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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你而言,是初识;对我而言,是重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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慕若夏永远记得和他的邂逅。在她生命中最后的日子里,她经常会静静地沐浴在和煦的阳光里,猜想他会不会也和自己一样,把那次秋季的相遇刻在心里,捂暖一辈子。蒙蒙细雨中,慕若夏走进一家僻静的咖啡馆,老板正在悠扬的乐声中,怕打搅这打得火热的比拼般,小心翼翼地打磨咖啡。门上悬挂的铃铛随着她的迈入响起清脆的铃声,弗兰克闻声抬头,欣喜地寒暄:“你终于来了!最近过得还好吗?”

弗兰克脸上浓密的胡子增添了几分成熟稳重的感觉。慕若夏曾在德国待过一年,因咖啡馆离她的住处近,她空闲的时候都会来这里待着,也就和友好热情的咖啡馆老板熟悉了。慕若夏笑着回应:“弗兰克,好久不见!今天你这里似乎很热闹。”

弗兰克顺着她的目光看向服务厅里正在听着演奏的人群,笑着点头:“我的一些老朋友约定在这里斗乐。在你来之前,他们已经斗上好几曲了。我们约定,谁赢了可以获得下次的音乐会的主办权。Summer,我想推荐你。”

弗兰克是位音乐家,专业的钢琴师,在没有演出的时候就待在咖啡馆里。有一回,慕若夏看着钢琴手痒,上去弹了一首,弗兰克和她就渐渐熟悉了起来。弗兰克的弹奏水平,慕若夏领教过,也知道他和当今许多知名音乐家相识。所以,当弗兰克说想让她去弹琴时,她确实感到很意外。弗兰克又说:“如果你赢了,我给你免单。”

从进门开始,慕若夏的目光就时不时落在舞台上,她爱好音乐,擅长弹钢琴,听过她演奏的人都说她极有天赋,自己也很期待能与更多优秀的音乐家接触,就算弗兰克不说,她也会毛遂自荐。“一言为定,不许反悔!”

咖啡馆里有两架钢琴,一架给客人,一架是弗兰克留给自己的。因为当他听得入迷时,总会在曲子结束之后和演奏者合奏一首,或者独自弹上几十分钟。此时一个钢琴师正在弹奏贝多芬的《月光奏鸣曲》。在场的有七位享誉世界的钢琴师,而此时正在弹奏着的两个人,都是极有天赋的音乐家。一个是年少成名的天才钢琴师顾澜栎——17岁就获得了肖邦国际钢琴比赛的第二名。另一个是个天才小提琴手——艾伦!慕若夏看着以前只在网上和杂志里看到的高手们齐聚一堂,心里打了退堂鼓,对弗兰克说道:“我觉得我赢不了,他们都太厉害了,而我只是业余的。”

弗兰克给她倒了一杯咖啡,脸上带着亲切的笑容说:“这是我托朋友带来的猫屎咖啡,你尝尝。”

慕若夏喝了一口,赞道:“很不错。”

弗兰克坐在她旁边,小声说:“他们都带了帮手,而我除了你就没人了。中国不是经常说,投之以木桃,报之以琼瑶吗?你既喝了我的咖啡,就得尽力帮我。”

慕若夏忍俊不禁地说:“没想到弗兰克你四十多岁的老男人了还给我这二十多岁的小姑娘挖坑。”

“没办法,谁让我相信你的实力呢?”

因为相信,他才提前一个月和慕若夏约好在今天见面。弗兰克和慕若夏交流了几分钟,她也渐渐放松下来,把这次比试当做是一次与高手的切磋。慕若夏坐在琴凳上,向对面的顾澜栎礼貌笑了笑,算是问候,然后弹奏了一支难度不大的《风居住的街道》。在每次演奏之前,慕若夏都会先弹这支钢琴曲《风居住的街道》。她很喜欢这支曲子,因为顾以辰 。七岁的年纪相遇却不相识,隔着一扇门,纸条上稚嫩的字迹通过门缝传递着每件快乐的小事。那时候的她,相信门后有精灵和天使的存在。小时候的记忆只剩零碎的十四岁,在漫山红枫中相识,只是一眼,便想不断靠近他的生活。自诩聪明的她,放弃世界名校的录取通知书,以旁听生的身份进入高中,故意考砸,只为找他补习功课。明明练就一手优秀琴技,却要假装不擅长,成为他的听众。为了他,她撒过多少次谎,伪装多少次平凡呢?因为知道爱慕的人喜欢她的姐姐慕若安,她只能把自己的小心思隐藏起来,就做他关心的妹妹,需要他照顾的妹妹。十五岁的秋日,她偷偷蹲在窗外听着他在练习室里练习这支曲子。她第一次听的时候就喜欢上着悲沉的乐声,不过她还是没法理解,一个心中没有悲伤的人,为什么想弹这样的歌?后来她才知道,因为慕若安喜欢听,他才想学。一曲终了,慕若夏又弹奏了一首《秋日的私语》。此时正是德国的秋季,下着小雨,氤氲的气氛围绕着整座城市。慕若夏弹奏的曲子难度渐高,曲子所表达的情感各不相同,从她做到琴凳上弹下第一个音开始,她足足用了一个小时才从每个想和她竞技的人摆脱出来。弹钢琴也是个体力活,曲子难度越高,耗费的体力越大。待她离开琴凳时,脸上全都是汗水。在座的人都是惜才的人,看慕若夏累了就没继续缠着她。“感觉怎么样?”

