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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九章:见不得别人比自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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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令...”姜梨蹙眉。“门主。”

林令先姜梨一步截断了她的话,“要是没什么事儿,我出去一趟行吗?我在曲沉订了晚场的雅间儿,这会儿眼瞅时辰就到了,我答应捧赵宝船的场,还答应带着老道一块儿去。”

老道和老磐头儿都在院儿里蹲着呢,他们自家人吵架他们不便掺和,这会儿听说有书听,赶紧凑过来了。这俩大老粗更察觉不到林令的变化了,老磐头儿说正好,耍猴的也快开场了,老道再一附和,几个人就一起出了门。三道背影渐去渐远,林令走到一半停了停,若有所觉的回头,对姜梨露出了一个笑。他想让她安心。离开酆记以后,林令就带老道去了曲沉,他没对姜梨说谎,确实昨天跟吴正义订了赵宝船的晚场。赵宝船压箱底儿的故事不少,林令这段时间全靠这点神鬼志异打发时间,时间长了就形成了一点习惯。林令到的比约定时间晚,进门的时候茶已经冷了,宝船说要给他换,他乱一摆手,拿起茶碗就灌进去好几口。老道士嚷着说要喝热茶,来熟了也不用人伺候,自己下楼找壶去了,说是要烧后院的井水。雅间里面有炉子,为的就是让金主随时喝上热的。林令心里烧得慌,一碗凉茶扎到胃里,终于缓了口舒畅气儿上来。赵宝船正在书案前泡制各种药茶,每次说书前都喝。她对她那嗓子并不放弃,之前就在城里看过很多大夫,得到一堆不靠谱的诊断和药方后,已经开始自我医治了。赵宝船说,“你知道永盛医馆的老郎中说我是什么病吗?疑似——换声之症,我问他何为换声之症,他说类似男子长到一定年纪,音色由青涩转醇厚,他怀疑我同男子一样在换声。”

林令问,“你怎么说的。”

赵宝船道,“我什么也没说,他那店里俩学徒,都很高壮,就算吵得过也打不过。”

她现在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小女子,随时都记着不能冲动。“那你也别自己调了。”

林令看她使劲摇晃壶里的药,倒出来的颜色绿里发黑,上次她就喝中毒过一次,那次还是他单独包场,她开书前喝了一大杯药,讲到一半就瘫在椅子上边抽搐边大吐白沫,把老道士都吓着了。吴正义和柳二跑上来也是发呆,没见过这种场面,谁知道怎么整她。结果她吐了一会儿就自己起来了,袖子一抬嘴巴一擦,继续讲故事。再往后就配上瘾了,好像觉得全乐安城的大夫都不如她,隔三差五采点药材回来,吐白沫是常态,中毒算小场面,最严重的一次吃到七孔流血,楞是自己给自己掐人中缓过来了。她好像是不怕死,又好像有着很强的自愈能力,林令每次看见每次都劝,难得在乐安城里有个能说话的人,他真有点怕她把自己折腾死了。“没事,这次绝对不至于,这是我在《上衣古书》上找到的方子,喉咙穿孔都能治好。”

说完“咕咚咕咚”的喝,一点犹豫都没有,除了最后有一个艰难下咽的表情,整个过程都很平淡正常。撂下药碗,她不会马上喝茶或是喝水,而是让嘴里的苦味扩散殆尽,再呷一小口清水。这次肯定管用。坐在书案里的女先生双手攥拳,鼓劲似地在自己腿上锤了两下。看着挺健全个人,唯独缺了嗓子和脑子。吴正义一直担心赵宝船会把自己吃死,经常性地在雅间门外探一脑袋。“又喝了?”

他悄声问林令。“喝了。”

林令点头。“您真不喝口热的?”

