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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趣阁 > 那天被夫人支配的恐惧 > 第一章 打工赚钱买吃的

第一章 打工赚钱买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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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直觉得我命很大,大到我能成为国家保密局特工,大到多次执行任务死里逃生,大到任务失手被暗杀后穿越到另一个世界。  我命很大,我挂了,我穿越了。  ————————  这是一个不太发达的时代,交通工具依然是提不上速的马车,信息传递靠的是报纸,马甲衬衣,风衣,礼帽,隐藏在暗处的罪恶的人口贸易,灯火通明的地下歌厅,阴暗肮脏的贫民居所,很像八九十年代的英国。  但有一点极为特殊,这里的四周被巨大的石柱支持着,抬头看到的也不是天空二十一片黑暗,像是在地下城市。  我漫无目的的走在大街上,与众不同的便衣越发令我格格不入。人们神色平静,淡漠的看我一眼便移开视线。  咕噜  饿了,我摸了摸肚子,往四周打量。  繁盛的街道边有零零碎碎几家饭店,我摸了摸口袋几张红票,很显然货币不通一穷二白。  嗯,先打工赚钱吧。  边走边瞧最终在一家占地面积很大的杂货铺门前停了下来。  不在乎进出人的目光,我走进店里。  “老板,这里有什么工作我可以做吗?”

杂货铺的桌子很高,我站在它前面只能露出一个头,嗯,对我很不友好。  “嗯?”

杂货铺老板诧异的看着这个比桌子高不了多少的黑短发少女,看她的衣着虽然奇怪但并不像贫民区的孩子。  “哈哈哈小姑娘,快回家吃饭吧,这可不是小孩子该来的地方。”

杂货铺老板还没发话,一旁搬东西的员工一边干活一边看着我大笑起来。  小姑娘吗?真是亲切的称呼,自从我作为特工暗杀不少人后,了解我的人更习惯叫我披着羊皮的恶魔。  我抬了抬手,看了看我身上大我一圈的便衣,嗯,我好像穿越过来年龄变小了,大概十一二岁的样子。  难搞。  我握了握手指,似乎还是那么有力气,不过还得试一下。  继续握了握拳头,我抬头望向身体发福的杂货铺老板,微微一笑。  杂货铺老板面对我的脸在心底突然升起一股不祥的预感,额头上倍感压力渗出了汗水。  碰!我握拳径直举起来捶向我刚刚能过一个头木质柜台。  拳刚接触之际,白嫩小手下的桌子出现了裂纹,随后四分五裂。  哐啷。  柜台碎了,碎成碎片。  杂货铺老板,搬东西的员工,一旁进进出出的顾客,门外趴在柱子上睡觉的灰猫,无一例外都目瞪口呆的盯着我,这个捶碎柜台的瘦瘦小小刚比柜台高一个头的小姑娘。  看起来威力不错,身体虽然小了,可力量似乎比以前更强了,有点不可思议。  “……”杂货铺老板是经过大风大浪的人,率先反应过来,代替勃然大怒的面孔,他十分镇定的叫了另一个员工过来,让他带我去工作。  我跟着员工来杂货铺后面的仓库,此时正有三辆马车正准备卸货。  “姑娘,不,这位女士,老板让您过来卸货,请务必将货物在一小时后搬到仓库,否则将需要赔偿柜台的钱以及老板和顾客们的精神损失费。”

员工指了指那三辆堆得满满的马车,口气很客气,即使是在威胁我的时候,依旧很随和。  看来被彻底震慑到了。  我点点头,答应他的条件。  正好我想试一下这个身体到底多有力量,毕竟刚才我也才出不到五成的力气,有点奇妙。  员工看我点头答应后吆喝几个准备搬运的工人离开去干别的,只剩我和他两个人留在后边。  我需要卸货,他则负责监视我认真卸货。  没再说什么,我掰了掰手指发出清脆的骨骼声,又简单的活动一下身体,准备开始我在重生世界第一份工作。  刚想上手突然想起一件很重要的事。  我赶紧摸了摸我衣服的材质,不错,棉麻的,估计不会被磨坏,毕竟我可只有这一套衣服。  走近货车,我一半肩膀扛起两袋子货物,似身上无物一般轻松的走向仓库。  一旁的员工虽然已经见识过我刚才捶桌子的骁勇,可看到我这架势还是着实心里一震,只得不断感叹真是个不可貌相的小姑娘。  以这样的效率,大概在半个小时左右,我就把所有货物搬了进去。  拍拍衣服上被蹭上去的灰尘,员工带着我到杂货铺老板那里结账。  此时杂货铺已经换了一个崭新的柜台,看来柜台存货挺多,不然怎么会看到我捶碎桌子后没有立马跟我翻脸。  “请。”

杂货铺老板笑眯眯的请我在柜台前面的凳子坐下,然后跟我算账,普通的算账。  我坐上去,本来还高处柜台一个头,坐上去后变得跟柜台一般高,只剩乌黑的头顶。  手好痒,好想捶点什么。  “这样,一张桌子一百四十霍币,一辆马车卸货费五十霍币,你一共卸了三辆,一百五十霍币,但是你超额完成,给你加十霍币,其他的包括顾客的精神损失我不算其中,所以今天你可以得到二十霍币。”

杂货铺老板手指灵活的打着一个类似算盘的算数工具,笑眯眯的眼睛不露一点神色。  “好,谢谢。”

我伸手接过二十霍币准备往外去买点吃的。  “以后如果你还想工作,我这里很欢迎你,前题是不要再伤害我的桌子。”

杂货铺老板和蔼的冲我挥了挥手。  “好。”

我点点头离开杂货铺。  总算可以买点东西填肚子了。  手里的霍币不多,也没指望买多好的东西,所以我向远离繁华街道的贫民街道走去,只有低物价的地方才能花很少的钱吃很饱的饭。  因为前世的缘故,我还真怕我这点钱吃不饱饭。  以前我也就165的个子,身材中等偏瘦,但饭量很大,一次两三碗米饭,不过这也可能跟我工作量大的原因有关,反正干啥不能饿肚子。  我来到一条流量较小的街道,在一家饭馆停住脚步。  一霍币一大碗面,因为面条类不如主食垫饥,我吃了三碗比我脑袋还大一圈的大碗面,吃完还觉得不够,在老板吃惊的观望下,又点了四个面包打包带走。  因为我怕一会饿了或者晚上没事吃点夜宵也是好的。  刚烤出来的面包很香,很香,以至于我在贫民区走着,身后跟着一个瘦小的男孩在伺机等待抢我的东西。  他是在上一个路口跟来的,一直跟了我两个路口,十几分钟了还没有找到时机下手。  我早就发现了他,故意用他能追上但是没时间下手的速度前进。  又过了一个路口,我加快了速度,拉开他大概四五米后,拐进了一个胡同,趁他还没赶来,我很轻松的爬上胡同的墙,在屋顶等待男孩的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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