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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八章 大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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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旗鼓的权威性,吴起曾有如下的论述:“夫鼙鼓金铎,所以威耳;旌旗麾帜,所以威目;禁令刑罚,所以威心。耳威于声,不可不清;目威于色,不可不明;心威于刑,不可不严。三者不立,虽有其国,必败于敌。故曰:将之所麾,莫不从移;将之所指,莫不前死。”

对此,戚继光在其《纪效新书·耳目篇第二》中说的更加明确:  “你们的耳只听金鼓,眼只看旗帜,夜看高招双灯。如某色旗帜点动,便是某营兵收拾听候号令。行营出战,不许听人口说的言语擅起擅动。若旗帜金鼓不动,就是主将口说要如何,也不许依从;就是天神来口说要如何,也不许依从。只是一味看旗鼓号令,兵看各营把总的,把总看中军的。  如擂鼓该进,就是前面有水有火,若擂鼓不止,便往水里火里,也要前去。如鸣金该退,就是前面有金山银山,若金呜不止,也要依令退回。  若是这等大家共作一个眼,共作一个耳,共作一个心,有何贼不杀,何功不可立!”  那么,将帅是如何使用旌旗金鼓来实施指挥的呢?  吴子所说的“凡战之法,昼以旌旗幡麾为节,夜以金鼓笳笛为节。麾左而左,麾右而右。鼓之则进,金之则止”,只是就最基本的情况而言,实际作战所要传达的命令,显然要复杂得多,这就需要有很多的细则,才能将复杂的命令通过旗鼓准确地传达给全军将士。  就视觉信号而言,旗帜和灯火本身便具有不同的颜色的形状,再加上挥动的手法各种各样,由此便构成了复杂的命令系统。现在我们以五军阵为例加以说明。  在中国古代的编制中,一般以五五制为单位结构,部分也出现三五制的结构。其中,每一级单位,都有自己相应颜色的旗帜为标识。一般而言,红、黑、蓝、黄、白分别代表前、后、左、中、右。  下一级单位,则以不同的镶边来区分。在中军大旗的周围,设有与各部相应的五色旗帜。主将若传令于某支军队,便树起与这支军队相应颜色的旗帜,受令部队见到旗号后,也树立本部旗帜,称作“应旗”,本部全体官兵应立即做好准备,等待命令。以此类推,将令便一级一级地传递下去。如果要向全军下达命令,则五色旗全部树起,各部均要“应旗”,进入待命状态。  指挥旗帜有树、点、磨、偃多种手法。树,正如前面所言,是要求相应的部队进行待命状态,听候命令;点,是指旗帜向某一方向摇动,要求相应的部队向该方向前进或攻击;磨,指旗帜作旋转状挥舞,要求相应的部队改变方向,转身行动;偃,即放倒旗帜,要求相应的部队进入隐蔽状态。  部队前进时,前哨配备高招(一种旗杆很高的旗)一副,五色小旗一副,用以向中军传递情报并接受命令。如遇见树林则举蓝旗,水泽举黑旗,发现敌人兵马举白旗,高山险阻举黄旗,烟火举红旗。  如果前进无阻,便以高招旗报告道路情况,其含义是:举一面旗时,表示道路狭窄,只能单列行军。举二面、三面、四面,分别表示道路情况可供二列、三列、四列行军。  若五面旗皆举,则表示道路宽阔,全军可以自由行军。  发现敌人时,还要具体报告敌情,其方法是采取磨旗的办法,敌众则磨蓝旗,敌少则磨白旗,敌急则磨红旗,敌缓则磨黄旗,已无路可行非接战不可则磨黑旗。磨旗的方向,表示敌人所来的方向。中军接着汇报后,根据情况定下决心,然后发出应敌的命令。  夜间用灯,与旌旗的情况相类似,只不过由于其形制和手法的限制,传递的信号相对要简单一些。  旗的指挥功能到现代依然没有完全丧失。  在炮兵部队,由于炮声轰鸣,无法听清口令,所以仍然用旗来进行指挥。  海军舰队中,以旗语来传递信息、实施指挥也是很常用的手段。旗之作为通信指挥工具,可谓源远而流长。  与旗帜相似,击鼓也有许多变化。  《司马法·严位》将战鼓分为七种,即“鼓旌旗、鼓车、鼓马、鼓徒、鼓兵、鼓首、鼓脚”。我们现在所能知道的,只是这七种鼓的作用分别是:指挥旌旗开合,指挥兵车、骑兵、步兵前进,指挥兵器使用,指挥队形和军队的起坐(当时的战术动作之一)行动。  一般而言,擂鼓表示前进,鼓声急便要急速进军,鼓声缓则速度放慢,如鼓声不止便是要展开攻击。  《吴子兵法·治兵》:“一鼓整兵,二鼓习陈(同阵),三鼓趋食,四鼓严办,五鼓就行。”

