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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章 突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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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面对贺翎的正规军,何况这小分队里全是雁家军的精兵。两者一相撞,女兵的强悍也让蜀州军有些心虚。高明志身前的那几排步兵纷纷被缴械,又被自己刚才拿着的武器扫过,有死有伤。眼看两位将领就要直接对垒。雁骓不勒马,也不回头,喊一声:“雁芳,背面!”

雁芳高声呼应:“是!”

带着队伍后半的兵士冲向后方的五百步兵。前排的拿马蹄踏藤盾,迫得他们举出戈矛,也伸手去夺来,后排的大多抓出了弓箭。不射他们第一排的盾兵,不射他们后方也在羽箭搭弦的骑兵,专门看着方队中间进退不得的那部分步兵,满弓射去。弓力甚巨,却遇坚实藤甲,不好施为。前哨队迅速换了重点,纷纷勒紧马缰,连连使马蹄踩那藤盾,又刻意往山崖边上用力。很快,盾阵里伸出来的长兵虽然刺死了几匹战马,盾阵边缘却也有人掉下了山崖。雁家军向来是马战步战转换自如。落马的几位兵士刚一着地就抽出单刀,冲着盾阵缺口钻了进去。还骑着马的兵士们拿着夺来的长兵帮他们继续搅乱盾阵。高明志有点意外。他没想到,贺翎女将这么快就利用起了场地的优势,让她们的人少轻盈成了取胜的关键,藤甲没有发挥出最大的防御,就令他的严阵以待打了折扣。若他不出马,只怕不行!高明志长刀一横,大喊一声:“你放肆!”

在乱哄哄的局面中催马上前几步,举刀就向雁骓当头劈过来。雁骓早防着他这手。要说战斗中机变经验,雁骓定是不足,不然这次不可能吃这种亏。但若是武艺,她可不会落在下风。现在这个乱象里,高明志的长刀受山壁的限制,必不肯从山壁一侧用力。举起刀来若是横扫,没碰到雁骓,却扫得到他自家的步兵。他只有直劈,才能发挥兵器的威力。长戈举起。高明志只觉得他一刀劈下去,雁骓的兵器早就在那等着,拿长戈下刃处勾住刀柄,从肩膀到手腕一路发力,搅动得高明志虎口阵痛,几乎拿不住兵器。他有点诧异。怎么这女将有这么大的力气?不是都说女子质弱?高明志往常只在牧族那边的草原戈壁上打仗。牧族虽有力,使长兵的将领却极少,祥麟有名的牧族将领们都使的弯刀、长弓。一寸长,一寸强。一寸短,一寸险。高明志秉着这种观念,认为牧族和周人厮杀都是马上相逢,长兵对战弯刀,可是天然的优势。他在这口长刀上下过大工夫去练刀法,也确实练得不错,一向在周人和牧族的争斗之中所向披靡。但他今天碰见的对手,大大出乎他的意料。他并不知道,他今日对战的是雁家将士。冲阵如刈麦的雁家。要知道,近百年前,雁家军手中长戈,看在祥麟兵眼里,就是在成熟的麦田里恣意收割的长柄大镰啊。高明志精心挑选长兵种类,并且只会用一种。雁骓可没有这么死板。她一向觉得长兵使起来最简单,破套路也最简单。长兵想要厉害,必定打造得重量沉,体积大。这样一来,就不可能像中短兵器一样轻盈多变,只有劈砍刺扫等等基础的动作。古人云,大巧不工。长兵的简单,简单在人人知晓只要勤奋锻炼这几种动作的熟练程度,锻炼自己的力量,就能克敌制胜。但难就难在,不是人人都能坚持锻炼,忍得那锻炼之苦的。勤学苦练,才是雁骓最大的强项。实力够了,自然一通百通。雁骓一顿翻搅,迫得高明志几乎松手。但他多年训练自然也不是假的,拉住刀柄,大喝一声,向回拽去。雁骓等的就是这一手,及时撤力,令高明志力量过度,连人带马向后退去。看准这个机会,从战场一角拨了拨,将那挟持人质的步兵拽出来,拦到了一旁。简珍抬起头,从下而上望了雁骓一眼,表情呆呆的。雁骓刚才只把高明志推走了不远,没工夫跟简珍细说,递了个眼色,下巴一抬,示意她快过去。长戈一挥,又迎上了高明志的长刀。简珍双手反剪在身后,不好保持平衡,顺着雁骓下巴的方向乖乖斜跑了两步,肩膀撞在峭壁上,才明白那将军为何让她这边走。她紧贴着石壁,摇摇晃晃地往雁骓和雁芳中间的空隙跑。雁芳那边解决得差不多,转头看见简珍跑了来,不及多想,俯身抓起她衣领就要往马上提。只听“嗤”一声轻响,那衣服就裂了个大口子。雁芳没反应过来,手上没有收劲,将那领薄薄的丝袍从领子到腰撕了个彻底,也没把简珍提上马背,反而让她“啊”一声娇呼蹲在了地上。雁芳觉得她多事,本来要恼,简珍的衣袍却已经全都滑了下来。雁芳这才看见,简珍背上有好多擦伤,还有好多像是手指用力抓出的痕迹,整片背部肌肤一片红红紫紫。想必养尊处优二十几年了,猛然被这样掠走做人质,受了不少折磨,也受了不少惊吓。她马鞍旁边挂着一领战袍,一手揪了出来,跳下马去。给简珍割开绳索,披了衣服,抱上马安置好了,吩咐一声:“压低点,抱紧马脖子。”

