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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启程S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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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家作为帝都百年屹立不倒的世家,她的生意遍布全国各地。而在近些年,莫家企业甚至在国外也有了一席之地。而对于自家公司的那些糟心费力的事情,莫厘殊其实并不太乐意管,和能力没关系她就是单纯的懒,她觉得的人生中应该只有“吃喝玩乐”四件事情,但是从来都是丰满的理想,骨感的现实。公司里总有某些事情需要她亲自出面去解决。可能帝都的所有人都觉得她每天清闲,无所事事,只一心沉浸在新欢旧爱的戏码中。不过也是,帝都的花边新闻几乎次次都有她的身影,说的都是她今天抛弃了谁谁谁,明天又招惹了某某某。除了男主角的名字在不停地变化,其他的甚至有时候连稿子内容都一模一样。还真是靠她一己之力养活了某些狗仔。其实对于这种影响并不怎么好的花边新闻,在他们这些人眼里是可有可无的,能够传播出来的消息也其实都是他们自身所默许的。就像在一个她规定的范围之内,她可以不在乎这些狗仔如何的编写她的花边新闻,但是一旦超出了她给的这个范围,那么这样的新闻就不会被允许传播出去,甚至某些消息都是不被允许被这些记者们所知道的,而这些都是存在潜在性规则的。或许这就叫,行业潜规则。不然,这些狗仔哪来的胆子天天盯着她的八卦。而这些八卦,不过是些一时性的娱乐消息,看过及忘,无伤大雅。只是这些天以来,除了那次她高调参加“司楚两家”的订婚典礼的新闻之外,她的身影便没有再出现在娱乐版块了。倒也不是突然就“从良”了,不过是这些天她离开了帝都罢了。那天离开“潋滟”之后,她直径回了家,到家之后被告知S市的生意出了问题,于是她连夜去了S市。她其实一直没明白,怎么他们家和别人家不一样,都说“争权夺利”的,可就他们家这情况,真的没人想管这家族企业,推三阻四的倒都是一把好手,可能“人丁稀少”也是一个问题。他们家没什么旁支,就算有,也没那个金刚钻敢揽这个瓷器活。都怕万一一个不小心的,把这祖辈基业搞没了,那就有点得不偿失了。所以,他们家这些旁支,也都心甘情愿开开心心拿着分红干事情,大家齐心协力,绝不捣乱争权。但其实,莫厘殊和她哥倒是希望这旁支里能出这么一个“有野心,有抱负”的人才。那样,他们兄妹两可能就真的每天灯红酒绿,潇潇洒洒。然而,希望归希望,这么多年也没出一个,所以现在这企业她和莫厘泽轮着来管。说起这个,她也来气,看电视剧里都是长子管理家族企业,结果到她这里摊上个“不争气”的哥哥,和她一样的懒!不过也还好,其实大部分事情也都还是交给了聘来的职业经理人,只有少部分事情需要他们亲自解决,而这次的事情则恰好是需要她亲自解决的事情。S市其实也是一个灯红酒绿的城市,虽然比不上帝都的繁华,但是在Z国也是属于“佼佼者”的存在。这里的人,和帝都的人一样,天生带着优越感,而这种优越感就导致了S市的本地人十分的排外。他们对着外来的人,总带着固有的高傲、刻薄,以此来显示着自己的高贵与不同。莫厘殊其实特别讨厌这种地域带来的优越感。她知道人分三六九等,口中说的人人平等其实在某种程度上也不过是种美好愿望。只是这种等级的划分,不应该靠的是地域优越性。此刻的莫厘殊正在S市最豪华酒店顶楼的总统套房内,她站在偌大的落地窗前,俯瞰着整个S市。月夜微凉,视线所及之处灯火通明,街道上车水马龙,人来人往,然而人群的喧闹传达不到她的耳里,也与她无关。她所立高处,寂静无声。或许很多人羡慕着她这类人,出身高贵,不费吹灰之力就获得了别人穷尽一生也触摸不到的名望与财富。站在金字塔的顶端,她俯瞰众生向上奋力攀爬。一如此时此刻的她站在高楼之上,令那些街道上的人只能抬头仰望。人们抬头所望,入眼一片金碧辉煌。而她俯视之下,却能看见那隐藏在繁华之后的黑暗的巷子内,人们所看不到的堕落与黑暗。光鲜亮丽的背后,永远藏着不可告人的秘密。她看着街道昏暗的街灯,照亮着行人前方的路。她眸中倒映着属于旁人的温馨,可她也不羡慕,因为这个世间……福祸相依,得失相伴。“咚、咚、咚。”

敲门的声音打破了寂静。“小姐。”

莫厘殊转身坐回沙发上,开口道:“进来。”

然后倾身拿过茶几上的红酒缓缓倒入酒杯,暗红的液体沿着杯壁缓缓流入杯底,液面微微晃动。敲门的人进来了,站在沙发的一旁,戴着白手套的双手放在身前,身子微微向前弯曲。来人就是莫厘殊二十岁时,被莫老爷子派到她身边的得力助手——庄司。他说:“您让我查那批毒品似乎就是出自S市。”

闻言,莫厘殊手上的动作一顿,她蹙眉看向他:“S市?”

庄司点头:“是的。”

莫厘殊眼中闪过一丝不解:“S市的毒品生意几年前不是就已经……”庄司面色不改,淡定回道:“不知。”

莫厘殊:“罢了,也不急于一时,总会查到的。”

庄司:“是。”

见状,莫厘殊叹了一口气:“庄司,你这古板性子什么时候能改一改。”

对她的话,庄司不为所动,他垂眸看了一眼腕上的手表,然后抬眸:“小姐,您和罗先生约的时间到了,他已经到楼下了。”

莫厘殊见他依旧如此,也习惯了,但还是不由得嘴角一撇。她看了看酒杯里刚倒入的红酒,然后放下手中的醒酒器起身,看向庄司说:“等会若有人来,就说我在23楼见罗友华。这杯酒算我请他喝的。”

庄司:“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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