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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相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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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傅总”王秘书看见傅隐舟刚要打招呼,突然看见他怀中的女人。  ∑(O_O;)他好像发现了什么不得了的事。    傅隐舟将沈窈莲抱回酒店的床上,她的洁白裙子有些脏污,眼睛又红又肿,不时涌出串串晶莹的泪珠,顺着脸颊未干的泪痕滚落下来,显得伤心欲绝,令人心疼。  沈窈莲紧紧抱着他的一只手。  “傅哥,真的是你吗?”

她缓缓抬起头来,眼圈泛红,楚楚可怜。  “小莲,我在”傅隐舟情不自禁地吻上她睫毛上挂着的泪珠。  “他来了,他来了……”沈窈莲在他的怀中轻颤。  “没事的,有我在,没有人能伤害到小莲,我一定会保护小莲的。别怕。”

他忽然又一丝哽咽。傅隐舟与沈窈莲相拥在一起,仿佛回到了云水镇那段时光。  二十四岁年傅隐舟到了云水镇,他烦透了家族的混乱,想找个清净的地方好好生活。在那里,他遇到了小小的沈窈莲。  白墙墨顶,舟影波光,杨柳依依。一放学,沈窈莲便跑到他的小店来打工。他聘请她来当店员,可大多是他在忙,她在一旁边写作业边看店,他还会时不时教她不会的题。  他当时喜欢研究甜点,就开了家卖奶茶,甜点的小店,因为小镇上没有这样的店,因此深受学生欢迎。  “尝尝我新做的果茶。”

他递了杯紫红色的饮料给沈窈莲。  “唔”沈窈莲放下书包,伸手接过。抬起手的一瞬间,他发现她的手上又有新的淤青。既生气又心疼地进屋里拿出药酒。  “你怎么又受伤了,你要知道反击或者打不过就跑!”

他看着这些伤,恨不得把欺负她的人都教训一顿,“那些小混混太猖狂了,你们学校也不管事,我明明打了电话给学校的……”  听着他絮絮叨叨,沈窈莲安静地喝着饮料,她都是已经习以为常了,一开始她告诉过家里的人,他们告诉她:“你爸可是杀了人,你挨点打怎么了。”

老师也让她忍忍,等毕业了大家就见不到了。  只有他站在她这一边。  到了晚上八点,天黑了,所有的店都陆陆续续关门了,沈窈莲也准备回去了。  “带回去吃吧,藏着吃,别被发现了。”

他递给她一个草莓蛋糕,这是今天友人来看望他给他带的,他便想给沈窈莲也留一份。  她顿时觉得喉咙哽咽,嘴角不自主抽搐了几下,眼眶里的泪水好似决堤的洪水一般,顺着脸哗哗地淌落下来。  他见到沈窈莲低头哭泣,神色焦急担忧:“小莲怎么了?不喜欢吗?”

他便看见她仰起头,她的眼眸水光潋滟,眉眼弯弯,即使在哭也抵挡不住她的惊喜,喜悦之情,青涩美丽的笑脸隐隐可以窥见待她长开后的绝美容颜。那一刻,他觉得这一定是他见过最美的女孩。  “谢谢你,傅哥,谢谢你送我的生日礼物。我很喜欢。”

她哭着笑着说。  “生日……快乐”傅隐舟神色越来越柔和,真诚祝福她。  一股浓浓的愧疚漫上他的心头,他觉得胸口堵得慌。  他不知道她的生日,送她蛋糕只是举手之劳。他没想到他的无心之举会让她如此感动,他想,他一定要郑重地送她一份礼物。  已经八点半了,离十二点还有三个半小时……  他去了云水镇的每一家店询问,无论关没关店,他不断走进店中又走出去,一直在找一件最好的礼物。  爬山虎和蔷薇长满了墙壁,月光如水,沈窈莲倚在窗前看着草莓蛋糕,插了根蜡烛,她不舍得吃,就这么放着。楼下是外婆一家看电视的声音,小孩的嬉戏声,大人的闲聊声,热闹又温馨。  看书,做功课,洗澡,完了以后已经十一点半了,她擦着头发走到窗台,夜晚的云水镇格外静谧,给人的心带来宁静。  “小莲”“小莲,拉我一把。”

沈窈莲吓了一跳,听见熟悉的声音往窗台下看去。  这可是二楼,他踩着突出的砖块爬了上来,头发和衣服被蹭得凌乱,有些滑稽好笑。  “傅哥,你这是干什么呀?”

