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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5章 整顿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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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报纸刊登内容要上交,经教化科审核,虚假内容一律不发,否则查封。”

小报虽然颇受大宋人民的喜欢,但是其中一个很大问题一直受人诟病——真实性低,内容缺乏考证。官府曾多次公开斥责小报“撰造命令,妄传事端,朝廷之差除,台谏百官之奏章,以无为有,传播于外,摇动众情”,制造舆论压力。举个例子,在原来的时空,宋徽宗大观四年,小报竟然伪造了皇帝的诏令。伪造内容是训斥宰相蔡京投敌卖国。皇帝为了辟谣,还为此专门下了一道诏令。无独有偶。宋高宗绍兴二十六年,小报再一次伪造了旨意。报上刊登说,大宋朝廷将会重用主战派张浚对付金军,这消息一传播开来,甚至让金军又惊疑又恐惧。而皇帝不得不又一次下诏书澄清。所以报纸的内容必须审核,刊登的内容必须真实。一家报纸的主事者说道:“邹大人,虚假内容我们可以不发,但是朝廷的审核时间不能太长。”

邹浩道:“这个自然。新闻具有时效性,审核时间过长,报纸就没有读者了。本官承诺,教化科一天十二时辰,时刻都有人值守。只要你们的内容上交教化科,审核时间不超过一个时辰。诸位是否满意?”

“满意,满意!”

所有人都没有想到,朝廷的审核速度如此之快。邹浩道:“第三,各家报纸每月要交税。”

有人表示:“商人交税,天经地义。只是以前报纸从未交税,不知上交多少税钱?”

宋代商税主要分为住税和过税两大类。过税是向转贩货物的商旅征收的税,按其货价的百分之二收税。开设店铺的商人在当地出售货物,按物价的百分之三收税,即住税。邹浩道:“按照住税执行,收百分之三的税钱。”

有开明的商人道:“收百分之三的税钱,合情合理,我们接受。但是邹大人,我想冒昧地问你一句,我们的报纸,能否刊登你们《开封时报》上的文章。毕竟你们可以及时得到朝廷的重大消息。”

邹浩道:“可以转载我们《开封时报》的新闻,但需要支付一定的转载费,具体多少根据字数确定。”

有个报纸主事者高兴地说道:“这个太好了,毕竟《开封时报》经常发布一些重磅消息,我们也可以分一杯羹。邹大人吃肉,我们喝汤。”

邹浩不满道:“什么叫我吃肉你们喝汤?《开封时报》所赚的钱,都是朝廷的钱,国库的钱,并非邹某的钱。”

刚才那人又道:“口误,口误!还请邹大人宰相肚里能撑船,不要与我等计较!”

邹浩道:“下不为例。好了,今天本官给诸位立了三条规矩,一要注册,二要审核,三要交税。至于转载《开封时报》的文章,算是给诸位的一个福利。还望诸位撸起袖子加油干,让大宋报纸行业更加繁荣。接下来由我的助手、《开封时报》副主编赵乙和大家交流一些业务上的问题。”

所谓的赵乙,自然就是赵籍。接下来,赵籍将利用千年以后的知识,告诉他们报纸如何赚钱?原本赵籍想把这些东西,通过邹浩之口转达。但他想来想去,认为邹浩是官员,古代官员都有洁癖,不愿意沾染铜臭味。于是他决定亲自给这些商人传经送宝。邹浩离开之后,赵籍开口道:“我是《开封时报》的副主编,主管报纸的财务,今天和大家谈一谈报纸如何赚更多的钱?”

在座的都是商人,谈到赚钱,个个眼光发亮,盯着赵籍。赵籍轻咳一声道:“报纸的盈利,在你们眼里,主要是发行。发行量越大,赚钱越多。其实刊登广告,同样可以盈利。比如说,《开封时报》就曾刊登过鸳鸯火锅店的广告。你们谁还记得那条广告语?”

“我记得。”

有个左手六个指头的商人道,“那条广告语是‘不慕神仙慕鸳鸯,鸳鸯火锅欢迎你!’当时我看到这条广告,我还专门请朋友到鸳鸯火锅店吃饭,所以记忆犹新。”

赵籍又问:“这条广告语在《开封时报》刊登了两个月,你们知道鸳鸯火锅店给了我们报纸多少钱?”

“5贯钱?”

有人猜道,但赵籍摆手。“10贯钱?”

又有人猜道,赵籍又摆手示意猜错了。“20贯钱?”

商人们继续抬高广告费,但赵籍继续摆手。赵籍见他们三番五次猜错,说道:“算了,不和你们卖关子了。两个月广告费200贯钱。”

“这么多钱?”

有商人不可思议道,“已经相当于刊号的注册费。”

“对!报纸可以刊登各类商家的广告,包括但不限于布店、酒店、肉店、药铺、客栈等。去年《开封时报》的广告收入是2400贯。当然,客户更愿意在发行量大的报纸刊登广告。广告和发行相辅相成,构成了报纸的两大盈利点。”

赵籍看了看众人又道:“报纸的第三大盈利点是刊登启事。启事的种类很多,主要有寻访类启事、招聘类启事、通知类启事、道歉类启事、鸣谢类启事、陈情类启事。下面我给大家一一分析。寻访类启事是最常见的启事,如寻物启事、寻人启事。”

左手六指的商人道:“这个我知道。例如有人家里丢了一头牛,在报纸上刊登寻牛启事。有人家里的孩子失踪了,在报纸上刊登寻人启事。而我们适当地收点钱。赵大人,我说的是否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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