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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章 都是混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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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君杰在门口敲了两声,没有等程晨回应,推开总裁室的门,迈步走进。他跟随程晨多年,并不是为了那将近六十万的年薪,纯粹是因为程晨的那份恩义。“总裁,查到了。”

尹君杰走到办公桌前,面无表情,声音淡漠。这点,倒是跟程晨像极了。程晨点头。“说。”

尹君杰犹豫着是不是该隐瞒下一部分。程晨抬头看他,仿佛看穿了尹君杰的想法,漠然道:“不用隐瞒,查到的都说。”

尹君杰释然地松了口气,这些年跟程晨相处出来的默契不是盖的。“这张照片是张老刻意卖给日报的。”

“你继续说。”

程晨起身走到窗边,双手交叉别在胸前,看着窗外的蓝天白云,也不知道那傻丫头会跑哪儿去。尹君杰走到距离程晨还有五步远停下。“张老跟朱大元串通,他引开你,让朱大元去绑架……千舒。”

程晨眼中射出一抹惊人的眸光,隐约藏着杀气。“昨晚?”

尹君杰点头。“没错,不过朱大元没有得逞,他把千舒绑回朱家,就被随后追到的桑宇兄妹救下了。”

程晨的眉头紧紧拢起一个川字,难怪昨晚去医院没有看到千舒,反而离开的时候看见她回来,原来是这样。看来,他的沉默被某些人当成了软弱无能。他难道没有公开声明么?千舒是他程晨的女人,谁有胆子碰她,谁就该有那个胆子承担后果。“君杰,周六的婚礼麻烦你了,先找把今天的消息压下,我不希望看到任何媒体在我或者千舒面前出现,朱帮可以变丐帮了。”

尹君杰:“是,总裁。”

“一会让人盯着千舒的去向,我不放心。”

程晨淡然吩咐。“我知道了。”

走到门口的尹君杰停下脚步,说完打开门走出去。千舒走出程氏控股,看了看晴朗的天空,想起网络上那句最俗套的话:你若安好,便是晴天,至此,永不相见。看这天气,不论是她还是晨大少,都十分的安好啊,而且永不相见,似乎也是不可能的。原本准备给桑宇打电话,今天去拜师学艺,摸了摸口袋之后才发现没把那张名片带出来,只好给桑榆打电话。“榆儿,你在哪呢?”

“我在家。”

一听到榆儿两字,桑榆就知道该准备出门了。“出来喝一杯吧,我心情不好。”

千舒有气无力道。“好,在哪儿见面?”

桑榆也不问怎么了,好朋友嘛,就是应该随传随到。“我在老地方等你。”

“嗯。”

千舒挂下电话,伸手拦下一辆的士,直接奔向以前经常去的那家酒吧。程晨看着五十几楼下的那个小黑点,这么远的距离,明明连那个小黑点穿什么衣服都看不清楚,他却可以无比清晰的确定,那个小黑点是千舒。他一向自傲,甚至把一切跟自己有关的事物都掌握在手中,根本不会想到有一天,自己牢牢掌握在手中的一切会脱离轨迹,不受自己掌控。起初不过是因为觉得千舒有趣,可以当成生活中的调味剂,加上要利用她和千晨,进而逼出卫世良,才有了这些牵扯。果然,他还是太自负了,以为被周颖伤害之后,再也不会有女人可以走进他的内心。千舒走进酒吧,没有人招待,她习以为常的走到坐了好几年的老位置。这家酒吧的生意并不景气,客人也寥寥无几,老板因为不舍得,所以迟迟没有关闭。她还没把沙发捂热,桑榆已经来到。桑榆把包包放到一边,好奇道:“你今天怎么可以不上班?”

千舒仰天长叹。“唉,就是因为这个,我才想找你喝一杯啊。”

桑榆关心道:“怎么了?”

千舒耸耸肩。“我不知道啊,其实我自己也觉得莫名其妙。哎,等会一边喝一边说,一提到晨大少,我就气不打一处来,先喝几杯酒压压火气。”

桑榆莞尔,朝吧台的老板喊道:“老板,来两杯青果鸡尾酒。”

酒吧生意虽然不好,老板的效率却极其的快,也许正是因为酒吧生意不好,效率才会快,其中原因,谁知道呢。千舒端起酒杯。“榆儿,干杯。”

桑榆意思性地跟她碰了一下,柔声道:“你不会喝酒,少喝点,说说怎么心情不好了?”

千舒有个连她自己都搞不明白的习惯,心情不好的时候,就会特别亲昵地喊人,甭管谁,只要别被她逮住听她倒苦水。千舒闷闷地喝了一口。“我好像很喜欢晨大少了,怎么办?”

