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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入匪帮却有缘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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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件事还得从秦仲讨伐西戎,战败身死开始说起。那一战可谓是惊天地泣鬼神惨烈之极!在西戎诸部的联合进攻之下,不仅是秦仲战死了,秦仲带过去的一千秦军也一个都没逃回去。可谓是全军覆没,无一人逃生。说是无一人逃生,也不尽然。因为他和秃头还有那个大个子老李活了下来。他只能从他自己的角度上讲起。那一日,他像是做了一个梦。他看着西戎人呼叫着呐喊着,一个又一个地向自己扑来,像是一群狼群,不,像是一群蚂蚁,他砍啊,他杀啊,就是杀不完。杀到最后,他觉得自己的魂儿就飞到天上去了。飞到天上的魂儿,看着自己的身体在下面不要命的杀人。被杀的人像是麦子,割了一茬又一茬,永远割不尽。割着割着,他就睡过去了。从梦中醒来之后,他就见到自己躺在一大堆尸体当中了。那血啊,沥沥啦啦淋下来,像是下了一场血雨。身子底下又黏又滑,身子上面像山一样的,压着一具又一具的尸体。他想推开身上的尸体,却无论如何也推不动。只能透过尸体之间的缝隙往外观察着。看来堆在他身上的是一座尸山。尸山上方群鹰咕咕,有一大群秃鹰,硕大的身体蠕动着,伸出光秃秃的脖子啄食尸体,有些还把脑袋伸进了死人的腹腔里。皱褶的脖子肉沾满了猩红的鲜血。怪不得上面就和下雨似的往下淅淅沥沥流淌着鲜血。却原来是这些秃鹰正在自己上方啄食尸体。旁边还有狼群,在一头巨大的白狼的带领下,在堆积如山的尸体堆里,寻找尸体吃。那白狼却是不吃。他第一次近距离看到,狼在吃人的时候,并不是从腿脚或胳膊上的好肉开始吃,而是先吃内脏。利齿撕几下,利爪挠几下,腹部就露出来了。然后剖开胸膛,将里面的场子拉出来,头一摆一摆的咔咔吃。似乎它们的食物足够,这些动物并不争斗,而是一个个埋头吃着自己的吃食。就算是有哪个秃鹰占了狼的位置,狼也并不发怒,而是绅士地让开,找另一具尸体来吃。这样的场面让他脑子里突然蹦出一句话——衣食足则知荣辱。食物多了,自然没必要和别人争斗。不远处也有一堆一堆的尸体形成的尸山,也有好多秃鹫和狼群在尸山上争食着食物。他开始有些担心。一旦尸山被吃光了,这些禽兽是不是也会把自己吃了。然后他就看到了一些小孩儿。那些小孩儿衣不蔽体,浑身肮脏,脸膛乌黑,只露出两只黑白分明的大眼睛。他们似乎并不害怕狼群和秃鹰。一个个蹒跚着脚步,在一座座尸山上穿行,搬开一具具尸体,翻到正面朝上,在他们的身上搜集值钱的东西。搜到了就露出满脸的惊喜。搜不到,也并不沮丧,开始搜查下一具尸体。孩子之中,有一个衣衫破烂,满脸黝黑的小孩儿就看到了他身体所在的尸山。脸上便露出惊喜。然后猴子一般地,避开其他人,弯着腰来到尸山的位置。赶走上面的秃鹫和一旁的狼群——他似乎有一种特殊能力,能指挥得动这些秃鹫和狼群,轰走它们,就像是轰走一群鸡——然后开始一个一个地翻检尸体。他想喊一声,喊一声自己还活着,可是,他就是喊不出声。于是就开始焦急地盼着,盼着孩子把身上压的尸山搬开。好让他出来。然而,那孩子却似乎并不着急,而是一个一个,仔细地搜索着每一个尸体,看他们的身上,是不是有值钱的东西。搜到了就欢喜地拍一下手,又不敢拍出声音,连忙东看看,西看看,迅速的藏到自己的破狼皮袄里。然而,虽然很慢,尸山也终于一点一点的小了。他甚至能感觉到身上的重量一点一点减轻了。他努力的控制着自己的睡意,担心自己再次睡去,丧失了这一次被救的良机。可时间还是过得非常慢。他甚至觉得,那孩子每搬开一具尸体都要用好久。久的他几乎就要高声叫骂起来:“你他娘的快一点儿啊!”