将她留在战场死角,自己又去冲杀。雁芳解决了后面的堵截,身边也只剩下寥寥几人。而她已经想不起来,他们是在什么时候倒下,或者掉下了山崖。人称雁家军是以一当十的骁勇将士。可是真正战场这样乱哄哄地打起来,谁又能真的威猛至此?人之力总有竭,一个打十个,到了最后也是力不从心。这还要多亏狭窄的场地,才能让她们杀出生天。但是,还不能停啊。雁芳牵了一匹无所适从的战马,跳了上去,又和雁骓向同一方向冲来,把雁骓身边的步兵往悬崖下面拨,或者直接往山壁上刺。雁骓身边,也没多少兵士了。但这支前哨小分队,粗略算算也已经爆发出了最大的力量。是她自己的失误,却连累这支小队的所有人。雁骓也来不及多想,高明志还在眼前举刀不懈地挥砍。他们两个身边的场地越来越开阔,人越来越少。战场上越来越安静,两人兵器交接之声铮铮可闻。高明志手臂有些酸,这是以前从来没有过的感觉。牧族的将领,跟他走不过几招。可是强壮的牧族人都做不到的事,为什么眼前这个女人做得到?他并不懂贺翎。贺翎女子不会像祥麟女子那样,被人说“你不行”。即使是个纨绔子女,也会被家族鼓励说“你可以”。正和祥麟的男子待遇一样。雁骓她们的目标,是昔年雁北飞做家主时期,全盛的雁家军。高明志,不过是她们雁家军遇到的,第一个,小小的难题。可高明志永远不会知道了。长戈终于将那口长刀从他手中夺去,并将他扫倒在地。马蹄踏过他胸口。“你记住,杀你的人是雁骓。”

迎着阳光,他看到了女将的剪影,拔出了腰间的单刀。目之所及,一片鲜红。雁骓展开一张油布,缓缓把高明志的首级放了进去。年轻的小将军,脖颈处干涸成一片褐色。细看之下面容是俊朗的,没过一会就泛上了代表死亡的青白之色。青史留名的愿望,他终是做到了。后世之人,但凡翻开雁骓的生平,就会看到今日的一战。“以一当十,百五十众浴血而战,破敌千五。救南沼王世子简珍,杀祥麟铁阳王之子高明志。”

长久的战斗,让雁骓也流下了一额头的汗水。但她胜了。看看她的周围,一百八十人共同追击,到了现今,剩不足二十,人人身上带着伤。她自己同样如此。腿上、腰上,都有细碎的伤痕。后背的羽箭已经拔了出来,却来不及处理伤口。简珍窝在马背上,怯怯地望着她们。日头渐渐升高。战场之中模糊面目的尸身,已经无法处理。贺翎军的头巾绣着兵册编号,将这个带回去吧。前哨残余从伙伴身上除下头巾,数一数,也不够数量。落下山崖的那些伙伴,实在不能顾及了。昨天已是昨天。来者仍在,真正的战斗还未开始。走吧,回驻扎地去,和渡江而来地其她战友汇合去。辨认方向,估算距离,一行人马向原定的渡江队伍驻扎地跑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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