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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四章 你要偷走谁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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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天聚在一起,我特意让工作人员拦住了所有记者,而且节目组今天也不会跟着拍摄,目的就是希望大家第一天能放松,彼此聊聊天,认识一下。之前有同一赛区出来关系不错的呢,从今天起,也要和其他人关系不错。原本不好的呢,也要尝试变成朋友。因为不只是一周,决赛开始后,会历时一个月,这一个月内,凡是成功晋级的选手还会在这里住,所以你们相处的时间会比较长,一定要珍惜这段时间,和睦,开心的度过。来,我今天饮料代酒,欢迎你们。”

林晓晓豪迈的喝了一大杯饮料,全场立刻热闹起来,大家各自介绍,然后游戏,唱歌。林晓晓身处一群鲜肉中,顿觉自己都年轻好几岁,心情格外舒畅。一直热闹到晚上,林晓晓活泼开朗幽默风趣,让本来熟悉的一行人变得热络起来,最后她献唱一首卫天浩的成名曲《疯癫》,终于借机脱身。看了看表,无奈的踏上了赶往飞机场的路途。天京市的飞机场很远,坐车要一个小时的时间,一路上林晓晓翻出手机查资料,要和一个人接触,最好的办法,就是了解他的一切。输入“closer”,回车,顿时出现了几亿条搜索记录。林晓晓一条条翻下去,惊讶的嘴巴越长越大。冯弛说的没错,这个人,真的是像火箭一样蹿红的。凭空出现,被星探发现,包装出道。凭借一场演唱会,直接觐封天王。凭借帅气妖娆的长相,俘获所有女人的心。据说,他的声音如天籁,纯净中蕴含火焰般的热情。据说,他的眼眸有魔力,只是一眼就能偷走你的心。林晓晓放下手机,深深呼出一口气,暗暗想,她要不要带上一个墨镜?等待的过程虽然满场,但是总有结束的时候。一个人的气质,只有在蜂拥人群的衬托中才能真正的表现出来。丝毫不能掩饰气质,才是最完美的气质。黑发墨镜,白衣开领西服,热辣的碎花格子衬衫,还有系的松松垮垮的领带。完全就是一副纨绔子弟的模样,但是浑身那股卓然的气质却比穆天凉凭空高上几个档次。人比人气死人,说的就是closer这样的人吧。Closer很帅,比搜索出来的任何一张图片都要帅上几倍,这是林晓晓第一眼看见他的感觉。人潮涌动中,她一眼就认出了他。于是兴奋的挥舞着手中的牌子,上写“RS”两个大写字母。她没有写名字,因为怕引起不必要的混乱。closer走到林晓晓面前,凝视半响,说道,“我是closer。”

林晓晓兴奋的把牌子一扔,抓住他的手,“我知道,我就是来接你的。”

“中文名字,展杨。”

“展杨,很好听,欢迎你。”

展杨伸出手,两个人握在一起,突然对方手一用力,林晓晓向前迈了一步,差点撞在他的胸口。一抬头,两幅墨镜对上,一只手摘下林晓晓墨镜,疑惑的说,“我是明星怕被认出来,你怕什么?”

“你。”

脱口而出了真话,林晓晓尴尬的笑笑。“呵呵,不是传言,谁被你的眼睛看一眼,谁就会被你偷走心嘛。”

展杨凑近林晓晓,勾唇轻笑,魅惑性感,“她们的心可不是被我偷走的,是自愿奉献的,我想偷走的心,自始至终都只有一个人的,你,想知道是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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