他当然无法发出声音。只能被动地等待着尸山变得越来越低。又是漫长的等待。也不知道过了多长时间,等他看到天上最后那一抹夕阳的时候,他伸出手来,紧紧地抓住了那孩子的衣袖。那孩子似乎十分害怕。努力地想要挣脱。他自然不可撒手,因为一撒手,他知道,他就要死去了。孩子终于不再挣扎,开始回头看他。大大的眼睛里透着仇恨,还有一丝疑惑:“你是死的,还是活的?”

“活的。”

他在心里大声地回答。口里却说不出一句话。只是从嘴里吐出去一股血沫子。眼睛却大大的睁着,流露出哀求的神色。“你真是活的?”

那小孩儿皱着眉问道。“嗯!”

他觉得自己已经用力点头了,但在那孩子眼里,却看到他只是轻轻地张了张下巴。或许是对生命的渴望,他惊喜的发现,他的嘴里竟然发出了清晰地两个字。“救我!”

却不料那孩子却从旁边拾起一块石头,举起来,就要向他砸下来,眼睛里透着深深的仇恨。毕竟没有亲手杀过人,举了一会儿,又再放下,“你有钱吗?”

那小孩问他。好像是只要有钱就可以放过他似的。他又点了点头。他不确定那小孩儿是否看到了。就努力的伸手指着自己的胸膛,示意那里面有钱。他自以为他是伸手指的,却也仅仅是动了动指头。小孩儿甚是欢喜,立即往他的怀里掏去。果然从里面摸出一个小小的银锭。那是他准备拿回去孝敬他老娘的。他爹战死了,他老娘都七十多岁了。一个人住在家里的老屋里,每天流着泪,盼着他回去。也应该享一享福了。但他没办法,他得活下去。小孩儿拿了钱很高兴,也忘了杀他。转身就要再去翻找其他尸体。过了一会儿,又停住,犹豫了一会儿,似乎又想走,又觉得对不住自己的良心。于是再次转过身来,对他说,我得再找几个,否则,明天就被别人捡光了。眼看着小小的躯体又闪了开去,心里却在呼唤着,“你这熊孩子,走也得找个尸体把我盖上啊,万一我被狼被秃鹫吃了咋办?”

却早走远了。紧接着又是漫长的等待,等到天彻底黑了,他也彻底丧失希望了的时候,那小孩儿竟然又来了。扶他坐起来,把他的手搭在他的肩膀上,吭哧了半天,终于把他背了起来。却还有一大截拖在地上。然后费力地把他背到附近的一个山洞里。然后抠抠索索,从一个石头缝里扣出一包糍粑来。又拿出一个竹筒,里面竟然还有酸奶!喂他吃了,又喝了几口酸奶。见他身上伤痕累累,还从怀里掏出一大把青草一样的东西放在嘴里嚼了,给他敷上。马上一阵钻心的疼。吃了一些东西,他就又睡过去了。第二天一早醒来,那小孩儿又不见了。伸了伸胳膊,踢了踢腿。竟然能动了。“看来他还是放不下对秦人的仇恨,自己跑掉了。”

他想。就在他以为那孩子早就走了的时候,那孩子又回来了。回来之后就开始埋怨他!“都是你,让我丢失了好多宝贝!”