弗兰克笑着问道。慕若夏还没从激动中走出来,脸上满是兴奋:“很久没有这么尽兴地弹琴了。因为知道他们都很厉害,所以拼尽全力。”

“你也不赖。Summer,你的琴都是谁教的?”弗兰克一直想问这个问题。慕若夏笑道:“看过妈妈教姐姐弹过,然后自己每天练习。”

“你很有天赋。”

没经过正统的训练,也能弹出一手令人赞叹不已的琴声。“谢谢!”

她和弗兰克交流的时候,没那么多客套话,“今天可以免单吗?”

弗兰克笑道:“当然。等着,我去给你煮最好喝的咖啡。”

说完,弗兰克离开吧台,去了厨房。慕若夏从包里拿出一本厚厚的相册和几张风景照,贴好照片后,认真地在相册上写着关于照片中风景的故事。因为太过专注,她没注意到顾澜栎和艾伦坐在旁边。艾伦看到慕若夏秀丽端正的字体,想起自己写的歪歪扭扭的汉字,不禁赞美:“你写的字很好看!”慕若夏一个激灵,像受惊的猫一样,差点从高凳上摔下去,幸好在一旁的顾澜栎及时扶住了她。“艾伦,你吓到她了。”

顾澜栎出声责怪艾伦突兀的举动。弗兰克正好出来,手上拿着刚磨好的咖啡,递到慕若夏的面前,说:“刚磨好的,尝尝。”

转而对顾澜栎和艾伦问:“你们以前认识?”

慕若夏缓过来,合上相册,有些生气地回答:“第一次见。”

正专心做事的时候旁边突然出现一张人脸,她吓得不轻。“你认识他们吗?”

弗兰克继续问。“他们两个名声赫赫,想不认识都难。”

慕若夏笑着说道。当初她学小提琴,还是因为艾伦的一场演奏会。现在见到偶像了,慕若夏拿出本子,递上笔,毫不掩饰对他的崇拜,借机要了他的签名。艾伦签名后向顾澜栎嘚瑟,然后问慕若夏道:“你叫什么名字?”

“Summer。”

慕若夏回答。Summer是她的艺名。艾伦笑道:“我怎么没听说过你?”这音乐界的高手他基本上都是认识的,她实力这么强,应该有名气才对。慕若夏解释道:“钢琴师是我的副业。”

艾伦和顾澜栎同时惊讶,她只是业余的?“弗兰克教你的?”顾澜栎第一次跟她讲话。弗兰克听了反笑道:“我还没有这么优秀的人学生。她很有天赋,自己练的。”

艾伦和顾澜栎一脸不可置信,没有专业人士教授能达到大师水平,确实厉害!慕若夏喝咖啡掩饰自己此时的不知所措。她的母亲慕奚被称为音乐才女,慕家又是音乐世家,优秀的基因还是能流到慕若夏的身上的。她自学了钢琴和小提琴,对音乐是天生的敏感和发自内心的喜爱,所以她会每天抽出时间来练习。她看过慕奚的弹法,慢慢找到了很多弹琴的小技巧,所以实力也在一天天变强。“弗兰克,我要一杯美式咖啡。”

顾澜栎说道。“我也要。”

艾伦附和。弗兰克离开去磨咖啡豆,现在吧台只有他们三个,慕若夏感觉有些不自在。“Summer,你几岁开始练琴的?”艾伦问。“六岁。”

“你是中国人吗?”