赵宝船也找林令说话,“您”在她这儿是个容易扔到脑后的字儿,想起来就用用,想不起来就扔一边。“不喝,今天讲哪出?《莲花胡同之飞天脑袋》还是《五鬼大闹双龙县》。”

林令不在意她用你还是您。“莲花胡同吧,那个故事长一些,您能多听几场,我能多见您几面。”

林令翻了个白眼,说宝船,“别总说话这么恶心,想赚钱就直说,我最见不得你像个女人。”

赵宝船在林令面前一直是两副面孔,一副是之前那种朋友式的家常风格,能正常说话,不扭捏作态。一种是现在这种含蓄模样,眼睛里流光幻彩,兜转绞盼,像在精神方面存在某些问题。赵宝船活了二十来年也没费尽心力讨好过什么男人,说书的时候年纪小,长大以后跟在顾念成身边会了功夫,更不需要讨好什么人了。她在这方面明显是有不足的,不懂如何调适,就显得用力过猛。“我本来就是个女人,林爷看不出来么。”

小声埋怨,声音还在“戏”里,脸上已经有了不高兴的趋势。这副嗓子要是细的,绵的,柔的,倒也配了她的幽怨,可惜比缸还粗,再配上那么一张酸脾气的脸,跟鬼故事的。“看得出来,但你总这么两面三刀的,就很不像一个正常人。你看我们掌柜的,疯不疯都是一张脸,一个模样。”

她跟他在女人的话题上聊不下去,隔了片刻道,“今天下午在楼下,是不是因为我跟你打招呼才让你分神的。”

卖糖糕的摊子离曲沉不远,赵宝船“刚好”买药回来,遥遥跟他打了声招呼,林令回头的功夫,先沉派的人就动了手。林令慢了半拍,拦在姜梨身前时,姜梨已经受伤了。“跟你没关系。”

提到今天那场,林令明显蹙了一下眉,他不想过多回忆这件事,无论有没有赵宝船,他都不应该让门主受伤,这是他的职责,也是他愧疚的地方。另有一部分是焦与的那些话,他知道他是有口无心,这么多年,焦与是什么性格他最清楚,他只是苦于自己挣扎在这些计较里无法抽身。“可是我总觉得是我的原因,今天跟你们动手的是什么人呀,听说你们掌柜的得罪过很多江湖上的人,你们会一直这么被追杀吗?官府那边有没有——”“说书吧,我来这儿是听别人的故事的。”

林令不想多谈。老道拎着水壶进来,炉子上有火,那水慢慢滚开,掀响了壶盖,一捧热水下去,炸开了一碗茶叶沫子。林令在曲沉睡着了,进来的时候天边儿还飞着殷红的云霞,睁开眼睛时,只剩下一盏跳动的孤灯,垂在扶手上的手被人卷了两圈白布,林令微微低头,看见了为他包扎伤口的赵宝船。“老道打更去了,见你睡得挺香就没叫你,我本来也想出去,看见你手上滴着血,就想帮你处理一下。”

林令伤在右手上,先沉派挥刀时,他是用手接的,刀断在手心里,炸开的利刃扎进了肉里。他没在意这点小伤,回去的路上随便在身上撕下块布条就捆了。赵宝船说书时,他靠在椅子上睡着了,手臂沉下来,血就一直往地上滴。他似乎很放心她,又似乎对谁都不大在意,除了姜梨。“你伤成这样,她都没问一句吗?”

赵宝船围观了那场乱战,林令全程都在护着姜梨,乱刀之下根本没顾过自己,酆记的人追出去又跑回来,所有人都紧张姜梨,都在数落他的不是,他也只是盯着他那个门主,不知道疼似的。“怎么没问,是我没告诉她。”

林令听不得别人说姜梨的不是,事实也是如此,姜梨回到酆记以后问的第一句就是,“伤到没有。”

她一直对他很好,“醒来”之后更好,就算不是雾渺宗弟子,他也是她最信任的人,她会接他回家,会为他说话,会在危急时刻义无反顾挡在他面前,是他暂时没有习惯而已。“我也是关心你,没有别的意思。其实姜掌柜也挺好的,你不在店里她也不找你的麻烦,不像我们掌柜的,生怕我们闲下来,没活的时候也硬找活让我们干。”

挑拨离间是她接近林令的最终目的,在这个目的没有达成之前,所有的示弱和关心都是铺垫。虽然刚才在看到那只滴血的手时,有过一刻打抱不平的心疼。“你对别的客人也这么好?”