却原来因为救他,耽误了捡东西的时间。好东西都被别人捡走了。那孩子却也仗义,似乎他也有他自己的道理,收了人家的钱,就得给人家办事儿。并不丢下他一个人走,而是一连陪了他好几天。虽然每次看他的时候,都是眼睛里冒着火的。直到他能够走动路。这个期间,他便逗这个孩子。缓解他心里的仇恨。一开始,他还不大搭理他。后来慢慢的就开始和他说话了。毕竟孩子的恨还是容易化解的。通过和这个孩子的交谈,他知道他叫阿狼,是这附近威戎城的犬戎人。他的爹爹是一个训狼手,一个十分古老的职业,因为不喜欢打仗,被处死了,他娘跟别人跑了。他就一个爷爷,也身体不好,躺在床上了。每天要吃好多药,要花好多钱。家里的羊都卖了,还不够。就只能来这里捡东西。他给他看他见到的东西,有一些零碎银子,有戒指金镏子。还有一些刀剑。小孩说,“我都告诉你我的名字了,你也得把你的名字告诉我。”

于是他就说了,他说,他叫秦荒,荒地的荒。他还有个哥哥,叫做秦洪。他爹是个武人,希望他们有洪荒之力,就给他们取了个名字叫做洪荒。他们长大了,果然如他爹预料的那样,有洪荒之力。可是就算是有洪荒之力,他哥哥秦洪还是战死了。他爹在随着秦仲征战的时候,也战死了。他也差点死了。他的话让阿狼联想到了他的爹爹,眼睛里就闪出泪花儿。却倔强的憋回去,不让“仇人”看到他眼泪。或许他太孤独了,好不容易有个伴,从他的眼睛里,他就能看到,他眼里的仇恨之火已经没了。“你不害怕么?”

他问。“死人有什么好怕的?天天打仗。哪一次不死好多人?”

他说。黑黑的眼睛里,透出一股哀伤。“我看你好像不怕那些狼和秃鹫。”

“它们有什么好怕的?不要忘了,我是犬戎人!”

说到这里的时候,他似乎感到十分自豪,紧接着,脸上又呈现出一种忧郁的神气,“我们这一族在远古时候,可是最善于驯服凶兽的。嗨,可惜呀,到我们这一代几乎都彻底忘了。这是我爷爷说的。”

提到他爷爷的时候,他的脸上再度闪现出敬佩的神气,“我爷爷还说,要是我们没忘了这门手艺,你们秦人才不敢欺负我们呢。我爹爹就是一个训狼手,只是因为他自己不好战争,他训练出来的狼也就没什么杀伤力,才被他们处死的。”

他在山洞里一直呆了五天,才能走路。这五天里阿狼一直陪着他。给他送吃的送喝的,有一次还抓了一只野兔。二人边烤野兔边说着话:“你为什么不走?”

“我拿了你的钱。”

“你也拿了别人的钱呀。”

“他们是死人,你是活的。”

“你们不怕打仗的时候会伤到你们么?”

“不怕!他们找不到我们的。我们都是趁他们打完了才出来拣。”

“你为什么不和那些小孩儿在一起?”

“他们会抢我的东西,我不如他们高,抢不过他们。”

“你也会训狼么?”

“会。我们训狼手是家传的。从我爷爷的爷爷的爷爷就会。”

“训狼麻烦吗?”

“也没什么麻烦的,训狼要从很小就开始训。大了就训不出来了。当然,如果只是让狼一时的听话,老狼也是可以指挥的。比如,谁要敢欺负我,我就有办法让狼咬他。”

“训狼好学吗?”

“我们族有一个神奇的咒语,只要大声背诵起这个咒语,狼不但不会进攻我们,还会听从我们的指挥。就算我们把小狼带走,它们也不会反对的。”

秦荒本想让他告诉自己他们的咒语,想到这是他们族里的不传之秘,肯定是不会随便传给别人的。于是作罢。遂转换话题道:“你不担心你爷爷么?”