“嗯。”

艾伦问东问西的,慕若夏家底都快交代完了。顾澜栎和艾伦是两个不同性格的人。顾澜栎温儒尔雅,艾伦热情似火。艾伦和顾澜栎经常出现在同一个音乐会上,偶尔也会合作演奏乐曲。这样一来,他们也就熟悉了,近两年,他们一起合作,在世界各地演出。弗兰克煮好咖啡,坐在吧台上和三个年轻人聊天。弗兰克和他的朋友们五年聚一次,聚会时会斗琴,谁赢了下次谁主办下次聚会,并且有定比赛规则的权利。这次是弗兰克举办,所以他要求每人各带一个年轻人来比赛。顾澜栎是其中之一,艾伦借顾澜栎的光来的。弗兰克和顾澜栎很投缘,见了几次就成为了朋友,而艾伦是个自来熟,所以这次见面他们之间的气氛很活跃。但慕若夏和顾澜栎、艾伦是第一次见面,难免有些接不上话题,所以弗兰克会尽量让她参与他们的聊天里。弗兰克问慕若夏:“觉得如何?”

他在问她对这次音乐聚会的感受。“很不错,见到了很多崇拜的人。”

这是她此时很真实的想法。弗兰克继续说:“我们都有各自的事业,平时很少见面,所以约定每五年切磋一次。Summer,你的琴声感情丰满,很打动人心,你想不想让更多人听到你的琴声?”慕若夏很喜欢音乐,也理解弗兰克希望她能够将才华展示给更多人的想法,可是她很早之前就决定不再踏足大舞台,不得不回绝:“抱歉,弗兰克。我暂时没有这种想法。”

出于热爱,她才会继续弹钢琴,不然,八年前她就已经告别音乐了。“为什么?”

艾伦不理解,哪个音乐家不想让自己被更多人知道?“能继续弹奏,对我来说已经很好了。”

很多人问过她这个问题,她都会这么回答。很早之前就决定了,不出现在音乐的舞台的。这是她和外公的约定。四岁的时候,懵懵懂懂的年纪,她每天都在期待妈妈的到来,每天拿着外公送给她的水晶手链和维尼熊玩偶蹲坐在大门口。在等待的日子里,一看到车,她就马上站起来,随时准备送出在怀里捂热的礼物。可是,很多时候,车子会一闪而过,消失在道路尽头。终于有一天,等她洗漱好,准备休息的时候,两道光扫过她房间的窗户。屏声静气地听着楼下的动静,确定是一直期待的妈妈回来后,光着脚丫飞奔下楼。大喘气地站定在楼梯口,当目光落在朝思夜想的亲人身上时,慕奚眼中的冷厉和厌恶让心顿时刺痛。她天真地以为妈妈是个冰山美人,对谁都这样,或者是因为太久没见面了,不记得她的模样才会这样。慕若夏还没发出声音,就被赶过来的保姆捂嘴横抱走。“为什么不让我见妈妈?”

回到房间后,慕若夏怒视着向来关爱她的保姆质问,“你不是说,妈妈也很想我的吗?她也很疼爱我的,是不是?”

豆大的泪珠一点点打湿在礼物盒上。保姆心疼她,蹲下来,用手擦去她眼角的泪,骗她说:“妈妈啊,遇到了烦心事,心情不好,所以才没对你笑的,等妈妈心情好点,我们再去见她好不好?”

她不甘心地点头,心里清楚,妈妈没有遇上烦心事,只是因为不喜欢自己。妈妈如果真的心情不好,就不会在看向姐姐慕若安的时候露出温柔的笑,就不会在看到慕若安亲昵地在外公怀里撒娇时发出笑声。为什么讨厌呢?她很想知道答案。很久之前,外公就让她做了选择,音乐和科研当中选一个。她一直认为自己两者都可以兼顾,可最后还是接受了外公的安排。这琴,还是她自己偷偷练的,有很长一段时间,谁也不知道,她是个有天赋的音乐家。咖啡馆的门口挂着一个迎宾铃响起清脆的铃声,拉回了她的思绪。慕若夏背对着门口,不知道来人是谁,也不想知道。此时她的手机收到消息,便埋头回复。艾伦看到进店的人,惊喜地打招呼:“默淮,你也来了?”

许默淮向他们走来,说道:“听小姨说的店里最近很忙,被差遣来这里帮忙了,没想到你们都在这里。”

许默淮坐到慕若夏旁边,对弗兰克说道:“姨父,最近好吗?”

弗兰克笑道:“很好。想喝点什么?”

