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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四章 漠北之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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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时间奔向了绿色封包,唯有寥寥几个,在犹豫之后,也选择了随波逐流。眼前的一幕让李成元暗生得意,他之所以肯舍去一部分利益,就是要把这些人控制住,防止他们中途跑路,把酒馆里酒水和茶叶的秘密外泄,光靠一纸契约很难起到约束效果,说反悔就反悔。如果说利益最能打动人心,那么稍胜一筹的,就是长远的利益,只要舍得给,这法子百试百灵。甚至不用明说哪边更划算,他们会自动的做出选择。依次领到了各自的红利,伙计们连连称谢,接着回到各自的座位上享用美食,席间推杯换盏,气氛融洽至极。谁说画大饼不能充饥,只看画的好不好,水平决定结果日子一晃,过了春节就是正月十五上元节,长安城里张灯结彩,又兴起了一波节日热潮。与宋朝才兴起的中秋不同,上元节又叫元夕节,从魏晋南北朝时期便有了雏形,兴起于隋唐两朝,节日氛围格外隆重。并且,唐朝佛教兴盛,民间百姓有了燃灯供佛的习俗,今晚的街上必然是灯火璀璨的不夜天。火树银花合,星桥铁锁开。暗尘随马去,明月逐人来。游伎皆秾李,行歌尽落梅。金吾不禁夜,玉漏莫相催后世宰相苏味道的的这首《正月十五夜》,倒是把盛唐时期的上元节描写出了几分味道。可惜,今年的上元节,李成元是无法亲眼目睹,玩个尽兴了,他已经做好了一切准备,即日准备起程,前往漠北。目的很简单,卖酒,赚他个痛快,顺便欣赏一下草原上的风光。所谓,世界那么大,我想去看看,玄奘为了取经奔赴西域,他一个新时代的大好青年,总在长安趴着算怎么回事?为了这一天,李成元做足了准备,将近月囤下的酒全部装上车,整整一千二百坛。有些事赶早不赶晚,如果等开春再走,等到了地方,草原上最冷的时节也快结束了,那么烈酒保暖驱寒的功效也大打折扣,突厥人未必会买账。出发前,担心东家出意外,酒馆的伙计个个跑来劝阻,他们不知道李成元怎么想的,漠北是中原人能去的地方吗?从大唐建国开始,突厥的骚扰不断,双方积怨颇深,怎是三言两语说的清楚。“东家,草原上风大,气候苦寒,你就是想为酒找销路,不一定非去那啊,江南道、河东道有的是富裕人家。”

苟旦第一个开口,属于好言相劝型的。“就是啊,那群突厥人不通人言,不懂礼仪,就是一群放刁耍横的蛮子,太危险了。”

“听说那的部族首领残忍嗜血,穷凶极恶,最喜欢东家你这样眉清目秀的小孩,拿刀一片片割下肉,用香油煎着吃。”

这属于危言恫吓型的。越说越离谱,李成元险些笑到肚子疼,心说:你们把我当唐僧了,有啥长生不老,益寿延年的功效。“哈哈.我知道你们是好意,但我是去做生意的,又不是向突厥可汗下战书,危险可能会有,但没那么邪乎。”

话虽如此,众伙计仍是放心不下,李成元现在是他们的金饭碗,若是有个三长两短,再找一个可不容易。“东家,您执意要去,我们陪着,路上好有个照应。”

见他们一个个语气诚恳,李成元莫名的感动,但还是婉言拒绝了。“放心吧,我早就请了保镖,此行问题不大。”

说完,回身推开了门,整齐街上整齐列着整齐雄壮的战马,马上的人虽身着黑色便装,却配着大唐统一制式的横刀,目光流转间,流露出森冷的杀气。“小公子,弟兄们等候多时,可以出发了吗?”

说话那人年纪二十五六,面貌神俊,剑眉星目,正是这队人的首领,名叫唐绍,真实身份是玄甲军中的一员偏将,而身后皆是玄甲军中的健卒,惯于厮杀。玄甲军是唐军中破阵尖刀,群雄逐鹿时,曾在虎牢关击败窦建德十万大军,杀得昏天黑得,血流成河,纵横沙场多年,敢问天下无敌手,并且只服从一个人的命令,那就当今贞观天子,李世民。这队人则是他精挑细选,优中选优的的精锐,目的是在此次漠北之行中,照顾李成元的周全。早在几天前,李世民抽空来过酒馆,再次听儿子说出了去漠北的打算,并且提上了日程,表面上自然夸奖他的胆气过人,好男儿当志在四方,走遍天南海北,不负平生之志。可暗地里却不太放心,那毕竟是亲身骨血,独自深入狼穴,一旦被突厥人稀里糊涂的砍了,后悔药没地买去。所以,急忙从玄甲军中抽调一支精锐,换上便装,对外宣称是任城王府的私军。发布命令时特别嘱咐道:不得暴露出身于玄甲军身份,不准提任何与皇帝有关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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