这显示是指平时的训练而言的。及至战阵指挥,情况自然要复杂得多。  鼓的指挥功能在先秦以后有所退化,除了击鼓进军外,已难看到更多的变化。当时只作为停止或撤军信号的金类听觉器物,变化则越来越复杂,成为主要的指挥手段之一。  通常所说的“鸣金而退”,只是金作为指挥信号最常见的一种。  一般情况是,鸣金一声,停止行动;鸣二声,各自退回原处,鸣三声,转身向反方向前进。  此外,金类器物根据吹奏时音节的长短、发声次数的不同等,再与号角、号炮等相配合,可以形成相当复杂的命令系统。  在此,我们以明代戚家军为例加以说明。  凡吹唢呐,是集合各营将到中军议事,商量军务;  凡吹喇叭,第一次要是通知火兵做饭,其他人员收拾武器行装,第二次开饭,第三次出发;凡吹“天鹅声”(即喇叭吹出长声),是要士卒齐声呐喊;  凡吹“摆队伍声”,所有车、步、骑兵一齐停止,原地展开队形,列阵准备迎敌;  凡吹长声喇叭,同时放铳(这里指用作号炮的火铳)一次,磨旗,表示军队要改变行进的方向,各部队看磨旗所示的方位,调整前进的方向;  凡吹哮罗,是要休息中的士卒起身,再吹一次,则骑兵上马,车兵附车,步兵操起武器站立整齐;  凡列队以后吹喇叭,是要部队稍事休息,再吹时,车、步、骑兵要一字列开阵形,准备作战;  凡打锣,是要骑兵下马,车兵下车,再打时,是要全体将士就地休息;  下营后竖黄旗,擂鼓,是要士卒出营汲水、砍柴、放马;  凡打钹,是要士卒归队,再打时,是要小队变大队。  由此可见,金类听觉指挥系统在军队指挥中确实发挥着相当重要的作用。这一指挥手段,一直到现代军队中依然保留着,最常用的便是大家都熟知的军号。  红军建立后,曾创造了一套与国民党军截然不同的司号命令系统,使得很长一段时间内,我军对国民党军的军号所表达的含义了如指掌,而国民党军对我军的军号则一无所知,这对于我军取得“反围剿”作战和红军长征的胜利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号炮分多种类型,比较复杂,戚继光作了如下介绍:  “升帐炮三举即鸣金,大吹打。  升旗炮一举即擂鼓,鸣锣,升旗。  肃静炮入场发放后,三举要肃静,听下营。  呐喊炮每一举,喇叭吹天鹅一声,呐喊一声。常时三举止,临阵不拘,金呜乃止。  开营炮一举即听,点鼓便开营行。  分合炮一路一举;欲分几路,为几举,无定数。举毕看旗帜,依数分之。合营同。  闭营炮三举即大吹打,闭营门。  定更炮遇夜,擂鼓毕,一举,喇叭吹天鹅声。  变令炮凡正行之间,欲别更号令,隔远恐失视,故先举炮。闻炮,前令即止。专心倾耳,听新起何令,照行。”

由此可以看出,利用这套复杂的旌旗金鼓系统,将领确实可以将命令及时、准确地下达给部队执行。戚继光曾说过:“古今名将用兵,未有无节制号令,不用金鼓旗幡而浪战百胜者。”

正是依靠旗鼓的指挥,历代将帅才能保证军队的行动统一,进而获得作战的胜利。  因此,一支军队要想在战场上发挥处最强的战斗力,各部之间配合默契,主将能够指挥的得心应手,健全精确的指挥传讯系统是必不可少的。  沈墨在军中建立的指挥通讯系统,虽然也做了许多精简,让军官和士兵们掌握使用起来更加方便,但是依然需要经过大量的练习才能的熟悉,在战场上才能够准确地传达命令,各部才能更好的执行军令,达到破敌的目的。  这些苏族战士,他们在以前的狩猎和战斗中,虽然也有战旗,也会使用野兽的骨头制作号角,但是却相当的简陋。  规模越大的军队,指挥系统就越庞大复杂精密,更需要认真操练。  除了熟悉战场通讯系统之外,还要让这些苏族士兵们进行乘船训练。这些人以前几乎都没有坐船的经历,日后行军经常需要乘坐水师的战船。如果每次坐船都晕船的话,到时候双腿发软,战斗力自然大打折扣。  