妙风景。周围川流不息的行人也在看着有些鹤立鸡群的一男一女,心里揣测着这两人的关系。苏湄却毫不在乎旁人的异样目光,兴致颇高,不时拿起一件小商品,询问着价钱。“苏湄。”

叶云忽然轻轻喊了声。“嗯?”

苏湄在前两步,听见他的声音突然温柔起来,觉得奇怪,停步,回头,凝望。“爱情使人忘记时间,而时间,也往往使人忘记爱情。”

叶云温柔道,那抹微笑醉人。在颓然的午后,在喧闹的街头,在拥挤的人潮,苏湄只听见那把摄人心魄的清越嗓音。她竟哭了,泪水慢慢在眼眶内积聚,越积越多,那张飘逸清隽的脸庞早已模糊不清。她绝不是多愁善感的人,更不喜欢伤春悲秋,在她眼中,只有那些吃饱了撑着的闲人,或者郁郁不得志的逸士才喜欢这样徒劳无益。不管心里有多少委屈,有多少哀伤,她从来不说,那只能在荒芜人烟之地发泄,午夜梦回,自己爱怎么回味就怎么回味。但人前人后,她总是能装出什么都没有发生过的样子,她一直以为,人都是这般活下来的。可这个年轻人总是能抓住她心中最柔软的弱点,不偏不倚,一击即中。她不说,并不代表叶云不知道她内心的那种苦楚,那种与这个世界隔阂的寂寞。她深深爱了那个男人整整十年,十年的感情,很长,很漫长,能真正放下吗?十年,是一个轮回。一如新华夏国令人难以忘却、难以磨灭、难以释怀的那十年。如果十年的记忆真的那么容易放下的话,就不会有那么多作家写伤痕文学了。“你的心里有一面墙,只要推开,就能看见天堂。”

叶云不知为什么突然说起这些。苏湄垂下头,遮挡住面容,一滴清泪从她下巴尖流下,接着,第二滴,第三滴……叶云递来一张洁白纸巾,她默默接过,没有摘下黑框眼镜,轻轻擦拭着脸庞泪痕。纸巾完全湿透,她依旧没有抬头,穿过来来往往的人群,走到了河边,景致消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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