桑榆笑了笑。“很喜欢就很喜欢呗,只要自己开心就好。”

千舒扁起嘴巴。“可是我不开心了啊,你不知道,我昨晚被朱大元绑着去万达大酒店蹲点捉奸了,我亲眼看见晨大少跟张梦雅一起走进万达酒店。对,你不知道张梦雅是谁,没关系,你只要知道她是个母的就行。其实吧,我也知道耳听为虚,眼见也不一定为实,可是我昨晚问晨大少了。他没有跟我说实话,他对我撒谎了,为什么要撒谎,因为他做贼心虚啊。”

千舒边说边喝,一杯酒已经下肚,招来老板,又点了好几杯。千舒咕噜咕噜喝下大半杯酒,继续吐苦水。“不止这样,最过分的还在后头呢,今天一早,晨大少跟张梦雅的照片就登上安市日报头条了,我还没说什么呢,晨大少倒先跟我发脾气了,虽然他什么都没说,可我就是知道他在发脾气。”

桑榆默默又给千舒倒了半杯酒。“你只能喝这么多,不能再喝了。”

千舒不满地嘀咕了一声,喝了两口酒后,问桑榆。“榆儿,你怎么不说话?”

桑榆喝了一口酒。“你想听什么?真话假话?”

千舒晃着脑袋,认真思考了一会。“真话吧。”

都说真话伤人,反正她都被伤了,不在乎再多补上一刀。桑榆道:“真话就是我觉得你已经爱上了程晨,但是,身为好朋友的我,真的一点都帮不上忙,嗯,就是这样。”

千舒委屈地嘟起嘴巴。“榆儿。”

桑榆耸耸秀气的小肩膀。“是你要听真话的,爱情这种东西,除了当局的两人,谁也帮不上忙。”

像是想到了什么,桑榆眯起氤氲的双眼,喃喃道:“如果旁人可以帮得上忙,我当初又何必一个人跑去美国,你知道两年来,一个人在陌生的国度,从不与任何人联系,就一个人默默地活着的那种滋味么?”

千舒听着听着,眼眶就红了,吸吸鼻子,豆大的眼泪劈哩哗啦就滚下来,随便用手抹了抹脸蛋,举起酒杯碰向桑榆手中的酒杯。“榆儿,你别难过,你一难过,我就想哭。我一直都不敢问你的事,就是怕你难过。来,我们痛痛快快喝一场,醉过之后就把这些不开心的都忘了吧,尤其是那些臭男人。”

桑榆点点头,举起酒杯一饮而尽。忘?字虽简单,可有几个真正爱过的人能做到?越是想忘记,记忆就越是深刻,仿佛刻进了骨子里,让你痛,却看不见痛过的痕迹。两个女人,端着酒杯,你一杯,我一杯,各自想着伤心事,各自喝着入口已经不再香甜的酒。半晌后,桌上的酒杯都空了,千舒趴在桌上直不起腰,嘴里喃喃骂着。“晨大少,你是混蛋,你是超级大混蛋。”

相对而言,桑榆要好上很多,她的酒量已经在两年前练出来了,这还要感谢那个碰到感情就胆小如鼠的男人。回到安市已经一段时间,始终不见那个男人。呵,是知道她回来了,所以躲起来了么?“司徒青衣,你也是混蛋,超级大混蛋。”

桑榆大喊,泪如雨下。“没错,都是混蛋,这些男人都特么的是混蛋。”

千舒身体瘫软如泥,嗓音却异常响亮。桑榆眯起眼,看着千舒傻呼呼的模样,缓缓道:“所以,我们要为了自己活着,好好保护自己,照顾自己。”

千舒胡乱点头,也不知道有没有把桑榆的话听进去。千舒脸色驼红,一看就知道是彻底醉了。桑榆虽然有些醉意,但思绪清楚的很,掏出钱包付好钱,搀扶着千舒走出酒吧。天色已经变得昏暗,城市的霓虹灯开始闪烁,安市是一个很美的城市,白天安静祥和,夜晚绚烂迷人。只是,很多看不见的地方却上演着纸醉金迷的一幕幕,一个个女人沉沦在金钱和欲望中,一个个男人沉迷在女人和权势中。世界大抵就是如此吧?冰冷而又无情。桑榆搀扶着千舒,仓仓皇皇地走在街道上,千舒嚎着听不清的歌词,桑榆时而大笑,两个女人,犹如疯子一般,惹来路人们的嫌弃。桑榆脚下不知勾到什么,打了一个趔趄,就要带着千舒一块摔倒在地时,突然,一双强壮而有力的臂膀伸过来,搀扶住她的手臂,稳住了她和千舒快要倒地的身形。桑榆带着铺天盖地的酒气,朝那人阮媚一笑。“谢谢……”当看清楚那个男人的脸,后面的话再也说不出口,时间好似就这样把她和面前依旧风度翩翩的他同时定格。桑榆又是一笑,喃喃自语。“原来,真的喝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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