所以要让他们多多训练,提前适应,确保大多数人都不再晕船之后就算是达标了。  晕船跟晕车一样,经常坐车就逐渐不会晕车了。  还有很多人原来坐车的时候晕车特别厉害,但是一旦自己成为司机开始开车以后,就再也不晕车了。  这边如火如荼在训练的时候,那边沈墨派出的三人使团也抵达了博卡拉城。  他们见到了博卡拉城的市长罗纳德还有驻军指挥官杰西少校,告知了他们帝国军要和苏族联军要求和英军决战的事情。  罗纳德大吃一惊,杰西惊慌失色。  他们终于意识到了沈墨从一开始就不是为了单纯的来博卡拉城打秋风,真正的目的就是想要占领博卡城,之前的一切都不过是为了这个目的而服务的。  而且沈墨选择的决战地点就在博卡拉城外,显然是要将博卡拉作为这场决战的筹码。  这场仗不过输赢如何,最后倒霉的都他们。  而且输的可能性还很大,因为他们早都见识过了沈墨的军队战斗力有多强。  所以他们对于英军能取得胜利基本上不抱太大希望。如果这场战争输了的话,他们两个的市长和驻军指挥官也到头了。  从他们内心来讲,根本就不想打仗。但是这件事根本不是由他们说了算的,甚至也不是由他们的总督威尔逊说了算的。  沈墨显然已经打定了主意要发动这场战争。现在来派人下战书,没有直接开打,就已经是非常的富有骑士精神了。  威尔逊如果答应决战,还有一丝保住博卡拉城的机会。他如果不敢决战,那博卡拉城就会彻底从大英帝国的手中失去了。  所以,与其说对方是来邀请决战的,不如说根本就是单方面的通知。  甭管你来不了,这博卡拉城我是要定了。  两人心中无比苦涩,但是却没有办法,只能一面好好招待山雀等三人,一方面急忙派人去通知远在洛杉矶的总督威尔逊。  威尔逊收到消息勃然大怒,但是最终也只能是无能狂怒。因为他没得选择。  如果他敢不答应,就等于直接放弃了博卡拉城这样一座大城。那他这个总督也就等于当到头了,而且以后肯定还要面临牢狱之灾。  但是他答应也不是办法,因为一来对方手中的火枪比英军的要先进,二来他没有足够的兵力。  虽然其他殖民地也有一些驻军,但是如果抽调过来的话,就会造成其他殖民地的防卫空虚。就算这边打赢了,其他地方如果有闪失的话,那也是他同样不能接受的。  唯一的好消息是,在几天前刚从国内来了一支五千人的军队,带队的指挥官是皮尔斯准将。  据说这支军队装备的全部都是国内最新制造出来的火枪,这让威尔逊总督能够安心不少。  听说皮尔斯准将还是一位很受女王陛下欣赏的将领,如果由他来指挥这场战斗的话,说不定会有赢得希望。  于是,威尔逊找来了皮尔斯准将,告诉他这件事。  皮尔斯准将刚来新大陆,还担心没有立功的机会,没想到这么快就有了。信心满满地告诉威尔逊总督,说自己一定可以干脆利索地击败这些挑衅和藐视大英帝国的敌人,让他们付出沉重的代价。  威尔逊尽管很欣赏皮尔斯准将的勇气自信,但是还是提醒他要小心些,因为这次的敌人并不简单。  但是皮尔斯准将却认为威尔逊总督因为一两次的小小失败就对敌人产生了畏惧之心,所以才会这般谨慎。  他让威尔逊接下敌人的战书,并且自告奋勇说自己会带着刚到新大陆的五千大英帝国的士兵前往博卡拉城,击败敌人,保卫大英帝国的殖民地,捍卫大英皇家陆军的荣耀。  威尔逊看他信心满满,也就不再多说,任命他为这次战斗的总司令,号令所有参与这次决战的部队。  甚至他还咬着牙将自己的卫队一般的人都交给了皮尔斯率领,还从其他几个大的殖民地抽调了一些军队,加上皮尔斯带来的五千人,总共凑齐了一万人。  皮尔斯虽然是各准将,但是第一次指挥上万人的军队,一时间也是志得意满,信心百倍。  威尔逊总督带着皮尔斯准将一起来到博卡拉城接受了沈墨的战书,双方约定好了决战的时间,然后山雀等人告辞离去。  沈墨知道威尔逊收了战书之后也一定都不意外,因为他知道威尔逊没有选择。  到了决战前夕,沈墨亲自带着三千汉军和两千苏族联军以及一千名民夫乘坐水师战场,来到了博卡拉城外,开始了与上万英军的对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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