林令有双狭长的眼睛,这双眼睛若是长在城府极深的人脸上,会有几分狐意,偏他太过干净,反衬出良善模样。赵宝船说没有,“只对你。”

这话说的多半是假,表情却很真,林令脸上忽然生出几分别扭,微微一挣,收回了被她包扎的手。赵宝船察言观色,发现他竟然脸红了。喝酒都不上脸的人居然脸红?这事儿让她觉得稀奇,甚至有几分雀跃,难道这人开窍了?终于意识到她是个女人了?结果下一句差点把她气死。“你不会是喜欢我吧,那我下次还怎么来这里听书。”

他只想要一份纯粹的听客和说书先生的关系。他没接触过什么女孩子,更不懂这里面的情情爱爱,这方面的书倒是看过一些,都是姜梨看完扔在一边的。那些本子不是姜梨正在读的混账书,大多是花前月下的小故事,他读了几本觉得磨叽,好像沾了这事儿就会有很多牵肠挂肚的糟心,他只想当一个快乐刺客。林令说,“你喜欢我什么,健谈吗?”

你可真会往脸上贴金。赵宝船没做声。林令继续道,“我跟你没什么交情,也不爱跟女孩儿沾边,你要是对我有歹意,下次我就不来了。”

他说得非常认真,每个字每句话都发自肺腑,赵宝船气得两眼发黑,“你铺子里那些不是女孩儿?”

“你说结巴和色惑?那是我们自己家人,哥哥姐姐,弟弟妹妹,怎么可能跟你这种一样。”

他倒是分得明白,像自己懂得很多一样。赵宝船快被他气蒙了,说不上是怄气还是别的什么,一脸惊异的道,“我长成这样还配不上你?”

“你长得都没我白,我喜欢白的,而且你也没有多好看,脑子还有点问题,每天都乱吃药。”

他不认为自己有理由喜欢她,娶妻娶贤,这话他在书本上看过,虽说没动过这方面的心思,但也不会考虑跟傻子在一起。“我没有多好看?我脑子有问题?我没你白?”

柳玄灵都有点装不下去了,她这张脸见过的人不多,常年轻纱覆面,光眼睛就看迷过不少人。她一直认为摘下面纱的自己更能颠倒众生,就算不是倾国倾城,也是乐安城最美。她撩起胳膊跟林令比肤色,发现确实没他白后,狠狠撂了下来。“你那是不健康,总也不见光才捂成那样的。”

刺客门的人大多夜间行事,嚣奇门里的人不光林令,姜梨也是这种冷森森的白皮。柳玄灵也不常见光,但是她底子不是特别白的那种,对比之下就有了差距,她不服,想到林令说喜欢白的,忽然惊诧道,“你不会是喜欢你们掌柜的吧?”

“你有病吧?”

林令跟她吵架,没想到她会说出这么“大逆不道”的话,“我视掌柜的为半个亲娘。”

半个娘?这事儿也就你这种脑子的人能想出来了。柳玄灵提醒他,“你们顶多差两岁。”

哪儿有这么年轻的娘。“她在我们眼里就是半个娘。”

既是同生共死的伙伴,也是依附在她身边的孩子,他们依赖她,需要她,爱她。她是他们存在的意义,也是这场以命相伴的人生最不可缺席的人。其实这种感情柳玄灵也懂,比如顾念成,她就视他为半个爹。说书的日子平淡又艰难,食不果腹是常态,被人欺负打骂也是常态,她跟许多颠沛流离的人住在同一间破庙里,老乞丐们倚墙而卧,瘦骨嶙峋的抓吃冷饭,她在他们眼睛里看不到光,小小年纪就读懂了什么叫麻木和绝望。“愿意跟我走吗?”

破瓦中透出一道光,落到幼小孤女身上,她茫然向上看,握住了人生第一碗有肉有菜的热饭。她心甘情愿的为他杀人,心甘情愿的成为他手里的刀,他的脾气时好时坏,不管正确与否,都是她率先低头,她不贪恋权势富贵,只是不想被丢弃。“我也没说喜欢你,就是觉得你人挺好的,想报答报答你。你看你这个手,又流血了。”

压下眼,她不再回忆那些过往,重新抓回他的手。她跟他是一样的人,可惜站在了不同阵营,他的眼睛比她干净,应该过得比她好。她最见不得别人比自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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