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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趣阁 > 我和美女总裁的荒岛余生 > 第044章 与虎赛跑

第044章 与虎赛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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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笙急了,右手太平斧用力甩出。咻!斧子飞出!因距离太近,这头猛虎没得躲,只得稍顿脚步,扭头自护。只听得一声沉闷!倾力狂奔的陆笙不敢回头看,脚步更不敢松懈半分。斧子是准确无误地落在吊睛猛虎身上,可奈何是斧柄先落下,砸在一身兽皮就是正面被刀砍、也不一定能砍出伤口的虎背上,这头畜牲明显没见过这种武器,驻足不前,围绕斧柄转圈,凑鼻轻嗅。陆笙从小便养出一身逃跑的本事,别的不说,就这狂奔速度,若是去参加奥运会短跑,说不定还能为国争光领回来一块最少能卖三千块的大金牌。所以,就是这短短的十几秒钟时间,便彻底拉开距离。等到老虎从那斧头上收回心思,昂头四顾,发现这只渺小的‘猴子’已经距果树不远。“陆笙,陆笙,跑快点!”

小妮子在树上着急大喊。“别瞎*嚷嚷,老子在跑!”

情急之下口吐芬芳的陆笙眼看大树只剩不到十米距离,心中不免有些热切。‘老虎会爬树,但因为体型庞大,越往上,能承受它的体重的树枝就越小。这颗果树树枝交错繁茂,顶端都是些细枝,所以现在小妮子是安全了。接下来,就是我了。’他一边跑,一边想。脑门汗水顺脸颊直流,不过脑海思路却是越来越清醒,‘待会儿就是我和这老虎比拼爬树速度了,只要安全爬到树顶端,若这只畜牲还敢往上爬,在狭窄的战斗空间里,它的体重限制了行动力,而我还有一把斧子。总得来说,还有得一拼……’突然!陆笙只觉得一股钻心疼痛,从脚底传至心头,小腿发软,差点踉跄倒地。低头一看,发现是一颗尖锐石子几乎钻透鞋面。这一刻,时间就是生命,陆笙是在跟老虎‘赛跑’。稍愣神的功夫,很可能下一秒就会落入虎口,命丧于此。他紧咬牙关,忍住脚底剧痛,只是停滞了瞬间,便再次将速度发挥到极致。可奈何终究还是受了影响。十米,八米,六米……猛虎追上来了。在还剩下两米距离时,陆笙能清楚听到身后畜生发出的沉闷呼吸。虎啸声,骤然响起。接着是一声闷响。自小便与野兽打交道的陆笙,知道那是老虎跃起时,兽爪践踏泥土的声音。暗道声‘糟了’。下一刻,一个硕大的身影,被身后阳光拉长影子,如山倒般,倾覆而来。树上女人惊叫,声音凄惨婉蕨。千钧一发,陆笙脑中走马观花般闪过无数场景,仅仅是半秒钟不到,生平所遭遇过的所有危难画面,一闪而过。他暴喝出口,以一个不可思议的角度,拧身旋转,刺痛的脚底犹如有一把锥子镶进肉里,就在那如山般的身影即将扑到在身上时,他做了一个动作。抬手,左手刀出!噌……水手刀足够锋利。陆笙手劲儿足够大。计算的角度足够准。拧身错开的速度足够快。所有因素加在一起。刀刃终于划破老虎兽皮,在它前肢上,留下一道深深的血口。同一时刻,与老虎庞大身躯相比、当真如猴子般瘦弱的男子,也终于堪堪躲过了这足以致命的扑势,顺势翻滚在一旁草地。愤怒的虎啸响起……近在咫尺的陆笙,只觉得耳膜震动,头疼欲裂。不过他不敢晃神,这个时候,猛虎的凶性彻底被激发,这才是最关键的时刻,是生死攸关的时刻。虎躯再次前冲,那道狰狞的血口,仿佛没有给它的速度带来丝毫影响。陆笙连滚带爬,四肢并用,终于抱住了树干。将水手刀刀背咬在嘴里,双手扒住树皮,这男人在生死面前,爆发出令人咋舌的力气与速度,眨眼间,便爬到两米多高。突然!一股剧痛传来。这次是右腿。他只觉得右腿脚踝处,那里仿佛被狰狞铁爪狠狠勾了进去。低头一看,那头吊睛猛虎竟然整个身子直立起来,受伤的那只兽爪,刚好抓在自己脚踝。兽爪锋利,直接勾住了肉!陆笙疼的脑门生汗,但大脑却出奇的清醒!他右手死死抱住树干,左手空出,握住叼在嘴中的水手刀刀柄。然后,腰身微躬,忍着剧痛,将右腿稍稍往下移了几分……这男子面目因疼痛,而变得扭曲变形!一咬牙!左手刀,再次挥出!噌!兽爪飙血!…………沙滩上。正蹲坐在木屋门口的余棠,突然皱眉道:“你有没有听到什么声音?”

阳光炙热,出了一身汗的李梦珂,正感觉浑身暖洋洋的,比泡了半小时温泉还舒服。她喝了口椰汁,说道:“没有啊,怎么?你听到什么了?”

恰淡女子一脸严肃站起身,走了几步,面朝陆笙二人离开方向,喃喃道:“听得不太清,好像是有野兽嚎叫……”李梦珂闻言后,再看到这女子目光投在那片草丛,顿时心慌起来,“你确定?”

恰淡女子闭上眼,似乎在细细回想刚才听到的声音,然后语气沉重,吐出两个字。“确定!”

…………痛!痛入骨髓的痛!足有十米高的巨树上,陆笙趴在树干上,浑身脱力。脚踝处,运动裤被抓破,血肉外翻,淌血不止。小妮子终于停止尖叫,与陆笙不同,她从头至尾除了胳膊细腿儿上被杂草刮出细小伤口外,浑身无碍。这会儿眼瞅着这男人脚踝处鲜血如泉水般泊泊直流,差点吓晕过去。如此场景,她只在家父替人治病时见过一次,记忆犹新……韩樱樱的家宅,是淮京市独有的四合院。老父亲行医一生,没混出专家名堂,但却也应了那句流传圈子的谚语‘姜是越老越辣,中医则是越老越吃香’。冲着老父亲的一把雪白胡子来看病的患者,不少是冲着这句话慕‘老’而来。她记得有一次,邻居孩子在大街遇到条疯狗。孩子才八岁,狗大如獒。幸亏路人中有一壮汉乃附近一带有名的屠宰户,从附近商户中抄起一把菜刀,救下了孩子。又幸亏那条发了疯的大狗只是咬住孩子的小腿,撕下一块皮肉。若是直接咬了肚子或喉咙,绝对是一命呜呼。因为就在家门口出的事,路人报警后,先把孩子抬到院子里,让父亲止血。那孩子小腿血肉外翻,白骨外露,血直接留了一地。当时韩樱樱就想,这孩子还能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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