沈窈莲用力拉住他的右手,他的左手拎着东西,手肘攀着窗口一下子翻进了沈窈莲的小房间。  一个高大的人站在床旁,使本就小的房间更加逼仄。  他把包装好的东西递到她的眼前:“小莲,蛋糕是过生日的人本来就应该有的,这个才是礼物。穿上试试吧。”

沈窈莲打开礼盒,里面是一条白色纯净仙灵的长裙,外面的纱层上是繁杂典雅的手工刺绣,紫红色桃色的渐变绣线,更添了一丝娇美。  沈窈莲展开裙子比在身上,惊讶开心地望着他:“好漂亮啊。”

“试试看”看着她迟疑害羞的表情,他转过身,扯过她的被子裹在头上,完全看不见了。  “我不看,你换吧。”

他是正人君子,坦坦荡荡。  她也不好再矫情  老旧的灯泡微闪,光线暗的房间里,两人都不说话,只有衣服摩擦的悉悉索索的声音。  沈窈莲第一次这样换衣服,羞红了脸。  “傅哥,我换好了。”

糯糯的声音。  腰似楚竹纤一把,神较洛水胜三分。双颊粉似桃花,眼中流光溢彩,乌发如云,肤若白雪,白裙上身更显纯洁优雅。  沈窈莲俯身在窗台摘了一朵粉色蔷薇,小心别在耳旁,神色娇羞。  “傅哥,好,好看吗?”

这条裙子是他找了很多很多家店才找到的,一千两百元,是他能在这个小镇上找到的最贵最美丽的衣裳,却是他买过最便宜的衣服。但此刻他只觉得这条裙子的主人是世界上最美丽的姑娘,这条裙子也是世界上最美丽的裙子……           ——  酒店里,傅隐舟看沈窈莲睡着后,起身,用湿纸巾轻柔地珍重地擦拭她的眼泪,帮她卸完妆后,离开。  他不能像以前一样拥抱她了……             ——    “世殷,听说林斯越回唐家了。”

唐世殷倚在栏杆旁,淡淡道:“是啊,不过回来又怎样。”

“唉,你们的积怨我们旁人应是不好插手的,但是哥们儿,你们毕竟是兄弟,他是你唯一的亲人了,真的不能和解吗?”

赵云泽最近被发配到南非赵氏分部,苦不堪言。  “呵,我没有亲人。”

——  林斯越决定回唐家,便只能退出乐队。其他人都舍不得他却也没有挽留。  “斯越,你走了以后我该怎么办?”

队里的猛男电吉他贝斯手抓着林斯越哭得稀里哗啦。  大家都舍不得,他们还没有一起成为世界知名的乐队。大家也都感谢这几年林斯越的努力付出,也尊重他的决定。  “来来来,喝!不醉不归”“兄弟,无论你在不在,你都是青铜时代的一员!”

“主唱今天允许你喝酒!”

“呜呜呜……斯越,我难受……”  ……  “队长,我敬你一杯。”

林斯越走到秦姝面前,“青铜时代一定会闻名世界的。”

秦姝只深深地看着他,她也舍不得他,林斯越是她见过最有天赋的鼓手,也是她最佩服的有才能的人。队里的人都或多或少受过他的指导,因为他,青铜时代好几次遭遇灭顶之灾都能起死回生。走到今天太不容易了,林斯越做出了绝对的贡献。  “谢谢你的付出,你永远是我们的一员。”

秦姝举起酒杯,忍住泪意,爽快地一饮而尽。  沧海是他们刚成名时演出的第一个地方,他们特意回到这里叙旧。  灯光五颜六色,形形色色的人疯狂地玩耍,酒香迷人,还是那个小台子,驻唱的歌手却换了人。  昨日依稀可见,大家都在畅聊往昔,眼中泪光闪烁。  回到唐家是他必然要做的,他不想再隐忍了,青铜时代是他的心血,他不能让唐世殷毁了它……他的外婆是他的逆鳞,他会让唐世殷付出代价。  所以,林斯越决定毁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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