对于这个外甥,他还是很喜欢的。“想尝尝你新进的咖啡豆。”

许默淮每次来德国,必会来这里一趟,喝完一杯弗兰克亲手做的咖啡。弗兰克做好咖啡后,把吧台交给许默淮,然后去和朋友们切磋。现在,只有慕若夏他们四人。慕若夏目不转睛地看着手机,等着对方的回复,伸手去拿咖啡,但是她摸不到。慕若夏移开视线,看杯子已经在一个男人的手里。慕若夏一愣:弗兰克去哪了?还有,这个人是谁?慕若夏打量着他:身高将近一米九,五官还算精致,但与艾伦这个混血儿比起来,还差了一点点。鼻梁上的眼睛显得他含蓄有魅力。慕若夏是一个颜狗,观察一个人总会从他身上散发的气质开始,然后把他和其他人比较,评出一个满意指数。比如艾伦,爱笑且不失风度,杰出小提琴家,加上相貌出众,满意指数为86。顾澜栎刚才帮了她,有了个好印象,满意指数88。即使不符合她的审美,气质好也是可以勉强接受的。对许默淮,她评80分,这是看在他长得好看的份上,不然就凭他像看久别重逢的情人的暧昧情愫,她一定会打0分。许默淮看着她,温柔地笑说:“咖啡凉了,需要换一杯吗?”

慕若夏微愣,回答:“好的。谢谢。”

许默淮很快换了一杯咖啡,不过味道比弗兰克的差了些。两个人简单交流了几句。艾伦问道:“Summer,刚才你在忙什么?”

“一个学生的论文。”

然后她又补充说道,“我是研究药学的。”

艾伦一看到科普书就头疼,但打心底佩服那些搞研究的人,赞道:“不赖嘛。默淮,你是医生,和她应该有很多共同语言吧?”

许默淮笑着点头:“应该有。”

艾伦又说:“她弹琴很不错,可惜你刚才错过了。”

许默淮没有失望的表情,说道:“我知道她弹琴很好,但没错过。”

他小时候就听过她弹的钢琴曲,比谁都早。艾伦问:“你刚刚进来,怎么知道的?”许默淮从刚才看到慕若夏起,脸上就一直挂着笑,像是认识了很久似的。可慕若夏对他就像对待陌生人一样,礼貌地回应他的示好。许默淮像心里含了蜜一样,故意吊他的胃口,说:“秘密。”

艾伦问慕若夏:“你和他认识多久了?”

慕若夏想了想,确定后回答:“这是第一次见面。”

许默淮听了马上纠正道:“不,我们很早就认识了,但你不记得我了。”

“是吗?”

许默淮又问:“你现在有男朋友吗?”

艾伦和顾澜栎双双看向慕若夏,慕若夏摇头,说:“没有。”

然后低头喝咖啡,心想,他应该是土生土长的中国人,怎么这么擅长搭讪?许默淮笑道:“那么你愿意做我的女朋友吗?”

慕若夏被咖啡呛到,连咳了几声,满脸通红。顾澜栎赶忙给她倒了杯水,慕若夏才把嗓子中的苦味给消下去。慕若夏夹在他们中间有些尴尬,这时微信里传来了消息。顾澜栎和艾伦本来想和慕若夏多说几句话,但是慕若夏还要忙着药物研究所的实验数据,所以不得不早些回到酒店。慕若夏走出咖啡馆,准备打开伞,许默淮跑出来问:“你要去哪里?”

“回酒店。”

“哪家酒店?”

“德西酒店。”

“巧了,我也住在那里。”

许默淮又笑着说道,“我没带伞,能和你一起回去吗?”

慕若夏看他两手空空,转头看向入口处的伞台,冷声说:“店里有伞,而且,这个小镇的雨已经持续两天,你进咖啡馆的时候是带着伞的,不是吗?”

被揭穿了谎言,许默淮没有让气氛变得尴尬,直言道:“刚才我还在因为骗你心存愧疚,被揭穿了,倒好了许多。慕若夏,我想送送你。”

“你不怕认错人吗?”

慕若夏嘴角一抹玩弄的笑意。慕若夏这三个字,已经在她的生活里消失了九年。就算是现在和她一起出生入死的人,也不知道她的真实国籍和姓名。在听到他说出这三个字的时候,她愿意花时间多说几句话,或许他们真的在哪里见过,然后她自己忘了。“不怕,因为你的样子没有变。要认出你,看眼睛就可以了认出了。”

毕竟,她拥有罕见的琥珀色瞳孔。慕若夏还是保持着微笑,显得疏离,带着一丝冷谑“你记得我,但我并不认识你,所以没必要和你共用一把伞吧?”