于是,似乎突然想到似的,就又开始担心起爷爷来了,一时间急得面红耳赤,抓耳挠腮。他决定先陪他去威戎起看看他爷爷。于是就从山洞里出来。眼睛已经适应了山洞的黑暗,再次回到阳光前有些不适应。等适应了再看,所有的尸体都已经变成了白骨。被秃鹰和狼啃光了。心里就想,怪不得不用收尸呢。人打狼,人死了又喂狼。狼发动战争是为了食物,人发动战争又是为了什么呢?狼为了食物发生战争,吃饱了就不打了,甚至还挺容让。人发动战争,却无止境。究竟是狼聪明呢,还是人聪明?岐山战场离威戎城并不远。二人走了半天就到了。这里丝毫也看不出刚刚发生过战争的样子。做生意的,该做他们的生意,还是做他们的生意。打铁的,该打他的铁,还是打他的铁。卖饭的,该卖他的饭,还是卖他的饭。一切安宁祥和,好像什么事儿也没发生一样。看来这里的人已经习惯了战争。倒也是,毕竟战争是那些大人物的事,和他们小老百姓基本无关。也不是无关,因为一打仗就死他们家的人,征他们家的钱。但就算是那样,日子也还得过下去不是。他们路过一个面馆儿,牛肉的香气把他们吸引了过去。他们要了两碗儿面,唏哩呼噜吃了进去。最后还是阿狼结的账。这让他挺不好意思。心里就在琢磨着,怎么才能挣上一点钱,还他这个人情。阿狼的家在威戎城后街,一个破旧的屋子里。院墙都塌了。东西两厢房也塌了。只有一座正屋孤零零地挺着。阿狼的爷爷躺在床上,已经不能动了。幸亏有邻居大叔帮忙照顾着。犬戎族的人挺团结,一家有了事儿,大家都来帮忙。他也倒是没受多大委屈。因为吃了阿狼一碗儿面,他决定把他们家的房子给他翻修一下,院墙垒起来。于是他就干了。虽然他用后背就能看到,那些人在看他的时候,眼睛里面流露着的要么就是仇恨,要么就是深深的戒备。可他不想管这些。他知道,在秦地,人们也是这样看待西戎人。他用了十来天时间,拉土、拖坯、垒墙、加盖房顶,终于把房子盖了起来。又用了三天,把院墙垒了起来。至于门,寻摸了一棵死树,找锯子锯了,锯成板子,做成了门,安上了。还挺像样。这十几天时间,他一句话也没说。阿狼的爷爷也一句话没给他说。只有阿狼还会和他说话,还会给他送吃的。干完了活儿,他决定离开威戎城。他觉得这里不是他的地方,是犬戎人的地方。于是,他决定还是回秦地去。可是,等他来到庄浪的时候,他又决定不回秦地去了。他不回秦地的原因,也不是不想家,也不是不想他娘,是···怎么说呢,他也说不清楚,他总觉得这样的战争不值。他不想呆在西戎,也不想呆在秦地,庄浪就成了他理想中的地方。这里既不属于西周,也不属于西戎,是个三不管的地方。这里西戎人可以过来,周人也可以过来。谁来它都不拒绝不抵抗。由于不拒绝不抵抗,这里的人也免受了祸害,或者就算是有祸害,祸害也会小一点。这里的人都挺善于跑。像是一群老鼠,猫一来,他们就逃得不见踪影。猫一走,他们又出来。这里的人杂,哪个民族都有。结果是谁也管不了谁。谁也管不了谁,那就谁也不管谁。倒是自成一体。原来这里属于西戎。西戎派官吏管理着。后来西戎与西周关系紧张,秦仲就经常带兵来这里侵袭。官吏来一茬,就被杀一茬。于是也就不派人来管了。秦仲赶走了西戎人,自己也不派人来管理,这里就成了三不管的地方。三不管也有三不管的好处。有力量的人就可以横着走。没力量的人也不一定就会等死。至少会逃跑。慢慢的就形成了自己的秩序。打架的杀人的是经常有,杀了人也没人管。但杀人的和被杀的,也都是该杀的人。逐步地,就形成了强者的天下。谁拳头硬,谁说了算。这种地方,他喜欢。一开始的时候,他在这里给一家货栈扛大包。扛大包虽然挣不了多少钱,但管他一个人吃饱还是没问题的。反正他一个人吃饱一家人不饿得慌。扛大包的时候,他先认识了秃头。是个哑巴。人家哑巴大都是聋子,他却不聋,还会写字。字写得还挺好。通过写字交流,他知道他叫秦洪。和他哥秦洪同名。就和他亲近。听说秦洪也是在岐山一战中幸存下来的。就更亲。他惯使一柄长枪,还善于打青铜镖。后来又认识了老李。就是那个姓李的壮汉。老李是宋国商丘的,因为在商丘杀了人,逃来到秦地。因为护场队待遇好,就参加了护场队。他惯使狼牙棒,因为力气过人,被秦仲看上,做了他的护卫亲军。秦仲战死的时候,他也受了严重的伤。因为没有保护好秦仲,他不敢回到秦地去。也就留在了这里。他们来到这里一个月,这里就糟了十次抢。一开始他们并不想管。毕竟抢的又不是他们的东西。后来有一次有一股劫匪又来抢,说是桃木山的,抢东西的时候,因为老李还扛着大包,不肯给他们,就被他们扇了一巴掌。老李挨揍,勃然大怒,拿起狼牙棒就找他们拼命。担心老李吃亏,他们也就跟在后面打了起来。三个人竟将二十多个劫匪通通打死。看他们英勇,货栈老板干脆让他们做了护院。他们护院期间,货栈果然平安无事。有一天,老板突然让他们走。他们很疑惑,“莫非我们干的不好?”