“有必要的,因为我想让你了解我,喜欢上我,当我的女朋友。”

天生美人胚子的慕若夏不是没有被人表白过,外公的好友会经常拜访,有时会带着他们的孙子孙女一起。小孩子一看到漂亮的同龄人,不在意是不是熟悉,就喜欢上去捏一把软嫩嫩的笑脸,有的小男孩不知道从哪里学来的话,直言:“你长得这么好看,做我的女朋友吧?”

这番话可把很少与外人接触的慕若夏吓得不轻,每次听到有客人登门,她都会出门,等客人离开再回去。许默淮直白地说出他的想法,在个人情感上还属于菜鸟的慕若夏愣了好一会,反应过来后直接拒绝:“我不喜欢你。”

“没关系,给我点时间,我会让你喜欢上我的。”

许默淮继续说。“没时间。”

再次回绝,第一次见他时除了觉得长得好看外就没了,相比于结交帅哥,她更希望认识美女。过了十多分钟,她终是耐不过许默淮的软话全施,同意了共用一把伞。为什么同意?主要是因为她自己已经明确拒绝,他却能厚着脸皮请求十几分钟,她倒有这份闲心满足他的坏心思。在同一把伞下,她小心翼翼保持距离,雨浸湿了右臂,但她没说。但小动作许默淮都被放在眼里,问:“我长得很吓人吗?”

慕若夏抬头看了他一眼,像一只无辜的小鹿,然后转脸看向前面的路,说:“没有。”

许默淮嘴角微扬,靠近她,像一对情侣一样亲密,慕若夏想跟他拉开些距离,许默淮马上说:“我既然不吓人,你没必要躲我。而且,这里是德国,没人认识我们。”

慕若夏的脸微红,心里想自己放开些就好。可是,她还是第一次和一个男人共用一把伞,而且,还是喜欢她的男人。许默淮微微低头,注视着她清澈的双眸,问:“慕若夏,你喜欢我吗?”

慕若夏的脸微红,她还没遇到过这么直白表达爱意的人。以前喜欢她的人都找机会试探她的想法,她拒绝之后要么以朋友相处,要么再无联系。而许默淮却出乎意料,拒绝了之后还喜欢死缠烂打。“不喜欢。”

慕若夏直接回答,没有一丝犹豫。许默淮不显失落,反而嘴角上扬,说:“你拒绝得还挺快的。你不想问我为什么会在这里吗?”

“不想。”

他是个医生,要么来这里度假,要么出差。“你不想知道,但我想说。我来这里参加一个老朋友的婚礼,本来想今天早上回去,可是天气不好,航班延误。没想到会在咖啡馆里遇见你,你说,这是不是我们的缘分?”

慕若夏无语,这不过是碰巧而已。“你明天什么时候走?”

“明天下午五点的飞机。”

“回哪里?”

“江城。”

一路上许默淮问了许多,慕若夏也很有耐心地回答。临走时,许默淮还是挂着微笑,此时的笑意更浓。他突然弯腰,在她粉嫩的香唇上轻轻留下一吻,然后对慕若夏说道:“入乡随俗。”

然后脸微红地补充一句,“外国人会选择吻别。”

说完,许默淮马上转身走了,脸上挂着胜利的欣喜笑容。两秒后,慕若夏反应过来——这好像是她的初吻。慕若夏倒没有恼怒,不过嘴唇上虽然没有了他留下的温度,但触觉却依旧清晰印刻在她的脑海里。她活了24年,没谈过恋爱,但也见过别人恋爱的。她想这不过是交往礼节,但她的心却在不停地跳动,心里有着说不明的喜悦。很久之后,慕若夏无意中知道德国人一般不会选择吻别,除了恋人。许默淮的心也在不停地怦怦跳,他当然知道德国人告别时不会吻别,最多亲脸颊。但他当时就是想吻她,才会骗她入乡随俗。他也没说谎,外国人又不只是德国人。脑海里一直浮现着她一脸懵的表情和嘴唇上软软的触觉,对喜欢的女孩使坏的感觉原来会让如此让人欣喜。但如果她发现自己在骗她,会不会讨厌他?下次是不是连见面说话的机会都没有了?许默淮心里有些担心。还在兴奋的时候,许默淮突然想到:他好像没介绍过自己,也没告诉她名字?然后连联系方式都没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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