“不是。”

老板擦着汗说。“不是,为啥让俺走?”

老李问。“正是因为你们干得好,才不得不让你们走。”

“为甚?”

秦荒问。“为甚?不为甚!”

“不为甚,又是为甚?”

老板这才哆哆嗦嗦说道:“他们绑了我一家子,说要是不把你们赶走,就会杀了我一家子。”

三人听罢大怒!随即夜入桃木山,把桃木山给挑了。三人挑了桃木山,杀死匪首,也就取而代之,自己做了匪首。做了匪首的他们随即挑战其他四股土匪,将他们一一收服,做了庄浪的强盗老大。做了老大的他们,开始给这里的强盗定规矩。一不准随意骚扰平民;二不准随意杀伤人命;三不准抢光来往客商的财物;四要抢就抢有钱人,穷人不能抢;五抢到的财物要给他们分成。一开始众强盗还不明白,他说:“你看看啊,咱们活着靠甚啊?靠这里的老百姓,靠做生意的,靠来往客商对不对?你把他们都杀死了,我们不饿死了?”

就有人说,“这倒也是一个理儿。那为啥白不能抢光他们的钱呢?”

“细水长流”,他说。“你看看哈,你把他们都抢光了,他们没本钱了,还能干下去吗?他们干不下去了,你下一次去抢谁去?所以不能抢光。要给他们留一点,让他们继续做生意,只有他们继续做生意,你才能长久的抢下去不是?”

“嗯,这倒也是一个理儿。”

他们点头道。至于不抢穷人、给他们分成,他们倒是愿意的。于是,庄浪就有了一定规矩。他们能活下去了,百姓也能活下去了。可他们毕竟是强盗,强盗代替不了官府。原来有官儿的时候,百姓都痛恨官府。觉得他们拿钱不干事儿,还贪污受贿。等到没官的时候,他们倒又怀念起有官儿的日子来。因为没有官儿了,他们的矛盾和纠纷也没人管了。庄浪是个小地方。地方不大,民族却多。民族多了,村寨就多。村寨多了,每个村寨的信仰、生活习惯、吃的穿的、赖以生存的营生皆不同,就不可避免会有纠纷。原来有了纠纷,就找官府。官府虽然也不大管事儿,但也不是全都不管。就有了一个说理儿的地方。现在呢,西戎不管,西周也不管。有了矛盾纠纷,就没了说理儿的地方。于是,就有开明的村寨族长提议开会,集体选出了一个县尹老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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